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创“三好”
1953年6月1日,毛泽东主席在接见新民主主义育年团第二次全国代表大会主席团时,勉励青少年要做到“身体好、学习好、工作好”。会后,在全国中、小学校迅速开展创“三好”、做“三好”学生的活动。本县各校评比“三好”学生的活动每学年进行两次。第一学期末初评,第二学期总评。对在总评中获得“三好”称号的学生(称“三好生”),学校予以精神和物质奖励。“文化大革命”中,提出“反对五分加绵羊”的错误口号,创“三好”活动被废止。1979年秋季恢复评比“三好”学生活动,并规定,在升学考试中,对“三好”学生实行同等条件优先录取的政策。1979年至1988年的10年间,全县共评出“三好”生1024名,优秀学生干部320名,其中地区级“三好”生256名,优秀班级干部84名,在学科竞赛中,1985年至1988年,全县中学有24人次获省级奖;有11人次获大行政区和全国联赛奖;小学有1名学生获《少年报金鱼杯”铅笔字比赛—等奖;在安庆地区小学生的计算机初级语言(BASIC)程序通讯赛中,本县获一等奖2人,二等奖1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