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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淮北平原区治理

第三节 井灌、喷灌

一、井灌
建国前,淮北水井主要用于浇菜和人畜饮水。这些水井为人工开挖,多为土井、砖井,井深较浅,出水量少。提水工具主要是辘轳、吊杆和戽斗等。至1949年,淮北地区有土井、半砖井1109眼,灌溉面积仅2000多亩。1952~1956年,掀起了一次打土井、砖井的群众运动。1952年,阜阳专区开始组织地县打井队,一年中打土井近万眼。1953年遇春旱,阜阳专区各县从河南省聘请打井师傅传授打井技术,打砖井万余眼,并从山东购进了大量的马拉水车。由于打井质量较差,不到一年,大多损毁。1955年又遇春旱,阜阳专署提出“全党动员,全民行动,在一至两年内打砖井10万眼、土井10万眼”,由中共阜阳地委直接领导,地委办公室下设打井办公室,五金、交化等部门协同作战。据1959年统计,1952年以后,阜阳专区共打砖井4.8万眼,配马拉水车36665部,有效灌溉面积38.5万亩,实灌面积14万亩。这些水井由于使用不多,管理不善,至1962年,砖井已损毁27%,马拉水车损坏过半,有效灌溉面积下降至10.5万亩。1961~1965年,从河南省引进冲击锥、跃进锥、麻袋锥等打井工具,10天可打井一眼,井深可达15~20米;1964年又从河南、山东引进大锅锥打井技术,用无砂混凝土做井筒,井深加大到25~40米,出水量也增大至 30~40立方米每小时,可用离心泵抽水。至 1970年,淮北地区有砖井、土井5.3万眼,有效灌溉面积96.28万亩。
1963年,阜阳地区成立机井专业施工队,配备钻机2台。1964年春开始在亳县和利辛县试打机井,至1965年底共打机井16眼,配套柴油机和离心泵。1969年省革委会要求打井灌溉,主攻淮北小麦,把淮北打井作为全省重点会战项目之一。计划从1969~1970年打井3万眼,1971年翻番,再打机井6万眼,加上土井、砖井,使淮北地区2200万亩小麦能普遍得到浇灌。至1972年底,实际上共打机电井30181眼,配套12315眼,装机共75209千瓦。这次打井后由于资金、材料、设备、技术等因素的限制和质量差、灌溉效果不佳而渐趋停止。
1972年国务院召开北方17省、市抗旱会议,决定将包括安徽省在内的北方17个省市的井灌建设纳入国家计划。1973年,安徽省开始规划,明确萧县、砀山、濉溪、亳县、涡阳、蒙城等6县为打井重点县;界首、太和、灵壁、泗县北部地区以发展井灌为主。省专门成立打井办公室,统一领导机井建设工作,并统筹资金、设备等。淮北各县、市政府都成立了打井灌溉办公室,挂靠水利部门。农机部门安排定点厂家生产打井设备。井灌资金由社、队自筹三分之一,农业银行贷款三分之一,国家补助三分之一。1973~1977年间,国家对每眼机井补助200元,机井配套每眼补助450元。这期间,淮北共新打机井52330眼,配套55519眼,井灌面积达到280.37万亩,平均每年打井、配套1万眼左右,发展速度与当时的主、客观条件基本适应,取得了显著的效果。
1978年,全省出现严重的干旱,中共安徽省委提出“主攻小麦,发展灌溉”的战略措施。要求淮北地区到1980年实现小麦灌溉面积2300万亩,除地面水灌溉700万亩外,井灌面积达到1600万亩,机井达到20万眼。根据省委的要求,省水利厅编制了1978~1980年打井规划。1977年底,淮北已有机井7.62万眼、配套5.4万眼,井灌面积300万亩。1979年、1980年每年再打井、配套5万眼。从1978年起,国家提高了打井、配套补助标准,每打一眼井补助200元、配套每台套补助800元。1978年完成打井39183眼、配套41132眼,在当年的抗旱中发挥了一定的作用。
