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建筑材料工业局关于贯彻国务院国发(1979)49号文件《关于加速发展建材工业的几项措施》的意见 国务院49号文件明确指出“建材工业同燃料动力、交通运输一样,是国民经济的先行。但是,目前各项建材产品供应不足,产需矛盾突出,已经成为国民经济中的一个十分薄弱的环节。”这一指示完全符合建材工业的实际情况。我省建材工业更是十分薄弱,如水泥,消费水平很低,每人年消费仅三十九公斤;砖瓦既缺又落后;新材料还没有;玻璃、油毡、石棉瓦等都有半数缺口,拖了国民经济的后腿。因此,必需下大的力气,采取十分有力而切实的措施,才能改变这种落后与被动的局面。 我们认真学习、讨论了国务院49号文件,大家很受鼓舞。十项措施对建材工业的关键性问题均做了明确规定。主要的问题是落实问题,现将我局贯彻意见和建议报告如下: 一、挖潜、革新、改造,充分发挥现有企业的作用问题。 水泥:我省现有大小窑水泥厂一百零六个,按磨机能力算,可达到二百三十五万吨。但由于窑小、风机、烘干机及生料库、熟料库等不配套。因此,综合生产能力只达到一百九十五万吨。其中,大窑四十五万吨,小窑一百五十万吨。今年省下达计划产量一百八十一万吨,我们打算超产十九万吨。其中,大窑超产二万吨,小窑超产十六万吨。超产计划实现后,全年水泥产量可达二百万吨。 我们的目标是:到一九八年底实现水泥综合生产能力三百万吨,其中除大窑增加五十万吨外(白马山水泥厂)主要是对现有小窑进行必要的扩建和改造及填平补齐,可增加综合能力五十五万吨。办法是: 1、在今后两年内分期完成宿县、滁县、徽州三个地区水泥厂建设工程,可新增能力二十一万吨。 2、通过改造,填平补齐,提高综合能力,力争二至三年内将四十万吨的设备能力充分发挥起来。 3、在水泥质量方面:也要求通过改造,提高产品质量。今年要求全省水泥出厂合格率达到国家三类标准(80%),明年达到二类标准(90%)。 水泥标号:二年内达到如下要求:三万二以上水泥厂:要求消灭300#,稳定生产400#,有计划生产部分500#。 县级水泥厂(包括县以下)要求稳定生产300#逐步达到400#,尽快消灭300#以下产品。 平板玻璃:我省仅有一个平板玻璃厂,设计能力为年产五十五万标箱,自一九七二年投产以来,尚未达到设计能力。今年国家计划为五十万标箱,我们争取今年达到设计能力(平均月产4.6万标箱,日产1540标箱)实现这个目标,尚有一定的困难,必需解决以下问题: 1、调整充实领导班子; 2、切实改进企业管理,加强经济核算; 3、原材料要予以保证,特别是纯碱及包装木材,要请物资部门保证供应(每标箱纯碱十公斤,包装木材0.1方); 4、接油设施、铁路专用线增建复线,要尽快改造,增加货位,需要投资四十八万元。否则,生产难以保障(月用油1200吨); 5、供电要保证,绝对不能中断供电,否则后果严重。 以上问题如能解决,今年产量可保证达到五十万标箱,力争五十五万标箱,即实现设计能力。品种上,薄玻璃(2~ 3毫米)可达到百分之七十,一级品率可达到百分之六十以上。 对于蚌埠平板玻璃厂的改造问题,我们多次研究认为,在现有基础上进行大的改造,难度较大,花钱多,收效小,而且要停产一年以上。不如在现生产车间南边预留的一块地方另建一条九机对辊法生产线。生产能力可达到年产一百七十万标箱,原有四机今后可扩散到阜阳、安庆另建小厂。小玻璃厂国家不统一分配,实际上增加省内玻璃货源。 