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民国期间防空工事
安徽省构筑防空工事始于民国26年(1937年)。安庆、六安、蚌埠等地均挖有防空洞或防空壕,立煌县城也挖有简易防空壕。次年,阜阳县在全城街道两旁、环城墙下、学校操场及院子下面构筑了防空工事,县城的南北大街两侧,3—5米挖1个防空洞。全城共挖防空工事近万平方米,其中比较大的工事有10多个,如东城区文昌阁地下工事,保安团大院内工事,行政督察专员公署院内工事,县国民政府院内工事,第一公园工事,联中学校操场工事,法国天主教堂工事及刘公祠工事等。居民大都还在自家院内挖有小型工事。这类工事的基础和墙壁多为砖体砌成。工事上部加檩条,再放上门板或秫秸、苇草等,并加上一尺多厚的覆土。
从尚存遗迹看,部分机关单位构筑的工事质量较好。这类工事多为砖砌墙体,口部有伪装,工事内部形成拐弯延伸,覆上较厚。今阜阳地委院内所筑工事,长30米,宽4至11米,高1.7米,埋深2.9米,地道与地下室连通。原镇广播站院内地下工事,长4米,宽3米,高1.7米,覆土2.9米。原大隅首公社院内建有2处地下工事。一处工事长4米,宽2.5米,高1.7米,覆土2.9米;另一处工事长5米,宽2.5米,高1.8米,覆土2.5米。原镇理发室总店院内地下室工事,长4米,宽3米,高1.7米,覆土2.9米。地区专卖局院内地下工事长5米,宽5米,高1.8米,覆土2.5米。地区中级法院地下室工事长20米,宽5.5米,高1.8米,覆土2米,面积约105平方米。原县统战部院内工事,长4米,宽2.5米,高1.9米,覆土4米。阜阳建筑一公司地下室,长12米,宽3.5米,高2.4米,覆土3米。上述工事约300平方米。这部分工事历经30余载,结构基本保持完好。有的作为地下仓库,有的作为地下会议室,还有的作为办公室。现今仍有一定的使用价值。
抗日战争期间,省国民政府及各行署,县国民政府都发出通知,要求普遍构筑防空工事。并鼓励广大民众自动挖掘防空洞或防空壕。民国28年,又规定防空壕要加构掩盖,或利用山势挖防空洞,各县国民政府督促强迫实施。
民国27年至民国38年,全省共挖各类防空洞(壕)101个,面积约1.2万平方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