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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企业管理

第一节 企业管理沿革

一、民国时期的冶金企业管理
民国时期,安徽冶金企业仅有一些手工业作坊和几座简易的土高炉,分布在马鞍山、芜湖、铜陵、安庆等沿江一带。这个时期的工厂基本有两种形式:一是官办的或由官僚资本家投资兴办的,这类工厂以最大限度地赚钱为管理原则,生产设备简陋,并依矿而建,工人分生产技工和民工,生产技工负责生产过程中的冶炼技术性工作,如点火烧炉、何时出铁等均由其全权负责,而一些采矿、烧炭、鼓风等重体力劳动则由民工来完成,这些企业中生产工人工资极低,仅能糊口,还经常有被解雇的风险,因此企业中劳资关系极为紧张,经常发生故意破坏生产设备的行为;二是个体私营兴办的小铁厂,小矿山。这些企业中,更多的只是一个手工业作坊,由一个或几个作坊主投资兴建一些简易生产设备,再雇几名多至几十名生产工人进行采矿、冶炼或制造,工人各负其责,并根据技术的难易程度确定工资待遇,司炉工、修造工和炼铁看火工人常可达到体力工工资的五、六倍,工人的工资和工厂的赚钱多少直接相关,总的来说,这个时期的总体工资水平十分低下。在日本侵华战争期间,日军侵占南京之后,遂攻占了马鞍山、芜湖等地,为了使他们发动的罪恶战争有源源不断的资源供给,他们在侵占马鞍山等地后,在金家庄等地掠夺矿产资源,就地冶炼,实行“以战养战”,日本对安徽的矿产资源进行疯狂的掠夺和破坏。日军投降,国民党政府接管后,忙于内战,无暇顾及冶金生产,至使职工四散而去,厂矿成了一片废墟。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安徽的冶金工业才获得了新生。
二、1949~1957年的冶金企业管理
〔没收官僚资本实行接管改造〕
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刚建立时,安徽冶金工厂矿山企业很少,而且分布极不均衡。仅有的一些小铁厂、小矿山也因国民党打内战而处于停产或半停产状态。建国后,中国共产党和人民政府制定和实行的三大经济政策,对冶金企业实行接管改造。将原先国民政府官办及官僚资本家兴办的冶金企业,破除旧有的生产关系,建立了有政府(军队)派员、工人群众参加的“工厂管理委员会”、“劳资协商会”,初步改变了企业的管理机构和经营管理制度,实行“职工代表会议制度”,发动群众提出合理化建议,提高了工人的地位和待遇。
〔企业管理的初步形成〕1950~1952年的国民经济三年恢复时期,由于工厂大多规模较小,分布较散,缺少专门的管理机构,也根本谈不上什么管理体系。基本上还是用原始的方法进行生产,一切管理还是采用原先积累的经验,并且资金短少,运转不灵,造成产销常常脱节,不是以销定产,而是根据厂现有的原材料、燃料情况等制定生产计划,生产产品卖不出去,资金占用严重,冶铁炼钢无成本核算,因此,总体上来说,这个时期的大部分工矿企业较益较差。
国民经济第一个五年计划后期,党和人民政府积极帮助培训管理人员以及各种技术工人,要求在“工厂管理委员会”等组织的领导下,自订年度生产计划草案,进行必要的经济核算,实行定额管理与责任制,并对这些企业进行调查,或让其呈报书面材料、报表,以了解企业管理情况,加强对它的指导和领导。在一些地方国营企业中,开始建立起原始的生产记录,至1957年各项报表已经比较全面,其中生产、基建、销售、劳资等报表按月、季、年分别上报厂长及主管机关,以便其随时了解计划执行情况。各企业加强了财务管理,开展经济核算,并注意降低成本,节约开支。在企业内部还分别建起生产、行政等各项责任制和规章制度。至此安徽冶金工业的生产体的企业管理已初步形成。
三、“大跃进”时期的冶金企业管理
