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第二章 计划管理

第三节 统计工作


建国以后,历届纺织工业的主管机关都十分重视统计工作,不仅在计划部门设人专司其事,而且逐步建立了一整套统计工作制度。1951年5月,皖北行署在《对省营厂矿双重领导关系的指示》中指出:“统计报表的编造与呈送,应按财委统一规定处理。各厂对其上级领导及指导机关,须供应所必须的一切统计资料。”是时,省营工矿企业的生产任务、经营方针及总的生产计划,由行署工业局根据华东工业部与行署的指示统一决定,而季(月)具体执行的情况,则由企业定期编报统计资料,报行署工业局汇总。报表的内容,按国家地方工业部和纺织工业部要求的表式执行。这表明,在建国之初安徽省的工业系统已经建立了统一的统计报表制度。
1959年7月至8月,省轻工业厅曾两次向各专、市轻工局和直属重点企业发出通知,要求加强统计工作。这一时期的具体要求是:直属重点企业的产品产量日报必须于次日上午10时前电话报送,旬报必须于每旬末的第一天书面报送。各专、市轻工业局每月份三次报送当地生产情况,即每月12、22日上午12时前用电话报出上、中旬主要产品实际生产数,下旬以月报代替,于次月三日上午12时前电话报送。各专、市在旬、月报中,还要说明生产突增突减原因和设备、劳动力利用情况、原料供应、运输、产品质量等情况。基本建设方面,凡是列入省基建计划的项目,都要由厅直接统计、1959年开始,基建投资加大,特别是大、中型项目增多,除报送基建统计规定的月报外,重点项目还需加报上、中旬旬报。旬报,每旬后一天用电话报出,内容主要是施工进度和存在问题;月报,月后三日内报送,除报表外,尚需用文字说明施工形象进度、施工质量、资金、材料及设备供需情况,还要说明生产准备、新增生产能力等情况。当时这些统计要求,现在看来虽然过于繁琐,但在当时对各级统计部门建立一套完善的原始记录制度起到了重要的促进作用。
1978年,省纺织工业局会同省轻工业局发出纺计字(78)55号、轻计字(78)381号文件《关于纺织工业计划管理和生产统计、财务报表划分综合报送问题的通知》,及时对轻纺分家后纺织工业的计划管理和统计工作作出了具体规定,提出了明确要求。《通知》规定的一些原则和办法,至今还在采用。
安徽纺织工业的统计工作在长期的实践中,形成了一套基本做法和程序。这些基本做法和程序是:
一、认真贯彻执行轻工业部、纺织工业部、省计委、省统计局有关统计工作的制度、方法和要求,对全省纺织工业采取二级综合(企业报地、市,地、市综合后报厅)、按期编制月报、年报,并认真进行分析的方法。
二、根据上级要求和实际需要,结合中心工作和生产任务,制订统计指标。在指标制订前注意充分征求各专业处、局意见,反复研究,并适时补充修订。基本建设方面,因纺织工业部报表要求统计的指标比统计局多,为减轻建设单位的负担,省厅按纺织工业部及省统计局要求,重新制订统计报表,经省统计局同意后下达执行。
三、与各有关方面加强联系,密切协作,统一计算方法、范围和要求,统一统计口径,力求统计数字的一致。如国家于1963年颁发1957年纺织工业产品不变价格(全国通用)。省轻工业厅就及时发出轻计字(63)第188号通知,要求各地、市纺织工业主管部门和直属重点企业自1963年年报开始执行,过去历年数字不予调查。基建和生产统计相互协调,使基建统计年报所列本年形成生产能力与生产年报中本年增加生产能力相一致。
四、定期报表采取汇编会议的方式。
五、按期通报定期报表执行情况。
安徽省纺织工业局(厅)从1978年起,每年编制印刷《安徽省纺织工业统计年报资料》200册,报省、部计划部门,送地、市纺织工业主管部门,发厅直各单位,另与有关省、市交流。“资料”分生产、劳动工资、财务成本、基本建设四个部分。为了整理一套比较全面的,能反映建国后安徽纺织工业发展全貌的统计资料,纺织工业厅计划处还组织力量编印了《安徽省历年纺织工业系统统计资料(1949—1984年)》。
安徽纺织工业的统计工作,其内部分工归属基本上是与各时期计划管理机构与体制的变化相一致的。计划财务部门负责生产经营方面的统计工作,其主要内容包括:产值及主要产品产量的统计。主要专业设备及主要产品生产能力的统计、各种主要技术经济指标完成情况的统计及财务成本、经济效益方面的统计等。基建部门负责基本建设方面的统计工作,其主要内容有:基本建设和技术改造项目开工及完工情况的统计、基本建设和技改资金到位及使用情况的统计、基建和技改项目施工进度的统计、计划期内完成的基建和技改工作量及新增生产能力的统计、基建和技改项目完工后新增固定资产和增加经济效益情况的统计等。劳动工资部门负责劳动工资方面的统计,其内容有:计划期内人员和工资总额增减变化情况的统计、计划期末劳动工资计划执行情况的统计等。基建和劳资部门对各时期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中各自分管的那部分指标的完成情况,除按规定编制报表上报对应的上级管理部门外,还有责任把这些统计资料汇集到计财处,以便分类整理,汇编成历年统计资料。
安徽纺织工业的统计工作既有成功的经验,也有深刻的教训。60年代初,在各级纺织工业主管部门的重视和支持下,建立机构,配备力量,已经初步建立了一支基本上熟悉生产技术、懂得统计业务的专业人员队伍。当时,各级统计工作人员除完成统计业务外,还积极协助各级领导检查、监督计划执行情况,随时为领导和企业提供信息,对安徽纺织工业生产建设的发展作出了积极的贡献。然而,到了“文化大革命”时期,计划、统计机构被撤销,专业人员下放劳动,统计工作制度被废弃殆尽,以致造成1967、1968、1969年连续三年基本建设及生产经营方面的统计资料基本是空白的严重损失。进入70年代后,采取了一些措施,使统计工作逐步得到了恢复和加强。采取的措施有:1.恢复和健全统计机构,配备专业技术力量,加强统计人员队伍的建设,在系统内形成计划统计工作网络。2.以会代训,办培训班等方式对业务人员进行培训,以提高人员的素质,提高统计工作质量。3.开展统计工作评比和学先进的活动,及时表彰统计工作中的先进分子。4.每年召开一次统计工作年会,检查贯彻国家统计法和有关规章制度的情况,增强统计人员的法制观念。5.充分发挥统计资料的作用,坚持每月召开一次统计分析会,利用通过统计工作获取的信息资料来指导行业基本建设及生产经营计划的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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