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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农业

第二节 耕地劳动力农机具

耕地面积
明洪武二十四年(1391年),全县有田地156362亩,其中田125892亩,地30470亩;人均田地6.89亩。嘉靖四十二年(1563年)有田地161239亩,其中田128907亩,地32332亩;人均田地6.05亩。清顺治八年(1651年)有田地155289亩,其中田129108亩,地26181亩。民国8年(1919年)实有耕地226733亩,人均1.34亩。1949年全县耕地36.97万亩,农业人口人均2.39亩。建国初人民政府鼓励农民开荒垦种,1952年耕地面积比1949年净增1.04万亩。嗣后,城乡基本建设规模扩大,占用耕地日趋增多,1957年耕地面积比1952年净减2.61万亩。1958年人民公社化后,大办工矿企业,滥占耕地,1962年耕地面积比1957年净减5.44万亩。继后,恢复和发展农业生产,耕地面积有所增加,但“文革”中乱占耕地现象无人问津,耕地面积又下降;加之人口增长较快,人均占有耕地逐年减少。1978年,耕地面积比1965年净减3.31万亩,比1957年净减7.48万亩,自1958年以来平均每年减少3563亩;农业人口人均0.98亩,不足1957年人均占地的一半。1987年有耕地27.73万亩,为建国后的最低数。是年,始设土地管理机构,加强土地管理,限制征用土地,耕地面积减少的状况得到控制。1990年有耕地279094亩,比1985年净增366亩;农业人口人均0.93亩;当年基建占用耕地204亩,其中国家基建占地114亩,集体、个人建房占地90亩。
1949~1990年部分年份铜陵县耕地面积变化情况表

劳动力
明崇祯十五年(1642年)全县农业劳动力6813人,其中男劳力3498人,女劳力3315人。清乾隆元年(1736年)本县“实在当差人丁四千四百八十六丁”。民国17年(1928年)有壮丁4.36万人,占人口总数25%。
1949年全县农村劳动力4.64万人,平均每个劳动力承担耕地近8亩。此后,人口逐年增加,农村劳动力随之增多,加之耕地面积减少,每个劳动力承担耕地的数量逐年下降。1965年农村劳动力平均负担耕地4.66亩。1975年平均负担3.37亩。1981年,有劳力10.13万人,占总人口31.7%;平均每个劳力承担耕地2.93亩,比建国初期减少了5亩;在分布上,山区劳力平均负担山林13.5亩、耕地2.8亩,丘陵区劳力负担山林12.4亩、耕地3.2亩,圩区劳力负担耕地2.3亩,洲区劳力负担耕地2.77亩;每个劳力生产粮食651~1210公斤,提供商品粮食65.5公斤。1990年农村劳动力13.96万人,人均承担耕地2亩,只及1949年的四分之一。
建国后,大力组织兴办工副业生产,促使农村劳动力中的一部分人,逐步向工矿业、建筑业、运输业、商业服务业等行业转移。1951年全县农村劳动力5.50万人,其中从事农业劳动力4.93万人,从事其他行业的0.57万人。1956年农村劳动力7.34万人,其中从事农业6.16万人,从事其他行业1.18万人。1961年至1970年,年均农村劳动力7.01万人,其中农业劳动力平均6.93万人,其他行业劳动力平均818人。1971年至1978年,年均农村劳动力8.64万人,其中农业劳动力年均8.03万人,其他行业劳动力年均0.61万人。1979年后,乡镇企业发展很快,农村劳力在“离土不离乡”的原则下从事工副业等生产。1985年农村劳动力中,从事农业的占84.2%;从事其他行业的占15.8%。1990年农村劳动力13.96万人,其中从事农林牧渔劳力10.25万人,占73.4%;从事工副业等劳力3.71万人,占26.6%。
建国前,务耕农民多为文盲。建国后,注重农民文化素质的提高,有关部门大力开展扫盲、职业教育等活动,并通过举办培训班、广播和电视宣传等多种形式向农民普及科学知识,县农技部门每年均结合生产实际,举办诸如农业机具、土壤肥料、良种繁育、作物栽培、植物保护、畜禽饲养、水产养殖、财务会计等专业技术培训班,年培训人员数以万计。据1990年铜陵县第四次人口普查资料,全县从事农林牧渔劳动者145779人,其中:大学文化程度10人,高中(中专)2365人,初中31291人,小学69930人,文盲、半文盲42183人。
1949~1990年部分年份铜陵县农村劳动力变化情况表

