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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水 文

第二节 站网

清末至民国初期,安徽省水文测站多设在江、淮干流,开始观测水位、雨量和淮河流量。民国2年(1913年)蚌埠站施测流量,民国10年增测含沙量。民国18年安庆水位站增测蒸发量,系安徽省最早的流量、泥沙和蒸发站。民国22年~25年,安徽省建设厅水利工程处先后在长江、淮河支流上设水文测站。民国30年起,安徽省淮域工赈委员会、安徽省建设厅、导淮委员会淮域工程事务所,分别在淮、颍、涡等河设立一批水文测站。抗日战争胜利后,江、淮流域机构及安徽省水利、水文部门相继复设和增布各类水文测站。至1949年,全省有水文站、水位站各4处,雨量站6处,泥沙、蒸发站各3处。
建国后大兴水利,布设大批测站,但由于流域机构、省水利部门等各自设站,通盘考虑不够,站点分布不尽合理。1956年在水利部统一安排下,安徽省水利厅首次进行全省基本水文站网规划。根据规划要求,1958年基本完成站网的调整、增设和裁撤等布点任务。1959年全国水文会议提出国家站网和群众站网并举,社社办水文,站站搞服务的要求,全省流量站(即水文站)、水位站、雨量站大幅度增加。1960~1962年,国民经济处于调整时期,社队办的水文站全部裁撤。1965年对基本流量站网、雨量站网进行补充规划。“文化大革命”以后,迅速增加一批小河水文站、堰闸水文站与流量配套的雨量站。1985年编制完成1990年和2000年两阶段实施的《安徽省水文站网发展规划》。1988年,全省共有水位站76处,水文站122处,泥沙站31处,雨量站852处,蒸发站42处,水质监测站52处,地下水位站198处,站网规模已趋稳定。
一、站网规划
清末至民国时期的水文测站,根据设站部门需要布设,尚无站网概念。1956年,水利部统一部署进行水文站网规划,并提出了规划原则和要求。安徽省水利厅与长江流域规划办公室和水利部治淮委员会分工协作,进行安徽水文站网规划。50年代末至60年代对规划进行调整和补充。70年代进行地下水和水质监测站的规划,80年代又对流量、雨量、水质监测站网进行补充规划。各个时期规划站网简况见表9-1-1。
安徽省各时期基本站网规划情况表

