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第二章 专业场

第二节 农业三场


一、示范繁殖农场
1950年确定各级农场的业务性质和方针后,按生产发展需要设立各级农场。皖北区先后成立了皖北人民行政公署农事试验总场(蚌埠)及大柳、凤阳分场,农林处合肥东门外农场(1950年下半年改为皖北种子分公司附属繁殖场,1952年划出);阜阳、宿县、滁县、六安、巢湖、安庆专区农事试验场(1950年9月改为专区农场);临泉、太和、亳县、涡阳、颍上、凤台、萧县、泗县、五河、定远、嘉山、江浦、全椒、肥东、舒城、霍山、寿县、霍邱等县农场。皖南区成立了皖南人民行政公署农事试验场(芜湖),徽州、池州、宣城专区农场,东流棉场,以及歙县、绩溪、贵池、青阳、铜陵、宣城、太平、旌德、休宁、当涂等县农场。1951年皖南、皖北区各县普遍恢复或组建县农场,1952年皖南北农事试验场合并成立安徽省农业试验场。全省专(市)县农场由1951年66个增加到80个(专区场7个、市农场3个、县农场70个),干部由1951年的497人增至710人,工人由1066人增至1986人,耕地由18258.58亩增到39236.44亩,见表8-2-4。
安徽省专县国营农场耕地情况统计表

1953年,萧县、砀山、江浦3县农场随省界变动改属江苏省(萧县、砀山不久又划回,泗洪、盱眙划江苏省);祁门、绩溪、滁县农场,芜湖市农场因环境不宜,先后停办。1955年宿县专区农场和原皖南区农事试验场改为农区试验站。1956年,阜阳、六安、安庆、徽州专区农场和蒙城、界首、宿县、萧县、阜阳、当涂、桐城、嘉山、东流县农场改为原种场。三年困难时期,不少场土地被有关机关、团体改作副食品生产基地,有的归司法部门改作劳教场所。1962年国民经济调整,凡改产农场均予收回,并根据省人民委员会批转《农业厅六安种子工作会议报告》,将全省专、县农场分批改建为种子示范繁殖场。1965年新建宿松、望江、无为、和县、萧县棉花良种轧花厂5个。1966年末,汇入财务决算的计有示范繁殖场65个,棉花原种场9个,良种轧花厂5个。1967~1970年,因受“文化大革命”影响,示范繁殖场生产经营陷于混乱状态,有的场划出,有的转产。1970年6月安徽省革命委员会批转省农林局关于建立健全种子机构的报告,同意将示范繁殖农场、原种场收归农业部门管理,作为国家繁殖良种和培育原种的基地。1971年各地又清理接收原农垦小农场36个,改建为良种繁殖场,1972年全省示范繁殖农场增加到120个,其中直属省厅的萧县棉花原种场因发生棉花枯萎病不适宜繁殖原种,于1972年11月经省革命委员会批准迁至固镇新马桥,从省“五七”干校划拨土地1600亩,另建新场。原场地由县安排先作为其他作物良种农场,同时进行棉花枯萎病根治工作,到1987年又恢复为县棉种场。1973~1975年各地又陆续接收了部队办的来安汪波荡、五河杨庵、滁县汪郢、全椒杨庄、贵池桐梓山等农场,原来的示范繁殖农场更名为地区、县良种繁殖场或原种场。截至1978年,良种繁殖场共144个。中国共产党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良种繁殖场除个别调整外,基本稳定在148个(含良种轧花厂),1987年提供良、原种,杂交稻亲本种子比1978年增加32.9%,提供棉花原种比1978年增加57.3%。见表8-2-5。
安徽省示范繁殖场基本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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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种畜场
民国时期,安徽省只有个别牧场和农林场饲养少量种畜,繁育牲畜工作基本是空白。建国以后种畜场逐步建立和发展。1950年设立休宁、宁国畜牧场,1951年3月将合肥西门外二里街农场改设乳牛繁殖试验场。1952年8月恢复东流畜牧场,将皖北农业试验场大柳分场改为滁县大柳种羊场。1954年设立宣城敬亭畜牧场。随着畜牧业的发展,1956~1960年各地陆续办起阜阳、巢县、肥西、淮南等种猪场;淮南、滁县、马鞍山等乳牛场;和县、三界种牛(畜)场;阜阳专区种马场;定远、萧县、六安、徽州专区朱村等畜牧场;东流、萧县牛场;歙县蜂场等17个畜种改良场。一般以培育、繁殖国外引进的优良品种和当地畜种的改良为主。其中淮南种猪场和乳牛场随着机构体制变化先后划归农垦部门管理。