1958年“大炼钢铁”运动中,安徽冶金企业的管理状况发生了很大改变,兴建了一批地方中小型冶金企业,特别是钢铁企业,在当时的“以钢为纲”和要求钢铁生产在15年内赶英超美等口号的激励下,一大批钢铁工业“拔地而起”,安徽冶金系统广大干群在这个时期初步兴建了合肥钢厂、芜湖冶炼厂、池州冶炼厂、铜陵顺风山铁矿等一批重点地方骨干企业,改建扩建了马鞍山钢铁厂、铜陵有色金属公司。在企业内部也建立起基本的管理制度,这个时期的管理特点:
在企业内部初步建立了各级管理组织:企业开始设立管理科室和车间、工段、班组等组织。各工厂矿山企业在厂长领导下,建立了主管计划、生产、技术、供销、劳资、后勤服务等专业科室,受厂长直接领导,行使各种权力,履行其本身责任和义务,同时对口于上级业务主管部门。车间、工段、班组是具体负责生产的基层组织。另外,对在“大办钢铁”期间,兴建的许多社办小铁厂、小钢厂,也要求有脱产或半脱产的厂长、党委书记,工厂管理委员会,下设计划、劳动、生产、财务等机构,分管各项相关工作。基本做到生产有计划,并制定了一系列劳动纪律和管理制度。
企业实行党委领导下的厂长负责制:1961年初,全省冶金系统各企业普遍组织共产党员干部认真学习《国营工业企业组织法》和《鞍钢宪法》,根据两法精神,严格加强中国共产党对企业的领导,企业普遍实行了党委集体领导下的厂长分工负责制,坚持了党对企业的绝对领导。企业的长远发展规划和科技进步规划,以及企业年度生产技术财务计划和重大技术改造规划,基金或利润提留资金的分配使用,机构的设置与调整、规章制度的设立与废除、科级领导干部和工程技术人员的任免、职工的开除等重大问题都要由党委集体讨论后决定,由厂长负责执行。厂长有对生产、行政工作实行统一指挥的权力,除非发生重大紧急情况,一般没有决策权。但厂长却必须对企业的年度计划完成情况,企业经济效果的优劣全面负责。企业也设立副厂长、总工程师、总会计师等职务,分别主管生产、计划、技术改造和企业财务等方面的工作,并受厂长直接领导。
各厂、矿分别建起各项管理制度:各冶金厂矿企业还分别根据自身生产特点,普遍建立了劳动定额管理制度、生产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制度、技术操作制度、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并据此制定各种实施细则、规章制度。另外,还根据在企业管理中出现的一些问题,及时地开展了一系列的管理制度深化普及活动。一些新建或扩建的工矿企业针对管理比较混乱的局面,号召从每个人做起,自觉开展管理竞赛活动,比产品质量标准,比劳动纪律,比物料消耗等等,所有这些都给企业带来了一定的生机和活力。但由于这个时期的全局性的影响,这些活动没有也不可能广泛深入地开展下去。
管理中充分体现群众化:各厂矿企业坚持贯彻“鞍钢宪法”精神,也就是坚持政治挂帅,大搞群众运动,实行“两参一改三结合”(即干部参加劳动,工人参加管理,改革不合理的规章制度,实行干部、工人、技术人员三结合)的群众路线的管理方法,经常召开群众誓师动员大会和职工代表大会讨论各项工作,充分体现了决策中的民主化,成为企业管理体制变革的指导思想,在坚持政治挂帅和党的坚强领导的同时,以开展技术革新和技术革命为基本指导原则,使“两参一改三结合”逐渐形成一种制度。这个时期的各厂矿主要负责人皆深入群众之中,了解群众的生活疾苦,形成了一个较好的党的风气。各厂矿还根据生产的薄弱环节,提出课题,发动职工群众提合理化建议,推广先进经验。充分发挥工人群众参加管理的能动性。
大跃进时期,由于全局性的急功近利,对钢铁工业影响最大。全民性的“大办钢铁”,由于指导方针的“左”的错误,工业生产只算政治帐,不算经济帐,造成资源的极大浪费,致使“大跃进”期间的企业管理基本上处于混乱状态。主要表现有:
