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国初期,矿区烟酒零售业务大部分为杂货店经营。1952年至1953年,酒、烟先后实行专酿、专卖,批发业务属铜陵县专卖事业公司。零售除了矿区消费合作社外,主要是私营零售商贩。此时烟、酒零售商贩共有50余户,零售额13万余元,占整个市场烟酒零售额70%(合作社占30%)。
1955年1月,铜陵县专卖事业公司在矿区设立专卖批发处,担负矿区烟、酒的批发业务。4月,对全矿区52户烟酒商贩进行整顿,发给购烟簿,准以向国营商业部门进货。经过整顿后,私营商业的销售额受到控制,合作社烟、酒零售额由30%上升到45%。是年底,在对私营商业社会主义改造中,将烟、酒业的52户商贩全部组织起来,成立烟酒合作小组(8户)、烟酒联贩联销组(8户)和烟酒联购分销组(36户)。
1956年8月,矿区贸易公司成立,接收专卖批发处的烟酒批发业务。这个时期,矿区烟酒货源全部纳入省统一分配调拨计划。进货渠道为省内芜湖、蚌埠、阜阳、滁县等地。
1960年至1962年,由于货源不足,市场供应紧张,食糖、卷烟和白酒均实行凭票定量供应。并一度实行高价,以回笼货币、满足少数人的需要。在此期间,对矿山、井下和高温作业工人的糖酒供应给予优先照顾。病员、产妇的食糖供应也给予保证。
1962年11月,铜陵市专卖公司增加食糖、糖果、糕点的经营业务,改名为铜陵市糖业烟酒公司。从1963年至1965年,糖业烟酒经营体制多变,但市场供应平稳。平均每年销售食糖274吨,卷烟2500大箱,白酒120吨,糖果、糕点250余吨,基本满足市场需要。
1966年以后,由于城市人口不断增长和购买力的提高,销售总量和人均消费水平都有所增长和提高。1971年与1965年相比。年人均消费食糖增加0.88公斤,卷烟增加0.92条,白酒增加1.93公斤。
从1979年至1981年,国营商业共调进食糖4573吨、卷烟1.18万大箱、酒2554吨,投放市场,敞开供应。
1981年5月,卷烟业务从糖业烟酒公司划出,成立烟草公司,专营卷烟购销(批发)业务。1983年9月,国务院公布了《烟草专卖条例》,对烟草行业实行高度集中统一管理。1984年,烟草市场进行了整顿,凡经营(零售)卷烟的单位和个人,都必须领取专卖许可证,否则不准经营。经过整顿后,全市共有卷烟零售网点(香烟摊)1212处,其中国营61处,集体46处,个体1105处,全年销售卷烟7200多大箱。
1985年,市场食糖、卷烟和酒的销售量稳步增长。与上年相比,除了卷烟保持平衡外,糖、酒销量分别增长10%和7%,销售结构也发生变化,卷烟是丁、丙级烟向乙、甲级烟发展,酒是烈性酒销量增长慢,低度酒销量增长较快,名烟、名酒畅销。糖果、糕点等食品中的销售趋势也是向优质、精细、营养价值高方向发展。1985年仅国营商业卷烟、糖、酒销售额达1820万元,比1981年增长近1倍;食糖、卷烟、酒的销售量分别增长27.7%、22.8%和39%。
铜陵市几个年份主要副食品收购、调入、销售统计表
铜陵市几个年份主要副食品收购、调入、销售统计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