农作机具
耕作机具传统耕作农具有犁、耙、槽栏、耖、锄、锹、钉耙、铲、杴、耧及耘田用“乌头”等。建国后一直沿用。
1951年推广新式步犁4张,耩子1张,双轮双铧犁1张。1956年推广双轮双铧犁18张,双轮一铧犁140张,10行及12行播种机7具。1959年建县拖拉机站,配拖拉机手6人,调进垫托—25K拖拉机5台,放洲区耕地,当年机耕4980亩。60年代后期,号召实现农业机械化,陆续购进大中小型拖拉机。1969年铜陵市机械总厂制造手扶拖拉机13台及棉花营养制钵机、插秧机,交本县使用,因技术不过关,全成废铁。1975年全县有大中型拖拉机23台,632千瓦;手扶拖拉机358台,3057千瓦;当年机耕5.19万亩。1978年有大中型拖拉机50台,1592千瓦;手扶拖拉机1018台,8891千瓦;机引农具926部;机耕面积6.16万亩。翌年机耕面积10.98万亩,占全县耕地面积的40%。此后,农村实行家庭承包经营,机耕面积减少。1984年推广“小四轮”拖拉机。翌年全县有大中型拖拉机34台,842千瓦;小型及手扶拖拉机1088台(其中“小四轮”拖拉机130台),8922千瓦;机耕面积2.01万亩。1988年始推广水田耕整机,免耕条播机、开沟机等。1990年有大中型农用拖拉机20台,661千瓦;小型拖拉机1388台,1.13万千瓦;水田耕整机155台,462千瓦;机耕面积4.73万亩。
收获机具传统收获机具有镰刀、梿枷、砍刀、桶、箩、筛、石滚、泥夹、蟹夹(专用于起挖丹皮)等。
1956年推广摇臂收割机、打稻机、山芋切片机各1台。1959年省分给本县种籽精选机10台,因缺零部件而废。同年推广机动脱粒机5台,1970年增至72台,1975年增至991台,1978年增至1857台,1981年增至2095台。此后,适应家庭承包责任制的需要,机动脱粒机的数量趋减,人力打稻机的需求增加,至1985年,机动脱粒机减至1537台,人力打稻机增至1811台。1990年有机动脱粒机1162台,795千瓦;人力打稻机发展成单户、双户或数户占有1台的水平。
植保机具民国时期,治虫只会“苞虫梳,蝗虫打”,而对棉“油头”(棉蚜虫)“地火”(红蜘蛛)诸虫害束手无策。建国初期,施用农药是以手撮撒或以竹扫把沾刷。50年代后期,推广日本产铁铜铸制(或铜铸制)背负式园筒手动喷雾器及两人抬粪桶式单管喷雾器,一般棉区大队有5~7只,稻作区每大队1~2只。60年代中期,在棉区推广使用国产552丙型和工农16型背负式铁制手动喷雾器,一般每25亩棉田配1部。70年代末,推广使用塑料手动喷雾器,至1985年有手动喷雾器2.13万部,1989年增至3.17万部,全县半数以上的农户均已置备。
1973年始推广机动喷雾(粉)器。当年引进柴油机动喷雾器6部,至1977年增至15部,1981年减为14部。翌年县植保部门引进东方红18型汽油弥雾机1部,经安平农科站试用,单机每天可喷药80余亩,颇受棉农欢迎,1983年购进17部,至1985年共防治棉花虫害2.65万亩次。其间,本县亦开始推广电动喷雾器。到1990年机动喷雾器的使用仍属起步阶段。
1966年至1970年,棉区曾采用飞机治虫。于安平乡境内建飞机场,用安二型飞机施用六六六和DDT农药,起飞一次防治棉田333亩。5年共防治40万亩次。
运输机具民国时期,农用运输工具有扁担、抬扛、独轮车、斛盆、小木船等。50年代,农用运输仍以肩挑和独轮车手推为主。1959年推广胶轮手推(拉)车(平板车)446辆。嗣后,独轮车渐被平板车取代。70年代,农用载重汽车和机动运输船开始出现。1978年有农用载重汽车31辆/2293千瓦,大中小型拖拉机1068台/1.05万千瓦,机动运输船68艘/634吨/624千瓦,平板车2814辆。此后,机动三轮车、“小四轮”拖拉机、轻型农用运输车又相继投入乡村公路载客、载货。1985年有农用载重汽车119辆/8908千瓦,大中小型拖车1006辆,各类拖拉机1122台/9984千瓦,农用运输船247艘/4690吨位/2351千瓦,平板车7657辆(1989年增至1.13万辆)。1990年有农用载重汽车197辆/1.50万千瓦,农用运输车366辆/4228千瓦,大中小型拖车1215辆,农用运输船1001艘/1.86万吨位/1.36万千瓦,各类拖拉机1408台/1.19万千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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