计划制定失实:主要表现在计划指标冒进,统计数字浮夸。生产计划指标不是根据生产能力的大小而准确测算出来,而是考虑政治上的需要,计划指标定得过高,层层加码。过高的计划指标使年度的生产任务无法完成,年初的计划到年终完不成又不得不降下来,下年的生产计划指标又定得过高,形成计划指标根本无法完成的被动局面,削弱了计划的应有作用。而且由于要求不严,抓得不紧,甚至批评一些说真话的人,使下边一度滋长着单纯追求产品数量而忽视产品质量的倾向。据资料记载,全省冶金系统生铁产品合格率仅为60.3%,而地方“小土群”高炉的生铁合格率更低。在统计数字上,各厂普遍存在浮夸现象,以次充好,虚报、冒报生产成绩,报表数字不准确,可信性差,从而使下一年制定工作计划时指标又居高不下,形成计划制度中的恶性循环。
各项管理制度实施不严,不讲经济效益:由于这个期间的指导思想的错误,片面追求过高的产量指标,造成生产管理中的不正常现象。原材料供应不正常,物资消耗增多,浪费严重,设备损坏率高,产品质量低劣,造成经济效益差。片面追求高的生产产量,形成生产设备的连轴转,一些正常的设备检修也停下来,造成冶金机械零件配件中的一次性使用的状况,由于维护不好,管理不严,机器设备的损失较为严重。原材料浪费极为严重,为使在最短的时间内生产出最大的产量,冶炼生铁用矿石几乎全部采用高品位的矿石,而一些品位相对较低的矿石则被弃之不用,另外,矿石中的其它有用金属如铜、银、金等则因回收困难,回收成本高而被当作废物处理,形成资源的极大浪费。生产中不注重技术操作,盲目硬干,物料消耗居高不下,因此企业的经济效益状况极差。此外,不少企业的内部管理制度还没有完全建立起来,消耗定额控制不严,有的甚至没有这项指标,劳动定额没有建立和无人负责的现象还普遍存在,所有这些状况造成了生产的不正常,产量低,质量差,消耗较大,浪费严重,成本高而效益很差的被动局面。这种情况不仅给冶金工业的发展造成极大的困难,也给农业和其它工业发展带来了困难。
四、1961~1966年的冶金企业管理
〔贯彻《工业七十条》〕
三年“大跃进”造成国民经济比例严重失调,补救之道,只有调整。为此,中共中央于1961年9月16日颁布了《国营工业企业工作条例》(简称《工业七十条》)。提出了贯彻“调整、巩固、充实、提高”的方针,加强企业管理。安徽省重工业厅于年底成立贯彻《工业七十条》办公室,在所属的企业中贯彻工业七十条。首先组织全体领导干部认真学习“工业七十条”及相关文件精神,随后在马鞍山钢铁厂和合肥特殊钢厂中进行试点。主要做法是:以提高产品质量、扩大品种、降低消耗为中心,整顿企业管理工作,加强基础管理,制定工艺操作规程,建立健全党委领导下的厂长负责制和以厂长为核心的各级行政负责制,形成以总工程师为核心的三级技术责任制,建立职工岗位责任制等。一部分企业制订了具体的规章制度和管理方法,严格质量监督,执行国家标准和部颁标准,建立健全经济核算制度,严格财务制度和物资管理制度,为降低成本,建立厂、车间、班组三级核算制度,从而使企业生产秩序有了明显好转,产品产量有所增加,质量大大提高,经济效益显著改善,通过贯彻《工业七十条》,使企业克服了“大跃进”期间所面临的重重困难,企业的生产、工作环境逐步走上了正轨。
〔整顿后保留企业的管理〕
经过1961年调整之后,冶金企、事业单位被撤销、合并了一批,保留下来的冶金企业部分继续进行正常生产,部分则停产待查。其中企业管理工作的重点是对前期管理中的薄弱环节进行加强、充实。各工厂、矿山企业分别根据“工业七十条”精神,普遍精简了机构和人员,并围绕降低消耗、提高质量、扭转亏损等项工作,对已经建立的各项管理制度进行补充、完善和落实。主要企业初步建立了行政机构中的分工负责制,技术人员的技术负责制和工人中的岗位责任制,并建立起质量检验制度,加强定额管理,建立原材料消耗定额和劳动定额,为减少停工浪费的现象,将企业中多余的人员外借,纠正了工资分配制度中的平均主义倾向,推行计时工资制,采用超额加奖励和对部分工种实行计件工资等多种分配制度,较好地调动了职工的劳动积极性。