二、站网建设
安徽省近代最早的雨量观测始于清光绪六年(1880年),水位观测始于清光绪二十六年,系芜湖天主教堂和海关观测,是芜湖开辟商埠后的产物。清朝末年有雨量站2处,水位站1处。民国时期,安徽水文测站随着社会政治、经济形势变化,共有4次峰形起伏。民国初年,江淮水利测量局和长江水道讨论委员会,先后在淮河干支流和长江干流设站观测水位和流量。民国9~12年(1920~1923年),水位站最多达5处、水文站6处、泥沙站3处、雨量站9处。民国15~19年因军阀混战,测站纷纷停测,水位站最少时仅存2处、水文站1处、雨量站3处、蒸发站1处。民国20年以后,因江、淮大水治理水患的需要,导淮委员会、安徽省建设厅水利工程处、扬子江水利委员会、省气象部门纷纷在省境设站观测水位、流量、雨量、泥沙、蒸发等项目。民国23~26年间,水位站最多达46处、水文站7处、泥沙站5处、雨量站39处、蒸发站3处。嗣后又因抗日战争爆发,各级测站大减。民国28年仅存水位站2处、水文站2处、泥沙站1处、雨量站5处。民国30年后,因黄泛区治水的需要,安徽省淮域工赈委员会、省建设厅等单位一度在淮北设立一批水文测站。民国30~32年,水位站最多达19处、水文站6处、泥沙站3处、雨量站18处、蒸发站1处。抗日战争胜利前夕,站网设置又处低谷。抗日战争胜利后,导淮委员会、淮河及长江水利工程局、钱塘江水力发电勘测队、安徽省水文总站等单位又纷纷各自设站。民国36~37年,全省共有水位站21处、水文站12处、泥沙站11处、雨量站16处、蒸发站2处。1949年大部分站观测中断,至年底止,全省有水位站4处、水文站4处、泥沙站3处、雨量站6处、蒸发站3处。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各类测站随自身业务的性质和价值变化各不相同。50年代初,由于水利建设,尤其是治淮事业的蓬勃兴起,水文测站迅速发展。1954~1955年,水位站最多达135处、水文站122处、泥沙站69处、雨量站287处、蒸发站174处。地下水位站始设于1953年,高峰在1956年达96处。根据1956年第一次基本站网规划的精神,至1964年,总的处于调整阶段。1965年有水位站58处、水文站80处、泥沙站38处、雨量站248处(1964年)、蒸发站26处。1957年始设水化学站,至1960年共有29处。1966~1970年,水位站、水文站保持在70~80处。根据1965年站网补充规划,经3年实施,1967年雨量站达593处,为1964年的2.4倍。泥沙站、水化学站、地下水位站受“文化大革命”干扰逐年减少。70年代水文测站下放地区管理时期,各地水利部门根据治水需要,把中型水库等水位站和雨量站编入国家水文站网;同时以大站带小站,增设一批小河流测流站和与流量站相配套的雨量站,使1976年水位站达到130处,1979年水文站达到130处,雨量站达890处,均系截至1988年安徽历史上水位站、水文站和雨量站的最高峰。在此期间,泥沙站略有恢复,最高达28处,蒸发站达31~39处之间。水质监测站始设于1974年,逐年增加,1979年为42处。地下水位站因“文化大革命”干扰,1973年减为31处。1974年,为发展井灌需要,观测井迅速增加,1979年达254处。80年代随着专用站的调整,水位站略有减少,水文站趋平稳阶段,雨量站稳定在850处左右,泥沙站因淮河治理和涡河淤积研究的需要略有增加,蒸发站平稳略增,地下水位站在200~250处之间波动,1982年高达273处,系建国以来的最高峰。截至1988年止,全省共有水位站76处、水文站122处。全省水文站平均密度为1143平方公里/站。雨量站852处,是民国时期最多站数的22倍,全省雨量站平均密度为164平方公里/站。泥沙站31处,仅完成1962年审查调整的基本泥沙站网数的三分之二。蒸发站42处,与1985年规划要求相差尚远,地下水位站198处。
三、站网管理
清末至民国时期,流域机构及省水利部门,本着自设、自用、自管的原则,对测站的设撤调整、任务项目的布置、资料报表的要求等,均由各部门分别部署安排,技术规程、管理制度各自为政。民国27年,中央水工试验所制定《水文测验规范》。民国36年,行政院水利委员会颁行水文测站组织规程,民国37年中央气象局制定《雨量站委托办法》,始有统一的技术标准和组织管理规定。
1950年,华东水利部建立测站的设撤、迁移、调整等管理顺序及测验报表递送审核制度。1951年水利部检发《各级水文测站之名称及业务》。1953~1955年,安徽省农林厅水利局水文分站、治淮委员会先后编印《安徽水文》和《淮河水文通讯》刊物,深受水文工作者的欢迎。1955年水利部颁发《水文测站暂行规范》,全国有了统一的技术标准。1956年和1957年,安徽省水利厅水文总站、淮委水文测验室,首次颁发《测站任务书》,填制各类测站《考证薄》,初步建立站史资料。同时,分别按水系设立中心水文站为其派出单位,实行分片管理,分级管理。1958年,安徽省水文总站向全省水文职工发出竞赛号召。安徽省水电厅工管局召开安徽水文系统擂台比武大会,展出技术革新成果。1958年后,水文测站下放至县,分站撤销,管理机构削弱,测验质量下降。至1961年被裁撤的基本站占20%以上,专用水文站占54%,破坏了站网的科学性和完整性。1962年12月,安徽省水文测站收归省管理。1963年对全省78个水文站进行测站鉴定,并填制《测站鉴定书》,为整顿基本设施提供依据。为加强基层测站的管理,1964年对全省委托站首次实行“委托合同制”。是年汛期以后,调集分站、测站共69人,对水文测站进行以贯彻“规范”和资料质量为重点的大检查,制定安徽省《水文测站管理条例草案》,建立责任制,并选定专人任检查员。水文职工结合业务大练基本功,开展测洪演习。由于制度健全,作风踏实,各项工作很有成效,系安徽水文工作开展得较好的时期。1966年7月,“文化大革命”开始,各级测站废除《水文测验暂行规范》检查提纲和相应检查制度。1969年1月撤销总站、分站,测站下放地县,管理削弱,制度废驰,项目削减,测验不正常,站网计划难以实现,水文事业遭受严重挫折。
1972年10月,水电部检发《对当前水文工作几点意见》,要求加强基层建设,提高测报质量。1973年恢复安徽省水文总站。安徽省水电局颁发《关于水文工作管理暂行办法》,巩固水文站网,建立岗位责任制,同时规定各级测站的业务范围。1974年重新修订《测站任务书》,恢复在站资料整理和各项制度,并多次组织水文职工到外省学习全面服务、勤俭办站等经验。1975~1978年,全省水文系统年年开展“学大庆、学大寨”活动,加强测站管理,贯彻执行各项规章制度,提高测报质量,并制定“大寨式水文站验收标准”,以加强测站建设。通过一系列措施,使水文工作取得较好进展。
中共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贯彻调整、改革、整顿、提高的方针。1980年水文测站再度收归省水利局管理,地区分站行使总站派出机构职能,恢复检查员制度,提倡大练基本功,建立和恢复一些行之有效的规章制度,对全省测流缆道逐个检查鉴定,建立档案,制定三年整顿计划。1981年制订《安徽省调整时期水文工作意见》,加强站网管理,实行测站、分站、总站层层检查制度,资料整理三级负责,重新修订1032个站的《测站任务书》,并颁发执行。是年,将水利部环境保护办公室颁发的《水质测验暂行办法》和安徽省水文总站制定的《安徽省水质监测意见》一并检发水质监测站执行。1982年,全面贯彻执行小河流观测规范、地下水观测规范、径流实验观测整编暂行规定,举办以《水文测验手册》为主要内容的规范演习班。1983年,安徽省制定《缆道操作规范》和《安全生产制度》,全面推行测站安全检查员制度。1984年,对水文测站实行考德考能,考勤考绩,表彰先进,赏功罚过制度。全省800个委托站实行基本津贴加奖励制度。根据1985年全国水文会议讨论的水文工作改革方向,贯彻《水文勘测站队结合试行办法》,拟定安徽省站队结合规划和实施方案。经过试点,1987年将徽州地区水文分站及所属水文站,组建为黄山市水文水资源勘测大队及黄山、歙县两个勘测队。改革原有的管理体制和测验方式,开展全方位服务。继之,巢湖、滁县两地区分站亦改革基层管理体制,采取巡测方式,开创站网和测验工作新局面。各级水文站简政放权,推行层层负责制。根据条件,因地制宜开展技术咨询、有偿服务、多种经营,以增加经济收入。1986年将《水文测验试行规范》缩编成100条,采取计分制,由各级测站对照检查自我评定,作为鉴定资料质量的标准。1988年遵照水利部水文工作会议提出的“基本站网、站队结合、坚持职守、扩大服务”的基本要求,推动全省水文工作在深化改革的道路上继续前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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