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职工生活
建国后,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特别是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生活水平得到显著的改善。1949年,全县有职工719人,工资总额10.21万元,年人均工资142元。1980年,全县职工23278人,工资总额1337万元,年人均工资574.4元。1989年,全县职工29591人,工资总额3984.9万元,年人均工资1346.7元,为1949年的8.7倍。是年,当涂县的职工年人均工资较全国的低,但彩电、冰箱、音响、全自动洗衣机已进入城镇职工大多数家庭,少数家庭安装了空调,自行车换成了摩托车。
城镇居民年末储蓄存款余额逐年增长,1950年末存款0.4万元,1980年末为374.1万元,1989年末达到7243.2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