如合肥钢铁厂在第三届职代会上提出“大搞文明生产,建设正常的生产秩序”的倡仪,动员全厂职工“人人动手,整顿厂容”,以健全岗位责任制为中心,学习“江南一枝花”马鞍山钢铁厂的文明生产经验,从“五不漏”入手,清理五废(废油、废钢、废酸、废材料及设备,两渣(炉渣、煤渣),车间内外,堆放井然,同时搞三清开展设备维修,管理升级竞赛。并派遣两个专业小组分赴南方和北方向用户调查访问,征求用户对产品的质量意见,严格产品质量,企业管理水平显著提高,使企业的环境和人的精神面貌都有较大的改观。
另外,各厂矿企业普遍对所有停建、停产、库存、尚在生产使用中的固定资产和流动资金进行了清查。经过清查核实工作,摸清了家底,减少了产品积压,加速了流动资金的周转,提高了资金的运行效率。
五、“文化大革命”期间的冶金企业管理
1966年6月以后,安徽全省各冶金企业内部普遍都成立了群众造反组织,夺了各级领导的权。随后,这些群众组织又形成了相互对立的两大派或几大派,进行串联、集会、游行、辩论,搞“打、砸、抢、抓、抄”,企业的正常生产、工作秩序等被完全打乱了,生产、建设几乎全部处于瘫痪或半瘫痪状态。在企业管理上,由于开展了“三批三破”(批判所谓的“党内一小撮走资本主义道路的当权派”,破坏了企业管理的领导机构;批判所谓的“专家治厂”,破坏了企业管理的技术、业务工作队伍,批判所谓的“管、卡、压”,破坏了企业管理中的合理规章制度),造成了企业的管理工作基本处于停顿,企业生产混乱不堪的状况。
1968年后,这些群众组织经过“大联合”,分别在企业内部建立起领导干部、群众代表、军队代表三方相结合的“革命委员会”,对企业的党、政、财、物等实行直接领导,进行“抓革命、促生产”。“革命委员会”下设生产组、计划、人事等组织,具体管理各相关方面的业务,这样在一定程度上使企业混乱的局面有所好转。但是,由于这一时期全局性的混乱,各企业“革命委员会”的组成人员中成份复杂、派系林立,相互牵扯、制约。因此,冶金企业的管理并未走上正轨。
1970年全国计划工作会议要求结束钢铁工业十年徘徊的局面,号召向鞍钢、本钢、首钢学习,实行钢铁产量翻番。因此,在这个时期又有一大批冶金企业开始建设起来,在产的一部分冶金工矿企业也纷纷扩大生产规模。但是由于这一期间废除了许多合理的规章制度,不按科学的管理办法来进行生产和建设,致使工程的生产工序不完善,生产能力不配套,基本建设不平衡。技术装备及工艺水平极低,操作没有制度,工业“三废”没有适当处理,环境污染严重,企业管理几乎步入举步维艰的境地。
又由于几乎所有的企业都忙于扩大生产规模,加上在计划安排上缺乏长短期统一规划,致使在建工程的生产建设资金十分紧缺,原材料、机器设备供应不上,使建设周期延长,资金占用情况十分严重。企业内部管理状况也十分混乱,生产操作不按规章制度来进行,造成恶性生产事故频繁发生,产品质量低下,品种单一,物质消耗高,劳动生产率极低,使产品成本居高不下,企业亏损严重。
但是,在“文化大革命”期间,全省冶金系统的广大干部、群众在不同场合,一定程度范围内也坚持抓了一些企业管理工作。合肥市冶金工业局在1971年4月再次提出要求,要进一步从思想上划清社会主义企业管理与管、卡、压的界限,合理的规章制度与条条框框的界限,要求在全体党员、干部中提倡学科学、学技术,钻研熟悉业务,在企业管理工作中主要抓好:围绕遵守合同守信用,认真抓好计划管理,做到按计划生产,提高合同执行率;围绕提高产品质量,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及交接班制度,加强岗位责任制和产品质量检验制度;围绕降低成本,节约原材料消耗,加强经济核算制度,要求严格消耗定额,建立健全车间核算和群众性的班组核算,相应地建立健全劳动管理等规章制度,凡是合理的规章制度必须坚决执行。在1971年粉碎林彪反革命集团后,又开展了以加强企业管理为主要内容的的“工业学大庆”运动,总结了一些经验,针对企业管理水平不高,生产浪费大,产品质量低的状况,提出抓增产节约,增收节支,充分挖掘企业潜力,把人才、设备和原材料潜力充分发挥出来。这些措施的贯彻与实施,使全省冶金工业生产形势逐步有所好转,但随之而来的“批林批孔”运动又将这来之不易的局面再度引入混乱状况。
