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排灌管理
排灌站按投资及受益分3种管理形式:凡国家投资、受益几个公社的属国有国营,分年交纳设备折旧费作更新用;国家投资为主、受益1社1队属国有社营,对不交纳设备折旧费,原则上属社队更新;自筹资金建站属社有社营。在灌区管理上,按站建立灌区委员会,由公社、站、大队负责人、社员代表等组成,公社和站负责人分任正副主任,大队干部、社员代表、放水员等为成员,负责灌区用水计划的编制和执行、水费拟定和收支帐目、年终赏罚等。放水员负责干、支、斗渠的管理和要水交“票”、包灌到田、按方收费、节水有奖的事宜,管渠管水一齐抓。70年代开始,灌溉面积缩小,渠道圮毁,管理制度随之松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