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节 税务监察
税务监察的任务包括对内和对外两个部分。铜陵市税务局于1963年聘请了5名税务监察通讯员;1983年又聘请一位律师为法律顾问。主要开展以下监察工作:
一、监察处理税务干部违纪案件。1957—1985年根据群众来信和揭发检举,对违纪税务干部进行认真的查处,先后处理贪污案件6起,贪污税款1150元,处分1人,解除合同4人;查处挪用税款2起,税款200元,其中辞退1人下放回农村务农;查处其他违纪问题3起。
二、配合工商、公安部门打击处理投机倒把案件。为维护社会主义经济秩序,1963—1964年,配合工商、公安部门整顿集市贸易市场。共确定134个罚款补税对象,其中逮捕法办2人,罚款6人,补税59人,教育免予处理45人,转外地处理13人,查无下落6人,尚未处理的3人。在法办、罚款补税的67人中,共罚款补税2.04万元,入库1.92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