1975年1月,邓小平主持中央工作,领导开展了整顿工作。5月,中共中央召开钢铁工业座谈会,要求整顿钢铁工业。6月4日,中共中央发出13号文件,即《中共中央关于努力完成今年钢铁生产计划的批示》和《中共冶金工业部核心小组关于迅速把钢铁工业搞上去的报告》。从1975年下半年起,在安徽省冶金工业局的统一部署下,全省冶金企业根据邓小平关于整顿的一系列指示和中共中央13号文件精神,认真贯彻钢铁工业座谈会精神,在全省冶金系统范围内进行了一次强制性的整顿。
整顿工作首先从整顿企业领导班子开始。安徽省冶金工业局党组针对企业领导班子中存在的不团结、资产阶级派性、家长作风、精神不振,背后搞小动作,不认真学习等现象,指出党员干部尤其是领导干部必须首先加强思想建设,振奋精神,脚踏实地,认真贯彻13号文件精神。同时在各企业内部也分别进行了整顿,采取厂级、处(科)两级整风,一级抓一级,分别由厂级领导干部兼管各主要生产厂的领导,加强生产第一线指挥。落实各项政策,组织群众批判“制度无用”论,对已有的规章制度进行了一次检查,并发动群众制定一些新的规章制度。
经过整顿,企业一些原先的规章制度重新得到执行,行业各项生产技术经济指标都有不同程度的改善,冶金生产较上年出现了较大幅度的增长。1975年全省完成工业总产值86691万元,比1974年增长35.3%,主要产品钢、生铁、焦炭分别比1974年增长14.3%,33.1%和35.3%。
1976年初,“批邓反击右倾翻案风”运动,使形势急转直下。企业的一些整顿计划变成了被批判的材料,整顿工作被迫停止,机器设备损坏严重,恶性事故频频发生,生产形势和企业管理工作再度恶化。
“文化大革命”运动严重地影响了企业管理工作,致使整个冶金行业产品质量差、物耗、能耗高、成本高,企业亏损严重。冶金工业面临着一个十分严峻的经济形势。
六、1978年后的管理与改革
〔1980年恢复性整顿〕
经过10年“文化大革命”,全省各冶金企业在生产和管理上所造成的问题堆积如山,亟待清理。1977年开始在企业管理方面做了局部的调整和恢复性整顿。在中共中共(1976)15号、16号文件下达后,安徽冶金系统全体广大干部群众在政治上、思想上“拨乱反正”。从1978年开始号召全行业大抓扭亏增盈工作,以克服长期以来困扰的亏损问题。围绕扭亏增盈,各冶金企业组织由厂长(经理)、书记挂帅,副经理(副厂长)、厂处科长和工人代表等参加,共同对企业的经营管理、财政纪律进行一次大检查,盘清了库存,摸清家底。1978年9月贯彻国家经委《关于开展质量月活动》的通知,开展质量月活动,整顿和加强质量管理。1980年初,全省各冶金企业根据国家经委、省经委的有关通知和要求,在省冶金厅领导下,以生产为中心,以提高经济效益为重点,集中进行了一次“恢复性”整顿。
1980年3月,省冶金厅转发冶金部《关于进一步搞好冶金企业整顿提高工作效率的试行方案的通知》,并进一步强调指出:各冶金企、事业单位的各级领导必须进一步提高对整顿企业的认识,要在党的坚强领导下,把企业整顿同企业挖潜改革、深入开展增产节约结合起来进行,在整顿中要注意总结经验。之后,各冶金厂、矿企业都成立了由主要领导参加的企业整顿办公室,并制定了整顿规划。在十个方面、三个重点上开展了整顿工作。十个方面是:领导班子、规章制度、计划管理、财务管理、质量管理、劳动管理、物资管理、职工培训、职工生活福利以及文明生产等内容。三个重点是:整顿企业领导班子、整顿生产秩序和规章制度、整顿计划及质量管理。
