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请予批转《关于鼓励、扶持侨属兴办企业的意见》的报告
关于请予批转《关于鼓励、扶持侨属
兴办企业的意见》的报告
皖侨秘字(92)018号
省人民政府:
改革开放以来,我省归侨、侨眷、港澳同胞眷属,利用海外亲友资助的资金或自筹资金兴办侨属集体企业和私营企业,对发展安徽经济、活跃城乡市场、解决劳动就业等都起到了积极作用。据不完全统计,全省已办这类企业近300家,但各地普遍反映,省里对侨属办企业没有文件规定,归侨、侨眷强烈要求省里制订有关政策。省人大代表、省政协委员亦有提案。为此,我办草拟了《关于鼓励、扶持侨属兴办企业的意见》。现上报,如无不妥,请批转各地、各部门贯彻执行。
安徽省人民政府侨务办公室
一九九二年六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