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农民生活
1980年,据县内不同类型地区的30户农户家计固定调查,30户农户共171人,全年总收入37465元,人均年收入219元。从集体得到收入19463元,占总收入的51.95%;家庭副业收入15188元,占40.55%;其它收入2814元,占7.5%。全年总支出36843元,年人均支出215元。其中生活消费31816元,占总支出86.36%,人均支出187元。生活消费中食品支出18569元,人均支出109元;衣着3308元,人均19元;住房5935元,人均35元;燃料1460元,人均9元;用品及其它1649元,人均10元;文化生活服务896元,人均5元。30户农户主要食物年人均消费量为粮食307.5公斤、蔬菜66公斤、植物油3公斤、猪肉6公斤。年末30户拥有自行车4辆、缝纫机3台、手表17只、收音机24台。
1989年,据百户农户家计固定调查,100户农户共459人,全年总收入452839元,人均年收入986.6元,是1980年的4.5倍。从集体经营中得到收入34385元,仅占总收入的7.6%,家庭经营收入397147元,占87.7%;其它收入21307元,占4.7%。全年总支出392782元,年人均支出855.73元,是1980年的3.98倍。其中生活消费251181元,占总支出的63.95%,人均支出547.23元,是1980年的2.94倍。生活消费中食品支出160825元,人均支出350.38元,是1980年的3.21倍;衣着17904元,人均39元,为2.05倍;住房23926元,人均52.12元,为1.49倍;燃料12335元,人均26.87元,为2.99倍;文化、生活服务14771元,人均支出32.18元,为6.42倍。支出中,家庭经营费用118728元,占总支出30.23%;购置生产性固定资产7692元,占1.96%;缴纳税款8421元,占2.14%;上交集体承包费用4451元,占1.13%,其它支出2309元,占0.59%。100户农户主要食物年人均消费量为蔬菜182公斤、植物油5.6公斤、猪肉7.6公斤。100户年末拥有自行车113辆、手表176只、缝纫机14架、收录机26台、黑白电视机47台、彩电3台、照相机1架。
农村储蓄存款余额1954年末只有10万元,1978年末增至1331万元,1989年末达到4253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