1963年10月省委办公厅机关养猪场交农业厅管理,更名为蜀山湖种猪场。截至1966年又先后建起霍邱、定远、来安、黟县、全椒兴云畜牧良种场,全省共有种畜场27个,其中省直属场2个,专区直属场7个,县属场18个,基本形成以种畜场为核心,以配种站为网络的家畜良种繁育和改良体系。1966年提供种畜1271头,种仔猪18204头,良种羊517只。“文化大革命”中有的种畜场被改产,有的被撤销,有的划出农业系统。1970年5月安徽省革命委员会农林局成立后,陆续恢复和改建种畜场6个,其中种猪场4个,种牛场、综合场各1个。连同原有的20个场,于1971年统一纳入企业管理,仍为事业性质。1973年1月,贯彻全国种畜场工作座谈会精神,进一步加强了种畜场领导。到1973年末,全省种畜场增加到40个,年提供良种仔猪达19572头,比1966年增长7.5%,良种羊1137只,增加1.2倍。1978年种畜场达到48个,年提供良种仔猪31643头,比1972年增加1.07倍;种羊1699只,比1972年增加31%。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随着国外良种肉牛、奶牛、瘦肉型种猪的引进和安徽地方品种的选育,各地又相继建立了17个种畜、种禽场。截止1987年全省有种畜场65个,其中地属场18个,县属场47个。土地总面积12.1万亩,其中牧草地9.2万亩,人工草地0.7万亩,围栏0.1万亩。年末存栏良种猪28129头,牛28头,羊891只,马14匹,禽类35.2万只,种蜂200箱。全年提供良种仔猪30252头,良种羊1411只,种禽45万只,生产鲜奶3865吨,鲜蛋85吨。主要种畜场基本情况见表8-2-6。
安徽省主要种畜(禽)场基本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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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园艺特产场
〔蚕场〕
解放初,民国38年(1949年)5月接收绩溪岭北蚕种制造场。1951年亳县设蚕种场,1952年,青阳蚕场恢复生产实行公私合营。1954年增设合肥蚕场(1957年改为合肥蚕业试验站),1957年增建阜阳蚕场,1958年投资兴建滁县蚕场,并将合肥大蜀山蚕桑学校试验实习基地(合肥蚕业试验站)改造建设为合肥桑蚕原种场,1961年投产纳入预算。1963年全省蚕种场共发展到6个,土地总面积8379亩,桑园面积4248亩,职工449人。1966年汇入财务决算的还有宿县、寿县蓖麻蚕场。“文化大革命”中,将滁县蚕场划给安徽农学院。1973年黟县以自筹资金和省地财政支持,将该县原看守所改建为黟县蚕桑场(1984年改建为制种场)。同年,休宁县从县园艺场中划出一个作业区改建为蚕桑场。1974年濉溪县从原农场中划出部分土地房屋新建濉溪蚕桑场。1984年筹建金寨蚕种场。1985年寿县蓖麻蚕场撤销;宿县蓖麻蚕场改产。1987年全省共有蚕场9个,其中从事制种的7个场。土地面积4705亩,其中桑园面积3188亩(大部分是近年来更新的幼龄桑园);房屋建筑总面积60419平方米,其中蚕室33099平方米,附属室4747平方米,宿舍16475平方米。现有蚕种冷库两座,计1500平方米,可生产桑蚕原种13000张,普通种50万张。详见表8-2-7。
〔茶场〕
1949年接收祁门茶叶改良场和屯溪分场。1953年增设六安实验茶场。1954年,省农业厅在宣城、郎溪、广德3县边境的丘陵荒山,兴建适应机械化耕作的茶园近万亩,设立茶场。1957~1959年是茶场大发展的时间,农垦部投资400万元,支持安徽省发展茶叶生产。到1958年全省国营茶场发展到18个,1960年达到20个,共有茶园23242亩。1963年安徽省农垦厅成立,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批转农业部、外贸部茶茧生产会议报告关于“国营茶场凡属试验研究性质的归农业部门管理,凡属生产性的归农垦部门管理”的精神,农业部门将管理的20个茶场划出18个交由农垦部门管理(包括宣城九连山、郎溪、广德、无为、泾县、巢县长岗岭、祁门、黟县、歙县、六安三十铺、来安长山、滁县施集、舒城春秋塘、宿松龙山、枞阳钱桥、怀宁、贵池、桐城十八里岗茶场),农业系统只保留六安、屯溪两个实验茶场,茶叶总产量仅81.6吨。“文化大革命”中原农垦茶场,大部分划入安徽省生产建设兵团,还丢下来一部分场于1971年纳入农业系统管理,经过清理整顿共接收18个场,茶园1.2万亩,固定流动资金604.9万元,总产茶叶仅350多吨,平均亩产只50多斤。