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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乡镇企业经济地位
第一节 县级经济地位
1982年以前,本县乡镇企业为县级财政提供的税金很少,年平均为财政总收入的5~6%。随着乡镇企业的不断发展壮大,为县级财政提供的收入越来越多。1983年上升到14%以上,1984年以后年平均提供的税金,达到全县财政总收入的25%左右。
乡镇企业分年入库税金占县级经济比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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