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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人民委员会为调整建筑材料工业及非金属矿产品的管理部门的通知。
安徽省人民委员会
为调整建筑材料工业及非金属矿产品的管理部门的通知
建字00895号
各市、县人民委员会,各专员公署:
兹决定将原工业厅管辖的建筑材料工业及非金属矿产品自即日起划归建筑厅负责管理。但财务、利润、产品的产销平衡等仍按原规定办理。原上报工业厅之计划、统计、工作总结等资料自接到本通知起,一律报送建筑厅。希望转知所属有关企业执行。
安徽省人民委员会
1958年8月28日
注:此通知原文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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