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历史上受战争和自然灾害的影响,人口每遭重大伤亡。清道光二十二年(1842年)全省人口为3659.7万人,光绪十八年(1892年)降为2059.7万人,宣统三年(1911年减至1407.7万人。民国7年(1918年)2700万人,民国21年2112万人。建国后,农村人口和劳力,有了很大的发展。乡村人口由1949年的2700万人,增至1987年的4534.2万人。乡村劳力由1949年的1183.1万人增至1987年的2081.2万人,增加898.1万人。1949年乡村劳力占乡村人口的43.81%,1987年占45.90%。
历来农村劳动者主要是以农业种植业为主,同时兼营林、牧、副、渔等多项劳动作为弥补生活的手段。虽有从事手工业、建筑业、养殖业等方面的专营劳力,但数量很少,农业劳力占绝对优势地位。建国后,农村劳力逐渐有了明显的分工分业,从事农、林、牧、副、渔各业。自1978年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乡镇企业、建筑业、饮食服务业、农村工业先后崛起,并随着改革开放政策的发展,农村劳力结构正在不断变化,农村劳力大量向第二、三产业转移。到1987年农村工业和建筑业,从业人员分别增加了3.7%和2.0%;运输邮电业、商业、饮食业各增加了1%;外出临时工增加1.1%。详见表1—4—1。
安徽省80年代农村劳力结构变化情况表


说明:据《安徽四十年》统计数字制。
农村劳力在性别结构上也发生变化。1981年男女劳力百分比为52.72∶47.28;1985年男女劳力百分比为54.66∶45.34;1987年男女劳力百分比为54.37∶45.63。男劳力多于女劳力的6.44%~ 9.32%。但各地市中也有少数工矿区女劳力多于男劳力的情况,1981年马鞍山市女劳力占全部劳力的56.35%;淮北市1981年女劳力占51.9%。农村人口文化素质显著提高。全省人口文盲率民国23年(1934年)统计,平均达80%以上,其中女性文盲达94%。建国后,党和人民政府发展教育,开展扫盲运动,人口文化素质不断提高。至1987年文盲人口占30.3%。农林牧渔业行业文化程度构成:大专占0.03%,高中2.63%,初中16.31%,小学31.74%,文盲和半文盲49.29%。
全省农村劳力以阜阳地区为最多,该区1987年489.2万人,占全省农村劳力2081.21万人的23.5%。安庆地区次之,243.4万人,占全省的11.7%。徽州地区最少,计75.9万人,占全省的3.6%。省属市中以合肥市劳力为最多,129.2万人,占全省农村劳力6.2%;蚌埠市次之,98.6万人,占4.7%;安庆市最少,9.4万人,占0.45%。全省农村人口与农村劳力的比率,各地区、市间的比率差异不大。
农村耕地的人均占有和劳均占有量逐年减少。1949年全省人均占有耕地2.74亩,劳均占有6.46亩,到1987年人均占有量仅为1.25亩,劳均占有量为3.16亩,即人均耕地减少将近55%,劳均减少51.08%。见表1—4—2。
安徽省耕地人均劳均占有量变化情况


1987年安徽每万亩耕地拥有农村劳力3155人,比1949年的1549人增长1606人,增长率103.7%,全省各地市中,万亩耕地拥有农村劳力最多的是安庆市,万亩耕地平均有5210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