在领导班子整顿中,要求对不熟悉生产业务的干部,加强培养、学习和提高,对不称职、不能坚持工作的,要适当调整、安排,选拔懂业务技术、年富力强、有干劲的优秀干部进领导班子。要求建立干部考核制度,继续做好落实干部政策工作,对工程技术干部的技术职称进行套改。
在建立责任制方面,要求尽快建立健全党委领导下的厂长负责制,“三总师”责任制和职工代表大会制。在党委领导下,生产的组织指挥由厂长全权负责,生产技术工作则由总工程师负责,财务工作由总会计师负责,机械设备由总机械师负责,坚决改变只讲集体领导,不讲个人负责,名义上谁都负责,实际上谁也不负责的混乱状况。要求建立一套精干的、有效能的、既有明确分工、又能密切配合的职能机构。
在计划管理方面,要求积极完成年度计划;健全定额制度,搞好定额管理;加强统计工作,班组、机台要建立健全原始记录,厂和车间要建立健全统计报表;抓好计量工作,设置必要的计量仪器、仪表和工具。
在财务管理方面,要求做好清产核资工作,实行厂内经济核算制,开展经济活动分析,实行班组经济核算,狠抓成本管理,完成成本降低计划,努力提高经济效益。
在全面质量管理方面,要求树立“质量第一”的思想;建立严格的质量责任制,逐步从产品的事后检查过渡到产品生产全过程的质量控制和检查制度;加强基础工工作,使质量管理的规章、规程制度标准化、制度化,并用岗位责任制的形式落实到个人。
在劳动工资管理方面,要求认真整顿奖励制度,切实加强劳动定额管理工作,把超额劳动的多少严格用奖金的等级紧密结合起来,把一般评奖办法改为计分、计件评奖办法;加强劳动管理,做到岗位有定员,劳动有定额,产量有统计,质量有标准,消耗有计量,成本有核算。逐步制定劳动定额管理制度,计件工资管理办法,奖励实施规定,调配管理条例,劳动纪律规则等规章制度。
在物资管理方面,要求加强资金周转,处理积压物资,加强仓库管理,搞好废旧物资的综合利用,做好设备的维护维修工作。
在职工培训方面,要求大力开展全员培训工作,开展岗位练兵活动,加强现场培训,进行考工定级,同时,要加强工程技术人员和干部的学习,以提高业务水平。
在职工生活福利方面,要求整顿职工集体食堂、宿舍、职工医院、幼儿园、托儿所、子弟学校,加强劳动保护以及一些正常的文体活动设施的整顿工作。
在文明生产方面,要求严格遵守内部生产操作规程,加强厂容厂貌的建设和整顿,搞好环境保护,抓好厂区绿化工作。
下半年,省冶金厅印发了企业整顿验收标准,并组织人员组成验收组,对各企业进行了验收。通过验收和评议,认为普遍达到了预期的要求。通过整顿,使企业的面貌发生了很大变化。部分企业不但建立起党委领导下的厂长负责制,还制定了党委系统和厂长系统职责条例以及各项会议制度,经济效益有了较大的改观。
〔1982~1984年的建设性整顿〕
1982年1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出中发2号文件,即《关于国营工业企业进行全面整顿的决定》。安徽省从1982年起,准备用二至三年时间,有计划有步骤地、点面结合地、分批分期地对所有工业企业进行全面的整顿工作。省冶金厅根据党的国民经济调整、改革、整顿、提高的方针和中发2号文件的要求,结合企业实际,对全省冶金行业进行了一次全面整顿,即“建设性”整顿。
1982年3月,省冶金厅向各冶金企、事业单位发出《关于认真贯彻执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国营工业企业进行全面整顿的决定〉的通知》,并在冶金厅机关内召开工作会议,要求“有计划、有步骤地搞好企业全面整顿”,并建立企业整顿定期汇报制度。会后,冶金系统的主要企、事业单位都成立了企业整顿领导小组和相应的办事机构,并由主要领导直接主管这项工作。企业整顿的方针和内容是:要求通过全面整顿,逐步建立起一种又有民主,又有集中的领导体制,逐步建立起一支又红又专的职工队伍,逐步建立起一套科学文明的管理制度,并正确处理好国家、企业、个人三者之间的经济关系,出色地完成国家、上级下达的生产计划,做到三者兼顾好,产品质量好,经济效益好,劳动纪律好,文明生产好和政治工作好。1984年4月,召开全省地方冶金企业全面整顿工作座谈会,总结了前一段时间企业开展整顿工作的基本情况和好的经验,并提出进一步深入开展企业整顿工作的意见。
