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耕作制度
民国时期,耕作制度主要是一年二熟。山丘区“稻~麦(油)”、“稻~绿肥”;圩区,低洼田少数“中稻~再生稻”、多数“中稻~冬沤”,高坑田“稻~油”或“稻~大麦”;洲区主要是大豆套玉米(下茬麦、油、蚕豌豆等)。
1949年至1955年,耕作制度大部分一年一熟,小部分一年二熟。山丘区通行“稻~麦”、“稻~油”,洲圩区主要是“中稻~冬沤”。期间复种指数在125~158%之间。
1955年推行水(田)改旱(作)、旱(粮)改水(稻)、单季(稻)改双季(稻)的“农业三改”。1956年至1962年,将新桥公社芜铜铁路北湖城涧一片近万亩水田改为旱作,消除了经年洪患,灭绝了丛生钉螺;70年代后又据情复改水作,种两季水稻,稳收。1959年钟鸣牡丹水库建成后,将狮北以东一带丘坂岗地改为水作,种两季水稻,保收。1955年始推广双季稻,当年栽插早稻4.43万亩,平均单产142公斤;栽插双晚6081亩,平均单产33.5公斤。翌年种早稻12.1万亩,平均单产80公斤;双晚11.25万亩,平均单产21公斤,粮食总产量与上年比并没有提高。1957年接受教训,双季稻种植面积调整到2万亩。此后,因水利设施不完善,品种、肥料及栽培技术不配套,种植双季稻不能有效提高产量,因而推广受阻。60年代,年双晚种植面积徘徊在2~3万亩。1971年至1978年,随着生产条件的改善和技术水平的提高,双季稻的种植全面推开,年种植早稻12~15万亩,双晚10~15万亩。早稻亩产量1976年为335公斤。双晚亩产量1963年至1978年的14年中,没有一年突破200公斤。1979年后,强调稳定早稻面积,主攻双晚单产。1982年栽插早稻11.83万亩,平均单产388公斤;插双晚8.1万亩,单产195公斤。1984年插双晚9.84万亩,单产272公斤。据实践总结,早稻年种植12万亩左右,双晚种植10万亩左右,单季稻种植6万亩,比较适宜。
1956年至1960年,耕作制度改为大部分一年两熟,小部分一年一熟。水田:“早稻~晚稻~绿肥”、“大、小麦~中稻”、“绿肥~中稻”、“绿肥~单季晚稻”、“冬沤~中稻”等。旱地为“麦类(油菜)~棉花(大豆、玉米、甘薯、花生、芝麻、大蒜等)。复种指数平均178%。1961年至1970年,耕作制度以一年两熟为主,一年三熟、一年一熟为辅。水田:“早稻~晚稻~绿肥”、“中稻~绿肥(麦类、油菜、蚕豌豆)”、“油菜~单季稻”、“中稻(单季稻)~冬沤”等。旱地:“小麦(油菜)~棉花(玉米、花生、甘薯)”,大豆(高梁、芝麻)间套种绿豆等。复种指数年均163.7%。1971年至1980年,耕作制度主要是一年三熟和一年二熟。水田:多数“早稻~双晚~绿肥”,少数“早稻~双晚~油菜”、“中稻~油菜”;洲区旱地:“棉花~油菜”、“棉花~大蒜”、“棉花~大(小)麦”、“棉花~蚕豆”,山丘旱地:多为“麦类~甘薯”、“油菜~大豆”、“玉米~小麦”。复种指数年均197.6%。
1981年至1990年,山丘、圩区通行一年二熟和一年三熟制,方式有:“油菜~早稻~晚稻”、“早稻~晚稻~绿肥”、“小麦~早稻~晚稻”、“休闲~早稻~晚稻”、“油菜~单晚(中稻)”、“小麦~单晚(中稻)”、“绿肥~单晚(中稻)”、“小麦(油菜)~甘薯(黄豆)”等。洲区基本为“麦(油)~棉花”一年二熟制。由于商品经济的发展,农村还先后出现“油菜~早稻~养鱼”、“冬闲~辣椒~双晚”、“绿肥~早稻~荸荠”、“冬闲~西瓜~双晚”、“生姜~蔬菜”、“油菜~毛芋”、“黄麻~萝卜”、“油菜~苎麻”、“莴笋~西瓜~小白菜”等多种耕作制度。期间,复种指数年均214.9%。
单位耕地面积的作物生产效益因耕作制度的不同而有别。据1989年调查,“油菜~早稻~双晚”的亩均单产、收入、成本、利润分别为761.60公斤、502.10元、314.25元、187.85元,“早稻一双晚”分别为765.60公斤、359.13元、338.49元、20.64元,“油菜~中稻”分别为500.50公斤、317.26元、173.69元、143.57元,“单季稻(杂交稻)”分别为424.80公斤、202.52元、103.42元、99.07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