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国前,安徽纺织工业没有专业管理机构。民国元年(1912年)起,纺织工业先后隶属省实业司和实业厅。民国16年后,由省建设厅管理。 建国后,安徽纺织工业不断发展壮大,专业管理机构也逐步得到加强。 1949年,皖北行署下设工矿处,皖南行署下设工商处,通过各专县、市的工商科(局),对纺织工业实施管理。是时,工商(矿)处下设的工商(矿)科(局),负责管理公私工矿业。科内设纺织工程师,对公私纺织企业给予技术指导。1950年10月,皖北行暑工商处工业局下设重工、轻工、供销管理、财务、计划、劳动组织等6科,纺织工业归口于轻工业,出现行业性管理的雏形。与此同时,国营花纱布公司、百货公司对私营纺织工业实行拨棉代纺、加工定货,对国营纺织工业统购包销,并打击投机资本,限制通货膨胀,以鼓励和促进纺织工业发展。 1952年,省工业厅成立,下设轻工科,纺织工业受其管理。1954年9月,省工业厅分设轻工处和纺织处,李黎首任纺织处长。 1958年7月,省工业厅和省手管局(在此之前手工针、棉织业归其管理)撤销,以省工业厅部分人员和省手管局全部人员合并,组成省轻工业厅。省轻工业厅下设纺织工业局,实行纺织工业专业管理。1963年8月,省轻工业厅成立“安徽省纺织工业公司”。从此,“安徽省纺织工业公司”代替“安徽省轻工业厅纺织工业局”,成为全省纺织工业的主管部门。“安徽省纺织工业公可”仍属省轻工业厅领导,为独立核算的全能机构,实行企业管理。其职责是:负责直属重点企业除党群工作以外的全部工作;配合省轻工厅职能处、局的综合工作;对全行业进行技术指导和组织劳动竞赛等。根据安徽省人民委员会1964年10月19日批转省经委、省人委财办“关于改进丝绸业管理体制成立丝绸公司的报告”精神,“安徽省丝绸工业公司”成立。从此,安徽省丝绸工业有了自己独立的管理机构。该公司和“安徽省丝绸进出口公司”实行一套班子,两块牌子,合署办公。 1966年“文化大革命”开始,机关工作处于瘫痪状态。1968年8月,成立省轻工业临时业务小组。1969年7月,省轻工业临时业务小组与省手工业临时业务小组合并,成立省轻工业管理站。是时,原省直属的纺织企业已全部下放。1970年5月,撤销省轻工业管理站,成立省轻工业管理局,负责管理全省轻、手工业和纺织工业。1973年5月,省轻工业局成立第一轻工业、第二轻工业、皮革塑料、工艺美术、纺织工业、供销设备及轻工机械等7个专业公司。省轻工业局通过纺织工业公司对全省纺织工业实行归口管理。1975年,安徽维尼纶厂划为省轻工业局直属企业。 1978年4月,安徽省革命委员会革发(1978)63号文批准,成立安徽省革命委员会纺织工业局(主要领导人任职情况见表11—1—1)。1980年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皖政(1980)20号文通知,改称安徽省纺织工业局。1981年又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皖办(1981)28号文通知,改称安徽省纺织工业厅。1983年进行机构改革,厅内设置办公室、政治处、教育处、基建处、计划财务处、生产处、科技处、棉纺织印染处、针织复制处、毛麻处和调查研究室等职能机构。1985年,省纺织工业厅内设职能机构和下设二级机构(含直属企业)见图11—1—1。 图11—1—1 1985年安徽省纺织工业厅机构设置图 ![]() 1978—1985年安徽省纺织工业厅(局)领导人任职情况表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