整顿的主要手段是:整顿和完善经济责任制,改进企业经营管理,搞好全面计划管理,全面质量管理,加强财务核算;整顿和加强劳动纪律,严格执行奖惩制度;整顿财经纪律,健全财务会计制度;整顿劳动组织,按定员定额组织生产,有计划地进行全员职工培训,坚决克服人浮于事、工作散漫的现象;整顿和建设企业领导班子,加强对职工的政治思想教育。
根据中共中央、冶金工业部和安徽省委的要求,安徽省冶金厅结合安徽冶金工业存在的实际问题,提出要求:
一是加强领导班子的建设和整顿,完善企业的领导制度。充分依靠各单位党委的力量来进行组织整顿,严格规定各级单位的领导班子人员数目及年龄结构组成。要求按照干部“四化”标准(革命化、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把一批有干劲、能打开局面的中青年干部从基层选拔上来,坚决清理领导班子中的“三种人”(即“跟随林彪、江青一伙造反起家的人,帮派思想严重的人,打砸抢分子”),并要妥善安置好一些退居二、三线的老同志。同时,要求在思想上进行整顿,严格组织生活,认真执行“干部准则”,坚决纠正不正之风,认真贯彻“三个条例”,逐步完善领导制度,着重解决好党政分工和提高职代会的质量,做到使职工真正当家做主。
二是学习首都钢铁公司经验,进一步完善经济责任制。坚持责、权、利相统一,包、保、核到人,联利计奖,实行逐级经济责任制,把制定和落实各级经济责任制包、保、核方案作为实施生产经营计划的主要手段和改革管理体制的重要步骤。同时,坚持以“责”放在首位为前提,把提高经济效益的总目标和各项指标,逐项分解,层层落实,全面“包、保”,形成一个目标明确、职责分明、纵横连锁的岗位责任制体系;并正确处理好国家、集体、个人三者利益关系,把国家利益放在第一位,坚持指标先进合理的原则,严格进行考核,把奖金真正用到奖励超额劳动上;切实做好基础管理工作,做好原始记录、统计、计量、定额等各项工作,使企业管理工作逐步做到制度化、合理化、科学化,最大限度地挖掘企业的潜力。
三是整顿劳动纪律,积极搞好全员培训。对生产产品不受销路限制、生产任务吃紧的企业,要搞好定员,并按定员定额组织生产,对生产任务不足的企业,要按正常的生产要求,搞好定员定额等基础工作;并本着“精简”的原则,进行机构改革,改变机构臃肿、人浮于事和办事效率低的状况;对多余的生产人员,需广开生产门路,妥善安排或进行培训;进一步整顿劳动纪律,开展遵守《职工守则》的教育;克服平均主义,实行差额分配,制定岗位系数,建立考核渠道和程序,并逐步制度化、标准化。
四是围绕提高经济效益抓整顿。实行五个方面的突破。一是从重点抓产值、产量转为注意抓好品种、质量、消耗、成本;二是从抓增产增收转变为即注意抓增产增收又注意抓增产挖潜节支增收相结合;三是从粗放型经营逐步转为集约型经营,扩大企业自主权;四是从不大重视科学技术的作用,转向注意抓好科学技术工作,走依靠科技兴厂之路;五是从只抓生产管理转为生产、经营管理一齐抓。
五是加强思想政治工作。教育广大干部、党员、职工顾全大局,遵守纪律,自觉服从生产工作需要和组织安排,保证整顿工作的顺利进行,并召开思想政治工作座谈会,号召在全省冶金系统内开展“五讲四美三热爱”活动。
六是用改革的精神抓好企业整顿工作。认真贯彻中共安徽省委、省政府17号文件精神,进一步解放思想,吸收农业生产责任制的基本经验,推行行业改革,制定好行业管理规划和政策。领导机关要简政放权,并抓好“改、放、包、责”四个方面的工作。