蚌埠平板玻璃厂扩建为九机,投资较多,争上这个项目不易。建议以省革委名义向国家计委、建材总局报一下,并请省委领导同志亲自做疏通工作。 二、关于集中力量打歼灭战,加速基本建设问题。 今年建材基本建设投资共为四千六百八十九万元,其中:国家投资三千九百四十四万元,“五小”投资五百万元,省财政自筹二百四十五万元,从投资规模看是我省建材工业解放以来最多的一年。但在投资构成上则很不协调,如水泥投资为四千一百八十五万元,占建材总投资的百分之九十;地方材料三百五十万元,仅占百分之七;其他建材投资一百四十万元,仅占百分之三。同时,在总投资中,国家直供项目投资为三千四百六十四万元,占总投资的百分之七十三点八,地方项目投资一千二百二十五万元,仅占百分之二十六点二。从总投资构成看,除水泥工业发展较快外,其他建材产品仍难做到加速发展的要求。 关于今年基本任务的实施问题,我们准备确保建成七个项目,即白马山水泥厂、滁县、宿县地区水泥厂,定远石膏矿的中矿带,合肥粉煤粉砌块车间,淮南窑厂煤矸石砌块车间及马鞍山散装水泥库。一共可新增水泥生产能力六十五点八万吨,石膏四至五万吨,砌块六万立方米(相当于红砖四千万块)。 实现上述任务,必需解决以下问题: 1、白马山水泥厂的土建、安装施工力量要加强。该厂今年投资三千四百六十四万元,加上去年还有大量拖年度的工作量。因此,现场实际工作量将近四千万元,而现有施工力量很不适应。 2、白马山水泥厂所需通用和非标准设备的成套供货和加工问题,是今年能否试车投产的关键。要请成套局和机械局大力支持,帮助解决。 3、在材料上还有一些缺口。请省计委、建委设法调剂解决,如合肥砌块车间,还缺一百立方木材,支持一下就上去了。白马山水泥厂系国家直供项目,但到货时间跟不上施工需要,要求省事先借给木材五百方,钢管一百吨,到货后归还。 我局新成立,没有家底,希望在分配基建材料时予以照顾,否则我们没有一点调剂余地。 关于宁国水泥厂建设问题。最近建材总局传来消息,改为日本引进设备(将原吉林省双阳水泥厂谈判引进的一套改换到宁国水泥厂),据说已经定了。这样,宁国水泥厂的建设日程将要提前,明年就可能要大上。为此,今年一定要做好大上的准备工作。 当前必需解决以下问题: 1、尽快解决交接问题。请建委同国家建委联系迅速作出决定。 2、落实“户口”问题。该厂今后有数千人施工,加上厂的职工近万人,生活资料和二、三类产品的供应渠道,目前尚未安上“户口”。我们意见:生活资料要按工矿区标准,请商业、粮食部门设点供应;二、三类产品采取由省物资局、商业局有关业务公司直供。 3、供电方案的落实问题。宁国水泥厂用电约四万千瓦,考虑徽州地区用电因素,我们要求在宁国港口建一个2×5万千瓦电厂,但至今未落实。建议省计委、省电力局报告国家计委、电力部尽快审批,提前建设,才能赶上水泥厂的建设进度。 关于巢湖水泥厂扩建问题。当前主要问题,一是地质储量,我们已责成地质队承担任务,今年提出报告;另一个是设计单位未落实,厂里无法解决设计,总局各设计单位任务饱满,也难能以承担。建议由省设计院承担,巢湖水泥厂予以配合,力争年内搞出来。 淮北水泥厂。我们力争在今年上半年完成野外地质工作,年内完成地质勘探报告的审批和计划任务书的编制,明年提出扩初设计,争取“六五”早上。 三、关于大力扶植和发展小水泥的问题。 小水泥在基本建设和农田建设上起很大作用,没有它不行。河南新乡地区农田建设,每亩年平均使用水泥二百公斤。按一百公斤计算,全省小水泥产量应达到七百万吨,而我省现年产仅一百三十五万吨,必须加快发展。 