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第五章 劳动管理

第四节 劳动卫生安全工作


1950~1965年,安徽农垦已逐步建立比较完整的劳动保护制度,包括劳动制度(作息时间、安全教育、安全检查、安全技术)、劳动卫生(女工保护、预防职业病和保护用品)等。这套制度原则上是遵照国家和省规定精神,参照国营工业企业的有关规定,并结合农场实际制订的。这一时期,各农场均制定了一些安全技术措施和安全操作规程,大部分农场建立起劳保委员会组织,抓了安全技术设施,加强职工安全技术教育,开展安全卫生定期检查,按规定标准发放劳保用品,建立健全工伤事故的统计报告制度。1966~1975年,农垦系统劳动保护工作受到冲击和破坏,安全生产的一些规章制度被废除,伤亡事故增多。
1975年开始建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省农垦局和各农场组建安全生产委员会,配备专职安全干部和兼职安全人员,把安全生产列入重要议事日程。1978年以后,农垦系统的安全生产进一步得到加强,各企业和事业单位较好地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在强化劳动卫生、安全综合管理的同时,加强了行业(部门)管理。贯彻“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并结合经济承包责任制和场长(经理)任期目标,把安全生产作为一项考核的重要内容,确立在评比工作中实行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制”。做到抓生产与抓安全同时计划、同时布置、同时检查、同时总结。各农场(公司)根据省政府颁发的《安徽省安全生产责任制暂行规定》、省人大颁布的《安徽省劳动保护监察暂行条例》等文件精神,结合农垦系统实际,对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技术措施、劳动卫生安全教育、安全生产检查、职业病的防治、隐患的整改、伤亡事故的调查处理和主要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程、奖惩办法等作出了具体规定。基本上做到了安全生产有章可循,使农垦系统的安全生产不断趋于好转。
安徽农垦系统事故情况表
表6—5—13(1980~1990年)单位:人
上一篇:第三节 劳动保险
平台声明

平台收录的姓氏家族文化资料、名人介绍,各地方志文献,历史文献、农业科技、公共特产、旅游等相关文章信息、图片均来自历史文献资料、用户提供以及网络采集。如有侵权或争议,请将所属内容正确修改方案及版权归属证明等相关资料发送至平台邮箱zuxun100@163.com。平台客服在证实确切情况后第一时间修改、纠正或移除所争议的文章链接。

族讯首页

姓氏文化

家谱搜索

个人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