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2年中国人民银行旌德县支行开始代理保险业务,对外增挂“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旌德代理处”招牌,由业务股专人承办,当时主要经营农村耕牛保险。1958年保险业务交县财政局办理。
1982年县人民银行恢复保险代理业务,挂“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旌德特约代理处”招牌,由信贷股专人办理。当年开办企业财产保险,有5个单位投保,保费收入1.65万元,被评为徽州地区第三名。1983年增加机动车辆保险,保费收入3.98万元,赔款2.62万元。1984年保费收入7.24万元,赔款4.96万元。
1985年11月正式成立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旌德县支公司,配备4人。除原有险种外,增加家庭财产保险、人身保险、货物运输保险。企业投保44户,保费收入11.47万元,赔款7.13万元。1986年增加养殖业保险、养老金保险、简易人身保险、旅客意外伤害险。企业投保74户,保费收入33.78万元,比上年增加1.95倍,赔款13.04万元。年底被评为徽州地区城市保险业务第一名。1987年增加拖拉机保险、森林火灾保险、子女婚嫁金保险。企业投保101户,保费收入62.97万元,比上年增加86.41%,赔款37.72万元,工作人员增至8人。
1982年代理保险工作,被评为徽州地区第三名。
1986—1987年保险公司业务情况统计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