我们打算,各地、市平均要有一个年产十万吨以上的水泥厂(其中少数地、市可以发展到三十万吨),有条件的县要有二至三万吨的水泥厂,其中部份县可以发展到五万吨。这样,小水泥的规模到一九九年,可以发展到五百万吨。 当前,小水泥的主要矛盾是:设备不配套,机械化程度低,劳动效率低,成本高,消耗高,价格高,亏损面大,质量不稳定。解决这些问题,我们要求:1、“五小”投资今年五百万元,今后每年均不要低于五百万元。这笔钱主要用于填平补齐、配套、提高综合能力和机械化程度。 2、在省财政自筹资金中,也要求每年安排五百万元,主要用于新建一批条件较好的水泥厂。 小水泥生产中比较突出的问题是:电、无烟煤、水渣供不应求,因此,要求电力、物资、煤炭等部门能优先安排。特别是无烟煤和水渣,经常供应不上,影响生产。 四、关于大力发展地方材料问题 在新型墙体材料没有发展起来前,传统的地方材料在一定时间内,还需继续大力发展。今年全省缺砖八亿块左右。解决的办法是:1、新建一批砖瓦厂;2、将现有一批砖瓦厂加以改造,增加人工干燥,使之常年生产,同时,在资源丰富、交通方便的地方建立一些砂石基地。 发展地材生产要落实以下问题: 1、资金问题。按国务院49号文件规定,要在基建总投资中安排百分之一点二投资,发展地材。这个问题至今未落实。我省今年国家预算投资十三亿四千万元,应安排地材投资一千六百万元,实际上只安排三百五十万元,缺一千二百五十万元。不足部分,要求省计委报请国家计委安排解决。从明年起,请省计委按百分之一点二比例列入计划,一次性安排解决。 2、生产维修材料。这个问题长期以来列不上户口,没有供应渠道,影响生产。建议每百万块砖按钢材一吨,木材一点二方,黄砂每百万吨按钢材一吨,木材一点五方,由省计委专项分配给我局,由我局按生产任务分配供应。 3、燃料问题。按照万砖吨煤定额,今年砖产量为三十五亿块,需煤三十五万吨,扣除十亿块内燃砖,还需煤三十万吨左右,要求各地能列上户头,予以安排。 五、关于积极发展新型建筑材料问题。 我省新型建筑材料基本属于空白,必须加快步子。我们的发展重点是轻质、高强、多功能的框架轻板材料。 我们打算今年在合肥、芜湖、蚌埠三个市先行试点。利用老厂试验空心梁柱、外墙板、内墙板、楼板,争取在两年内分别形成十万平方米和三万平方米的简易生产线。 当前,两个骨干性的项目,我们建议早上。一是建一个年产五万立方米的加气混凝土厂;二是上一个年产四百万平方米的石膏板厂。这两个项目迟上,势必推迟我省新材料体系的发展。 我省发展新型建筑材料的资源很丰富。如工业废渣、蛭石、珍珠石、石膏等。当前主要问题还是投资不能落实。 六、关于积极利用工业废渣生产建材问题。 我省煤炭、电力、冶金、化工等部门,每年排出大量废渣,因无统一的利用规划,长期堆积成灾。而煤矸石、粉煤灰、钢渣、电石渣等,又是建筑材料的很好的原材料。但由于体制、投资、政策等方面的问题未得到切实解决,因而影响此项工作的发展。 根据国务院49号文件精神,特提出以下建议: 1、煤炭、电力、冶金、化工等排渣部门应按照“三同时”的原则,积极利用废渣办建材厂,其产品自产自用,多余部分亦可交建材部门负责收购销售。我局在技术上,专用设备上给予支持。 2、排渣部门自行建厂有困难者,请有关部门救贫,材料及劳动力指标划给当地建材部门。由建材部门负责建厂和经营,其产品可优先供应投资部门使用。 3、煤矸石的收和运输费用偏高,而且供应得不到保障。