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农机具供销
建国前,安徽省没有专门的农机供销服务机构。建国以后,随着农业机械的逐步发展及省内农机工业的兴起,农机供销机构应运而生。1950~1987年,安徽省的农机供销机构,基本上是按农机具的性质和用途不同,分成三个供销渠道。即传统小农具和半机械化农具,主要由供销合作社——农资生产资料公司经营销售;以拖拉机为主的农业机械化农机具及相应的维修配件,主要由农机公司系统经营销售;排灌机械设备,则按照动力大小划分成两个供销渠道:40马力(30千瓦)以上的排灌机械设备,由水利厅排灌总站组织供销,40马力(30千瓦)以下的排灌机械设备,由农机公司系统负责经营销售。
农机具供销。1950年,皖南、皖北两个行署先后成立各级供销合作社,负责组织包括各种铁、木、竹制品传统农具和半机械化农具在内的各级农业生产资料的供销工作。1952年8月,皖南、皖北行署合并后,省、专(市)、县和区、乡供销合作社的任务未变。1961年,安徽省农业生产资料公司成立,下设合肥、芜湖、安庆、淮南、蚌埠、铜陵6个农资二级供应站,各专(市)、县也相继成立了农业生产资料公司。由省供销合作社系统经营的铁、木、竹制品传统农具和半机械化农具,全部划归省农业生产资料公司经营销售。1967年7月,省农业生产资料公司与省农机公司、省排灌总站3个单位合并,组成安徽省革命委员会生产指挥组农业生产资料公司,统一经营全省农业机械化、半机械化农机具和各种农业生产资料。1970年5月,该公司撤销,恢复1967年合并前原省农业生产资料公司的名称和经营范围。到1987年底,全省农业生产资料公司系统共有省级公司1个、公司直属二级站6个,地、市、县农业生产资料公司83个,职工总人数为1.35万人。
排灌机械供销。安徽省排灌机械,在1952年8月至1954年2月,属省农林厅水利局供销,1954年3月,省水利厅成立后,划归水利厅排灌总站负责。1952~1963年,全省机、电排灌泵站的设计、建设及所需排灌机械的供销,全由水利部门负责。1963年12月,经省人民政府批准,将40马力(30千瓦)以下的机、电排灌设备划给省农业机械供应公司经营。1967年7月,将经营业务并入新组建的安徽省革命委员会生产指挥组农业生产资料公司。1970年5月,该公司撤销后,省水利厅排灌总站恢复原有名称及工作业务范围。
农田耕作机械供销。1954年5月,安徽省农业机械修理供应所成立。该所当时主要的任务是负责全省国营农场(农垦)、国营拖拉机站所需拖拉机配套农机具的转运及少量农·3 3 4·机维修配件的供应和部分拖拉机高压油泵的检修调试工作。1955年,省农业机械修理供应所按业务性质一分为二,成立了安徽省农业机械修理厂和安徽省农业机械供应站,均隶属省农业厅领导。但省农业机械供应站的日常行政工作由厅委托修理厂代管。1957年3月,省农机供应站正式建成,独立开展工作。主要经营范围是拖拉机、机引农具和相应机具所需的维修零配件及储油容器、简易专用维修工具的采购供应。
1958年底,为适应国营拖拉机站下放给人民公社经营兴办的新形势,在阜阳、宿县、滁县、六安、芜湖、安庆等6个专区成立了专区农机供应站。专区农机供应站,隶属当地农机主管部门管理,业务上接受省农机供应站的领导,实行单独核算,自负盈亏。
1959年,安徽省农机供应站由蚌埠迁至合肥。同年11月,省农机供应站的供销业务划归新成立的安徽省农业机械厅管理,但行政上仍属省农业厅管理。1961年4月,省农业机械厅撤销后,省农机供应站的业务工作划给省机械工业厅管理,行政上仍隶属农业厅。1963年6月,省农垦厅成立,省农机供应站的行政和业务工作划归农垦厅。1963年12月,安徽省人民委员会决定在省农机供应站的基础上组建安徽省农业机械供应公司。1964年4月公司正式成立,仍属省农垦厅领导。公司下设一个门市部、4个直属二级站,即合肥门市部和阜阳、蚌埠、安庆、芜湖4个农机供应站,主要经营拖拉机、机引农具、40马力(30千瓦)以下机、电排灌设备、其他农业机械和上述各种机械维修所需的零配件。
1967年7月,安徽省农业机械供应公司、安徽省农业生产资料公司和安徽省排灌总站3个单位合并,组成安徽省革命委员会生产指挥组农业生产资料公司,统一经营包括拖拉机、排灌机械及各种机械化、半机械化农业机械和各种农业生产资料。1970年5月,该公司撤销,省农机公司成立,隶属省机械工业局领导。到1971年底,省、地(市)、县三级农机公司(供应站)全部建立起来,部分市、县农机公司还向下延伸,在一些农机较多,交通方便的乡镇建起了190多个区、乡农机供应网点。全省农机供应系统共有职工1800多人。
1975年9月,安徽省农业机械管理局成立以后,省农机公司划归省农业机械管理局领导,并明确为企业性质。全省县以下农机供应网点发展迅速,1976年、1977年分别达到656个和872个。
1983年10月,机构改革时,省农机公司下降半级,为安徽省农牧渔业厅农机管理局的一个农机供应处(副处级),对外仍称为安徽省农机公司。1984年10月,经省农牧渔业厅批准,省农机公司与省农业机械管理局分开,但仍隶属省农牧渔业厅农业机械管理局管理。到1987年底,全省农机公司系统共有县以上农机公司93个,职工3788人;区、乡农机供应网点536个,职工863人。‘
1978年,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根据开放搞活的方针,安徽省农业机械的供销工作,突破了往日工厂生产、公司包销、独家经营的局面。1980年省机械工业厅成立了安徽省机械供销公司,面向市场推销该系统生产的各种机械产品。接着,一些农机工厂也设立了经销门市部,或在基层设立代销点。还有一些集体单位和个体农机户,在乡、镇交通要道,兴办农机配件经销、代销店(点)。形成了以省农机公司系统为主渠道的国家企业、集体、个体多渠道、多层次相结合的全省农机供销网络。·4 3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