省冶金厅还严格按照全国企业整顿领导小组关于改进整顿验收工作的通知精神,针对五项整顿中的每一项工作专业性都很强的特点,组织有劳资、财务、计划等专业技术人员对企业的整顿工作进行检查验收,这样促进了企业整顿工作的进展,保证了整顿的质量,基本上起到了上级机关对企业的经常性帮、促、查作用。到1984年底,全省冶金行业有80%的企业都验收合格,其余各企业也于1985年分别通过检查验收。
〔试行厂长负责制和经济责任制的试行〕
根据冶金部和安徽省经委的统一安排,马鞍山钢铁公司、合肥钢铁公司、芜湖冶炼厂、黄山岭铅锌矿等骨干冶金企业从1984年分别开始了厂(矿)长负责制的试点。在试点过程中,首先制定了厂长、党委书记、职代会条例,逐步建立起一个各负其责,密切配合的工作程序;其次加强了职代会的组织建设,企业的一些重大决策均由职代会通过后实施;同时为了使厂长的生产经营决策正确无误,充分取得党、政、工、团各方面的支持,做到厂长决策过程的民主化、程序化、制度化,制定了贯彻《国营工业企业法》实施细则,建立起由厂长主持,党委书记、副厂长、厂长助理、工会主席以及总工程师共同参加的厂务会议制度,对企业的日常生产经营活动进行决策,并按照干部队伍“四化”的要求,采取各种形式调整了领导班子,以利于厂长负责制的顺利运行。一些没有实行厂长负责制的企业,也逐步扩大了厂长的权力,并在加强企业管理,增加企业经济效益方面进行了可贵的摸索。
各冶金企业在抓好内部管理、理顺企业内部生产运营关系的同时,也积极探索在企业管理体制上的改革,不断推行了多种形式的经济责任制。经历了一系列大胆的改革和尝试,逐步形成从粗到细,从起步到完善的过程。其中马钢公司在学习首钢、结合实际、不断修正完善形成了以“十包”为主要内容的经济责任制,并取得了成功,对企业的用工制度和工资分配制度进行了一系列的改革,合钢公司对二级厂矿在完成四包(利润、产量、质量、供货合同或品种)的基础上,实行原料、燃料、动力等节约单项奖。保证了冶金产品的质量及各项技术经济指标达到全面提高。同时,根据国务院《关于国营企业进一步扩大自主权的暂行规定》和省、市《关于改革企业干部管理制度的若干规定》的精神,进行企业内部干部管理制度的改革,对各级干部实行层层聘用制。
到1985年底,全省冶金企业中几乎全部实行了厂长负责制,其中大部分企业还实行了厂长任期目标责任制。在实行承包经营后,企业有了不同程度的经营管理自主权,初步具备了一定的自我发展能力。在企业内部普遍实行了以承包制为主的多种形式的经济责任制,部分企业在承包中还引入了竞争机制、风险机制,并相应实行了企业内部的一些配套改革,这对企业管理的要求逐渐有所提高。为适应这一要求,国务院企指委适时提出“适应治理整顿,深化改革,挖掘企业内部潜力,向管理要效益”的口号,在着手进行全面企业整顿中,一方面,要求不局限于抓“六五”时期的劳动纪律和跑、冒、滴、漏、脏、乱、差等方面的管理;另一方面,提出通过改革企业内部运行机制,强化企业质量成本管理,来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从而提高企业的整体素质。安徽冶金工业企业主要在这一方面抓了加强了企业基础管理工作。坚持抓好企业的标准化工作,为稳定工艺条件,降低消耗,提高产品质量和改善经营管理严格计量和检测。同时,抓好规章制度的建立和健全,加强职工培训等;为有效地组织生产经营活动,抓专业管理和综合管理,建立起企业产品成本核算制度,加强资金的定额和计划管理,严格按国家和部颁标准组织生产。
通过加强经营管理和企业管理,安徽冶金行业产品质量明显提高,1980年至1985年共获国优、省(部)优产品称号53个,详情见6-3-1。
安徽省冶金行业优质产品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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