1979年5月,省水利厅在宿县召开淮北地区井灌工作会议,省政府领导在会议上强调进一步加快机井建设速度,争取当年打井、配套10万眼。在贯彻实施中发现,打井质量较差,数量不实,单井效益差,进展缓慢。后经省水利厅报请省政府批准,将全年打井、配套计划调整为4万眼,至1979年底,实际完成3万眼。1980年的打井、配套计划调整为2万眼,后实际完成1万余眼。据1979年各地市县机井普查资料,机井配套中能够使用的动力设备为96231台797591千瓦。其中柴油机77409台926858马力,电动机18822台11 4578千瓦,各种井泵101149台。共架设井灌输变电线路10997.5公里,安装变压器3672台228438千瓦;井灌区内共修筑渠道7277.4公里,平整土地422.4万亩,打小畦田204.34万亩。另据1980年底统计年报资料,淮北地区共有机井138251眼,配套111945眼,其中机配91052眼,电配20893眼,机井有效灌溉面积为453.7万亩。至1980年,累计投入淮北地区机井建设资金37936万元,其中国家补助19801万元,群众自筹18135万元。
1980年,淮北地区普遍实行了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井灌管理工作改革滞后,发生了井灌渠道被扒平,机井设备、输电线路被拆分,井灌设备遭到一次严重破坏。1981年4月,省政府在听取省水利厅关于淮北井灌等水利设施遭到严重破坏的汇报后,发出了《坚决制止破坏水利设施的紧急通知》,要求各地切实采取有效措施保护水利设施,制定办法,对蓄意破坏水利设施的行为要依法处理。1982年10月,省政府批转了省水利厅《关于加强淮北机井管理工作的报告》,要求各地建立健全机井管理责任制,尽快将机井管理纳入规范化管理的轨道。1982年12月、1984年1月,省水利厅分别在萧县、亳县召开了淮北灌溉管理会议,交流恢复井灌和加强管理的措施。1984~1986年,淮北地区井灌设施再一次遭到偷窃和破坏。据1986年统计,经过1980~1986年间的两次破坏,淮北配套机井减少近8万眼,井灌效益减少338万亩,分别占1980年总数的71.4%和74.8%。
1986年省政府召开了《淮北地区恢复和发展灌溉会议》,并于10月份作出了《关于恢复和发展淮北地区灌溉的决定》,提出发展灌溉要全面规划,综合平衡,注重质量,讲求实效。要求到“七五”末,淮北地区灌溉面积达到1325万亩。经过1987年、1988年的两年恢复,至1988年底,淮北地区机、电井数达到10.85万眼,配套3.83万眼,装机容量265935千瓦,灌溉效益达160.1万亩,较1980年有所增加。
二、喷灌
1978~1980年间,水利部将喷灌作为重点推广新技术,列入农田水利基本建设计划。1976年,淮北地区开始从外省引进单头小型喷灌机组,利用机井作水源,在原井灌区又补打了部分井径300毫米的小口土井,以适应喷灌取水的要求。一般6~7眼小口土井配一套喷灌机组,一套喷灌机组仅需1200元,打一眼小口土井约100元。这种灌溉技术非常适合于农村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生产体制,因而发展十分迅速。1978~1980年,安徽省共投入补助经费780万元,亩均约30元实施喷灌建设。1981年起,省里不再安排专项喷灌补助费,改由各地自办。1985年起,中国灌排技术开发公司和农业银行安排了喷灌贴息贷款以支持各地喷灌事业的发展。至1986年,淮北地区已拥有喷灌机10777台套,小口土井64662眼,有效灌溉面积为49.81万亩。至1988年,喷灌机拥有量已增至21024台套,小口土井126144眼,有效灌溉面积达100.18万亩。其中阜阳地区拥有喷灌机17481台套,喷灌面积达82.2万亩,以亳州、涡阳、阜阳、太和等县、市数量较多,效益也较好。各地在发展喷灌的同时,逐步建立了专管组织管理,实行专业承包组、户或联户管理,喷灌专业户经营管理等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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