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国前,安徽省建筑材料工业生产方式处于手工制作原始状态,没有专门管理机构。建国后,安徽省建材工业逐步发展状大,专业机构也逐步建立。 1949年至1952年8月期间,安徽省政区分皖北行署、皖南行署。建材生产企业分别划归皖北行署工矿处(工商处、工业处)和皖南行署工商处以及皖南、皖北行署工业处管理。1952年皖北、皖南行署合并成立安徽省人民政府,同年安徽省成立了工业厅,全省的建材工业归省工业厅管理。1958年8月,安徽省建筑厅成立后,安徽省人民政府于1958年8月28月以建字0089号文通知,将原工业厅管理的建筑材料工业及非金属矿划归省建筑厅管理。接着,各地、市的建材管理多数划归城市建设局或建筑工程局管理。当时省建筑厅内设建筑材料工业管理局负责全省建材生产技术管理。 从1964年3月起至1977年9月,全省建材工业的隶属关系随着管理机构的易名几经变动。先后由省建设厅(1964年3月省建筑厅改为建设厅)、省建筑工程纵队(1968年8月至1970年4月)、省革命委员会基本建设局(1970年5月至1975年8月)、省基本建设委员会(1975年8月至1977年9月)管理。1977年10月成立安徽省建筑材料工业局,为正厅级局,归建委口,负责全省建材企业的归口管理。 1978年安徽省建筑材料工业局内设办公室、计划财务处、生产技术处、基本建设处、地方建筑材料处、劳动工资处、物资分配供应处、政治处。直属企业4个:安徽省巢湖水泥厂、安徽白马山水泥厂、安徽省蚌埠平板玻璃厂、安徽省宁国水泥厂筹备处。 1983年4月省建材工业局改为省建筑材料工业公司。1983年7月省机构改革小组以皖编字(83)第059号文批准省建筑材料工业公司改为省建材工业总公司,仍为正厅级,改归经委口,仍行使全省建材工业管理的行政职能。总公司内各处室和二级机构以及各地、市的建材业务主管部门也相应作了调整。1985年2月安徽省人民政府皖政(1985)21号文通知将省建材工业总公司改为省建筑材料工业局,故又纳入了政府机关编制序列,仍归口省经委。局内各处室亦相应作了调整。各地、市建筑材料业务主管单位有的将公司改为局,有的仍保留公司名称,有的仍隶属于城乡建设局等有关部门领导。 1988年,安徽省建筑材料工业局内设七处二室一委。即:办公室、计划财务处、生产处、基本建设处、劳动工资处、科学技术教育处、对外经济贸易处、组织干部处、监察室、机关党委。另辖7个二级机构,其中经营性公司4个、省级科研所1个、设计院1个、建材工业学校1所;直属企业4个:省巢湖水泥厂、省宁国水泥厂、省胜利水泥厂和省铜陵水泥厂筹建处。 1988年安徽省建材工业局机构设置图 图9—1—1 ![]() 1988年安徽省地市建材工业主管部门 图9—1—2 ![]() 安徽省建材工业局(总公司)内部机构设置表(1977~1988年) 表9—1—1 ![]() 续表 ![]() 安徽省建材工业管理部门负责人更迭表(1958~1988年) 表9—1—2 ![]() 续表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