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上一页
下载APP
今天是
网站首页
炎黄世系
中华民族
中国正史
中国方志
中国乡土
华夏名人
地区代理
用户中心
第七章 水利管理
第三节 塘库管理
塘坝原由生产队管理。联产承包后,按受益面积分由户管或联户管,放水员年终由受益户给予补贴。小水库由公社(乡镇)组建领导组或管委会。多数水库有专人驻库,如需用水,先向领导组申请,经批准后始可放水,记时作为收费依据。库区岁修和防汛抢险,靠有关受益村按亩出劳力、出器材。
1950~1989年当涂县水利投资和土石方实绩表
上一篇:
第二节 排灌管理
族讯首页
姓氏文化
家谱搜索
个人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