建议以省经委为主召集各主管部门,商定具体规定,落实有关政策,以利推广使用。 4、大力开展工业废渣生产建材的研究工作。除建材科研单位要重点开展研究外,各使用排渣部门也要积极开展科研工作,力求尽快取得科研成果。 七、关于发展建材出口产品问题。 我省建材出口产品仅有一种,即灵璧大理石,年换汇十二万元。由于多年来解决不了投资、存在工艺落后,矿山欠帐问题。当前生产很难维持。红皖螺资源约四十万吨,另外还有灰皖螺、庆云黑储量也很大,我们建议要采取措施,扶植该矿。今年需投资四十万元,解决矿山玻璃、起重、运输、供电问题。此外,皖南广德县也有丰富的绿色大理石矿。目前由上海收购加工出口,我们应积极创造条件,由省内直接加工出口。 其他出口产品,我们设想: 1、采用补偿贸易的办法,在荻港或铜陵市建一座年产三百万吨的水泥厂。据说新加坡华侨叶楠拟在国内建厂,我们想争取一下。 2、加快淮北卫生陶瓷厂的建设。除满足省内需要外,也可组织部分产品出口。 3、印花玻璃、纤维贴墙布、钙塑材料、玻璃灯具据说国外也很需要。如能解决部分投资,我省也可组织生产出品。 八、关于建材产品的提成、税率和价格等问题。 关于建材产品的提成和税率,请省财政局按国务院文件精神通知财税部门和建材企业执行:国营建材企业的矿山自一九七九年起,实行按矿石产量提取更新改造资金;县办小水泥厂一律按现行工商税率减半;新型建筑材料在试产、投产三年内,免征工商税。 砖瓦价格,拟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本着按质论价、合理利润、有利于促进管理的原则,根据国务院文件提出的在每块砖四至五分的幅度内提出调价方案,与省计委、建委共同商定后通知执行。 九、关于按劳分配、职工福利等问题。 工资、津贴奖励除按国务院文件规定办理外,拟对水泥的矿山、包装、运输和砖瓦厂的装、出窑等笨重体力劳动工种实行计件工资。 建材矿山(包括非独立核算矿山,如水泥厂的石灰石矿)和非金属矿山井下职工子女应实行内招工,拟清省劳动局按有关文件精神提出具体实施办法,以便遵循。 十、关于大力加强建材工业的基础工作。 为迅速把我省建材工业搞上去,请求省委解决以下几个主要问题: 1、请迅速批准成立建材中专学校。 2、我局地质队拟扩大到六百人,今年要求批给招工指标一百五十人。 3、要求批准建立专业的矿山施工队伍,以承担全省建材矿山的建设任务,规模暂按二百人编制。 4、要求批准新建(扩建)或划给一个建材机械厂,按年加工五百吨规模考虑。 省建机厂原有建材投资的铸钢车间,目前没有利用,我们要求划归我局,以承担全省铸锰钢件任务(当前约需一千五百吨)。 5、建材投资水平问题。为了有利于建材工业的全面发展,要求对地方建材配套项目应提高投资水平。 具体建议:除中央直供项目和水泥、地材投资外,要求每年安排一千五百万元,用于安排玻璃、陶纤、水泥制品、石棉制品、建材机械、非金属矿及建材科研、教育等基础性项目。 6、省委为了加强建材工业,曾于一九七七年颁发了(41)号文件,规定产供销统一,省物资局建材公司划归建材局。由于这一文件没有执行,造成工作中许多矛盾,要求省委进一步明确一下,这个文件是否执行。 7、我局成立一年多,办公、宿舍未得到解决。科研所成立后也无房屋。要求省委拨给必要的投资或责成有关部门帮助解决。 安徽省革命委员会建筑材料工业局 一九七九年三月十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