1972年农业系统有茶场22个,茶园面积比1971年增加了1倍,总产1063吨,比1971年增加1.42倍。1974年茶场增加到26个,茶园面积31024亩,职工2023人。1975年10月来安县长山茶场分为半塔、复兴两个茶场。1976年、1977年又新建全椒、石台两场。截至1978年茶场增加到29个,投产茶园3.4万亩,生产茶叶1529吨,比1972年茶园增加0.34万亩,茶叶增产43.8%。1981年以后,茶场进入巩固、发展阶段。茶场稳定在30个,茶园3.2万亩,职工3146人。生产经营由单一的干毛茶加工,发展到精制加工,部分产品直接投入国内外市场,并采取各种联营的方式,吸收资金支持茶场生产。1986年茶叶产量3186.9吨,达到历史最高水平。1987年由于茶叶市场疲软,茶叶的采摘期普遍缩短,部分低产茶园停采改造,年生产干毛茶2300吨,比1986年减少27.8%,但仍比1978年增长50%;精制茶叶1986年1566.5吨、1987年1004吨,均占茶场茶叶总产的40%~50%,见表8-2-8。
〔园艺场〕
建国前,没有国营园艺场,只有少数私人果园。建国后,国营园艺场逐步发展。1950年在原私营果园场基础上首建舒城上七河园艺场,直属皖北行署农林处领导,为各地建立园艺场提供良种苗木,输送园艺技术工人。1952年以后,陆续在黄河故道沙滩、荒山岗丘和清朝、民国政府的兵营旧址建立宿县东关、宣城双塔寺、歙县、安庆集贤关、砀山、滁县琅琊山、肥西紫蓬山、合肥等园艺场。1954年3月农林管理机构分开,园艺场划归林业部门管理,1963年又从林业系统划出国营园艺场15个、地方国营园艺场42个,共计57个场移交给农业部门管理;萧县园艺场划归萧县葡萄酒厂。上述农业部门接办的园艺场大部分是1957~1959年安徽省园艺场大发展时期建立的,共有耕地面积127498亩,职工8172人;定植的树种大部分是砀山酥梨、苹果和葡萄,忽视了地方品种和名特优传统品种的发掘。接收后,适当调整了果树品种,并在基础条件较好的场陆续建立一些原始品种苗圃,着手进行良种苗木的生产和推广。到1966年,郎溪园艺场撤销,六安龙穴山园艺场划给部队,另有10个基础较差的幼林果园场没有入册,实际建成的园艺场全省共45个,果园面积94700亩,果品产量6884吨,比1965年4724吨增产45.72%。但调整发展不久开始“文化大革命”,有的场被下放到人民公社,有的场被划出,有的场改产,有的场撤销,园艺场从45个减少到35个。1971年处理财务遗留问题,各地清理接收了原农垦部门办的涡阳白芍场,民政部门办的蜀山园艺场,并将1966年前地方办的4个园艺场纳入了预算。1971年末实有园艺场41个,果园面积7.26万亩,比1966年减少2.21万亩,果品产量由1966年的6884吨降到2393吨;1972年后又逐步恢复,原划给部队的六安龙穴山园艺场又交回地方。到1978年园艺场达到64个核算单位,果园面积恢复到9万亩,果品产量达到22449吨,比1966年增加2.26倍。
1981年由于城市发展的需要,合肥蜀山园艺场、合肥园艺场划归城建园林部门归口管理。绩溪园艺场于1984年经省人民政府批准,有偿移交南京铁路分局建立永久性的苗圃基地。广德县园艺场于1986年改产,划给了工业部门。1987年,全省实有园艺场62个果品产量达到31642.3吨,比1978年增加41%。详见表8-2-9。农业三场基本情况见表8-2-10。
安徽省蚕种场基本情况统计表

安徽省茶场基本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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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园艺场基本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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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各类农业事业场基本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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