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保险种类
1951年承办保险业务有火灾保险和运输保险,是年签发保单107张,保额525470万元(旧版人民币),净收入保费548万元。其中公营企业、机关单位占38.5%,私营企业占61.5%。1952年增办公营企业强制保险和团体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农村耕牛保险,收保险费6749万元。1953年6月增办春茧保险,投保春茧8.4万斤。1954年停止保险业务,1957年恢复,1959年复停。1982年复兴保险业务,是年开办企业财产保险和运输工具及责任保险。后保险业务逐年扩大,1987年增至11个险种,服务领域由城镇伸展到农村,保费收入上升,除交纳国家税金和费用外,累计毛利45万余元。
1982~1987年绩溪县保额、保费表

二、防灾理赔
防灾县保险公司在承保时检查加强投保单位的防灾措施。重点单位每年配合消防部门检查防灾2至3次。保额50万元以上单位和要害部位建立防灾档案,其他单位建立防灾登记卡。1985年检查105个单位,占应检数72.92%。重点单位和要害部位全部检查。发现薄弱环节或隐患提出书面建议147条,县医药公司接受建议建立严禁库内吸烟,中药库分类整理,专人管理,领导检查的制度。镇头基层供销社油库危墙,向县供销社报告,附保险公司建议书,获得专款维修。1983年后5年拨款给受保企业防灾费1.4万元和消防器材31件。
理赔县内每年有投保单位发生灾害,保险公司赴现场查勘,计算损失,给予经济补偿。1952年处理出险案55件,赔付2087元,占保费收入的30.93%。1983至1987年处理出险案1090件,赔付金额56.5万余元,占保费收入的34.07%。其中运输工具及责任险赔付率最高,处理出险案630起,赔付38.17万元,占赔案和金额总数的57.8%和67.5%。
1983~1987年绩溪县理赔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