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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民间文艺
第四节 剪纸
建国前,县城有两家以制作民用灯笼为营业的扎匠,其所制矩形灯笼前后两面分别贴以剪成的姓氏和祠堂名,剪字手法娴熟,立等可就。建国后,灯笼渐湮,扎匠已不再制作。但民间爱好剪纸艺术的不乏其人,常见的窗花、双喜字以及门楣等剪纸品经常应节问世,并逐渐形成了群众性的剪纸活动。
近几年, 县文化馆曾组织过民间剪纸艺术作品展览,其中以墩上乡文化站包天水和马衙乡江发达和文化站章文明的作品较为成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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