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言
明万历中期,曾有分黄导淮入运河归长江之说。清咸丰五年(1855年),黄河北迁于山东利津附近入海,结束了661年夺淮的历史。清同治五年,苏北绅士丁显、裴荫森等首先提出复淮故道的主张。光绪三十二年(1906年),张謇提出《复淮浚河标本兼治》的主张,提出先进行测量工作,为复淮规划创造条件。民国元年(1912年),安徽督军柏文蔚提出裁兵导淮,公布了《导淮兴垦大纲》,主张淮水分三路入江入海,皖境诸支流分疏入淮,首治北淝河。民国2年至民国20年,张謇先后发表《导淮计划宣告书》、《江海分流计划》,全国水利局提出《治淮计划》,孙中山在《建国方略》中提出的导治淮河设想,全国水利局发表《裁兵导淮计划书》,美国工程师费礼门提出的导淮计划书,以及导淮委员会发布的《导淮工程计划》等。《导淮工程计划》是第一部较为全面的综合性导淮规划,由于受当时社会政治形势及民国20年大洪水和27年黄河南泛的影响,安徽除对濉河进行了初步整治外,其余规划中的工程均未能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治淮委员会依据《关于治理淮河的决定》提出的治淮方针、原则和治理目标,与苏、鲁、豫、皖4省水利部门密切协作,多次进行了治淮规划工作,并在实践中进行修订,使新中国的治淮规划更加完善,为安徽治淮工程建设打下了坚实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