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营业执照管理
1949年7月,开始对和城地区私营工商业进行登记,当时,和城有34个行业,723户。1952年,县工商、税务、财政、银行、工商联等部门和店员工会、国营公司,联合组成企业登记委员会,对全县私营工商企业进行全面登记发证和清查核资。全县37个集镇,共有私营工商业4788户,其中工业1820户,商业2105户、行商30户、摊贩833户,从业人员1.19万人,流动资金56.59万元,发证的3597户。
1957年,对私营工商业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后,企业性质发生了变化。私营工业2887人中,参加生产合作化(组)的2428人,占84%,私营商业2198户,2719人,已全部参加公私合营和合作商店。并进行登记换证工作。1963年,根据安徽省人民委员会《关于清理整顿无证商贩暂行规定》,成立县登记发证办公室,进行整顿发证工作。至1964年底,在全县无商贩证768户中,登记发证326户,发临时摊贩证255户,只登记不发证187户。
“文化大革命”期间,工商企业登记发证工作停顿。
1979年11月,对特种行业进行全面清理、登记发证。全县共有99户,其中国营企业19户,集体企业42户,个体企业38户。通过清理审核,同意登记发证42户,只登记不发证57户。
1982年,全县工商企业普查工作结束,国营、集体工商企业817户,个体1773户。随着经济体制改革和商品生产发展,至1988年,国营、集体的工商企业达2222个,(其中工业、交通邮电、建筑业715个,商业、饮食服务业1210个,其他297个)。比1982年增加2.7倍,个体企业22361个,(其中工业交通、建筑业5575个,商业、饮食服务业13888个,其他2898个),比1982年增加12.6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