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沿革
安徽船舶制造始于咸丰十年(1861年)。清代洋务派代表曾国藩在安庆设立内军械所,由徐寿、华蘅芳等设计,先制作长约二丈八九的小火轮试验成功后,于同治三年(1865年)完成放大试制。船长55华尺,蒸汽主机,明轮推动。同治四年在南京下关试航成功,顺流时速28华里,逆流时速16华里。该船名为“黄鹄”号,是我国自行设计制造的第一艘木质蒸汽机轮船。
20世纪初,各水系商办轮船公司相继建立后,运输船只最初从外省购买。民国9年(1920年)淮河水系的正阳、阜阳等地开始制造木质客轮和拖轮。民国24年(1935年)淮南大通煤矿为解决采煤外运的需要,自行修造一艘钢质蒸汽机拖轮“大通”三号,是安徽制造的第一艘钢质轮船。建国后,淮河轮船公司从淮河打捞这艘沉船并修复营运,改为“皖淮拖”45号。
1951年,有专业性的国营蚌埠造船厂,开始制成两艘木质客轮“长淮”号。1952年又批量制成7艘木质“华东”号拖轮。1953年芜湖铁工厂制成55立方米抓斗式挖泥船次年更名为芜湖造船厂,收归部管。此后兴建了江风、江东、巢湖、凤台等国营船厂;省内凡水运条件较好的地、市、县,于1956年后陆续成立不少集体所有制修造船厂。至1959年,有5个国营船厂和21个集体船厂。
1965年建造钢质船的厂有芜湖造船厂、蚌埠造船厂、江东船厂、江风船厂等企业。1967年后,先后新建了向阳机械厂、先锋机械厂、安庆477厂、安庆485厂等船舶主、辅机和电气设备配套厂。1971年,交通部上海海运局在荻港建立一个能修万吨级船舶的荻港修船厂。至此,基本形成了全省船舶制造和修理工业的生产体系。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在放宽政策、搞活经济的形势下,出现大量水上运输专业户,造船工业随之发展,各地、市、县的集体水运船厂和联户船厂应运而生,小吨位的水泥挂浆机船和钢质客货机动船舶产量连年上升。截止1985年底,全省船舶制造业共有30个企业,完成工业总产值1亿元。其中独立核算企业26个,年末固定资产原值13798万元,净值8524万元;完成工业总产值9723万元,实现利润356万元。现已形成年造船2800艘42万吨的生产能力,可以制造用于长江等内河各种客轮、拖轮、货轮、工程船、军辅船、高速气垫船和5千吨运洋轮及部分军用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