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雕塑
一、泥塑
建国前,泥塑被视为不能登大雅之堂的下等之作。故无人问津。市场偶尔出现一两处泥塑玩具地摊,均系外地入境,且作品粗劣。
建国后,小学普遍设劳作课。学习泥塑列为劳作课内容之一。80年代,民间有人用白泥雕塑艺术观赏品。1987年,乌沙人陈利民制作泥塑(小型)30多件,在县文化馆画廊陈列,为《三国》和《西游记》中的人物造型彩塑。
二、根雕
1985年后,县境有根雕艺术爱好者数人。他们都系初学,且无从师教,作品粗糙。据统计,从事根雕艺术的爱好者仅有马衙、刘街、棠溪等乡的数人,且作品均未面市。
三、木雕
木雕艺人散居民间。建国前,他们以上门为主人雕制门楣、栋梁、檐柱以及床架等家具饰物。建国后,艺人渐少,工艺大多失传。木雕艺人谢树荣,曾为九华山庙宇献艺,至今仍存。
四、石刻
旧时县境石牌坊、石碑额等图案的雕刻均聘请外地艺人,少数本地匠人也能从事简单的花纹刻制,但主要是以经营碑文雕刻为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