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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农村电话

第二节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徽农村电话



安徽省农村电话网的建设是从1953年接管、代管地方电信后开始发展的。安徽地方电信最初是由民国时期省有、县有残留乡村线路,与1950年至1952年三年恢复时期所架设的一些治淮、土改、防汛等线路组合而成。1953年,为贯彻政务院财政经济委员会关于“地方电信统一管理、合资兴建”的方针,安徽省邮电管理局制定《安徽省关于地方电信统一管理的规定》,正式接管县以上地方电信。县以下地方电信则由邮电部门实行代管。
1953年6月,县以下地方电信代管工作结束。全省代管电话分站109个,人员288人;长途线路9931公里;市话线路61条公里,交换机813门,电话机875部。年末,全省县内电话的机线设备有:杆路13111公里,线条15076条公里,交换点176处,总容量2114门,用户1454个。除区政府一级全部通话外,另有54个乡和12个农业社通电话。经过两三年的整顿恢复,各县已初步形成以县为中心、以区为基点的县内电话网轮廓。
1956年全国开展农业合作化运动,中共中央制定《农业发展纲要》,要求从1956年开始,分别在七年或十二年内建立乡和大型合作社的电话网,实现乡乡装电话,社社通电话的目标。为适应农业合作化运动高潮、迅速发展农村电话建设,1957年安徽省邮电管理局成立县内电话科,负责农村电话的建设与管理事宜。
1958年,为配合“人民公社化”和“全民大办钢铁”,农村电话建设再次提出“社社有局所、队队通电话”的目标。同年10月,邮电部在安徽省界首县召开县内电话分片现场会议,重点研究人民公社成立后县内电话建设和网路建设问题。出席会议的辽宁、河北、陕西、河南、湖北、江西、浙江、江苏、山东、安徽10省代表,按照“先通话后搞好”的原则发出倡议,提出在1958年底实现“生产大队队队通电话”和“高炉建在哪里,电话通到哪里”的目标。会议以后,在邮电部门和地方政府以及人民公社的支持配合下,农村电话建设超速发展。1958年一年,全省增装县内电话机12101部,比前八年的总和还多11%。县内电话交换机容量增加14230门,累计达29717门;农话线路增加35088条公里,累计达91783条公里;农话杆路增加2074杆公里,累计达55018公里;县内电话用户增加12101户,累计达23294户,实现社社通电话的目标。93.1%的生产大队和11.5%的生产小队通了电话。但由于许多线路仓促架设,有些话线是临时用竹杆架设的,同时在一条电话线上附挂电话机过多,有的超过10部以上,通话很难保证。
1958年7月,县内电话和县以下乡村邮政下放给各县统一领导管理。10月,人民公社及以下邮电机构下放给公社管理,县邮电局仅负责公社邮电局的业务收支、网路组织、基本建设等指导监督工作,省局县内电话科撤销。1959年9月,颍上县自制第一套单路载波设备,安装在距县城35华里处试验通话。至1960年初,自制8部安装在县城至公社电路上使用。全省有自制单路载波设备562部投入使用,由于缺乏技术、材料、质量不过关,至1961年只有45部维持使用。1961年,省局增设县内电话处。1962年,“县内电话”改称“农村电话”,“县内电话处”更名为“农村电话处”,农村电话收归省统一管理。按照部、省调整邮电网路、紧缩邮电编制的精神,调整农村电话网路。原有公社已装的交换机和生产大队已装的电话机予以保留,生产大队的交换机和生产小队的电话单机一律拆除。调整后,净减交换机158部,为应拆除数的24.5%;净减单机7600部,为应拆除数的43.5%。调整后的农村电话仍有交换机2645部,电话单机42665部,线路总长72794杆公里。其中公社以下交换机1759部,电话单机23196部,线路总长42976杆公里,约占农村电话网路设备的60%。公社以下电话设备,原则上是“自管自用”由于缺少维护力量和维修器材,实际上形成“自用而不自管”的局面。
1963年,安徽省县到人民公社之间的电话线路和根据电话通信网路组织需要设在社间交换中心的电话总机,划为全民所有;不属于社间交换中心的公社电话总机以及公社以下的电话设备,划归集体所有。全省接收由集体单位投资建设的设备有:杆路6281.5杆公里,线路2118.8对公里,交换机43部、1950门,付出价款342,115.72元;由全民单位投资交给集体单位使用的设备有:杆路724.95杆公里,线路608.37公里,交换机109部、2371门,收加价款95,180.77元。
农村电话收归省管和资产划分后,省邮电管理局制定《农村邮电分支机构管理办法(草案)》。对全省农村邮电分支机构进行集中、统一、具体的管理。1965年,农村电话载波机据统计资料仅剩1部。至1967年,农村电话以整顿原有的网路设备为主,一般不再发展新的网点。
1970年,邮电分设。地方国营农村电话在各级党政部门的领导下,发挥地方建设农村电话的积极性,主要设备量增长较快。1971年,全省农话载波机增至15部,1972年发展到45部。至1973年,全省农话杆路增加到25620杆公里,较1970年增长4.4%;明线线条增加到45515对公里,较1970年增长18%;磁石式交换机增加到47650门;较1970年增长30%。全省24869个大队,已有7725个大队通了电话,占大队总数的31%。按照农村电话实现通信杆路水泥杆化,通信线路地下电缆化和电路载波化的要求,泗县、怀宁、潜山、宿松、和县、枞阳、怀远、肥东、广德、望江等县局自制水泥杆,使县至公社部分杆路更换为水泥杆路。农话线路在进行直埋式塑料电缆试验的基础上,年底全省已敷设四芯及二芯塑料电缆179.3沟公里、353皮长公里,并将二十几座架空过河飞线改为塑料电缆水线。全省农话有载波机344部,其中3路载波机10部。
1975年和1976年,省邮电管理局在枞阳县两次召开农业学大寨重点县通信工作会议,确定马鞍山、宁国、东至、石台、繁昌、南陵、当涂、全椒、肥东、含山、庐江、太湖、桐城、舒城、砀山、萧县、临泉、利辛、涡阳、滁县等县市为农业学大寨重点县。用于重点县的农话基建和大修理投资占这两年全部农话投资的60—— 70%,主要是改造农话线路和增装载波终端机。至1979年,全省农村电话载波机己有1487部,其中3路载波机达216部。载波机的大量使用,对提高农话电路复用率,扩大服务网点起了重要作用。
1980年1月,省邮电管理局设立农村电话管理处,先后制定了《农村电话会计核算制度》和《安徽省农村电话独立核算有关事项的暂行规定》等文件,对农村电话经营管理和资费标准进行全面调整。年末,全省农村电话收入达760万元,比1979年的546.9万元,净增200多万元,增长40%。有三十多个局的农村电话经济收入扭亏为盈。1932年,农话业务收入达到948.3万元,平均每年增长25%。全省农话收入实现扭亏为盈,结束几十年来长期亏损的局面。为加快农村电话发展和改善经营管理,1983年农讨电话实行经营承包制和社办联营的试点,按照优惠互利原则,积极推行联合建设的办法,发挥地方积极性。县至区(镇)、乡(社)的农村电话由邮电局经营,以省营为主建设主干线路和通讯设施;公社以下的农话由社办集体经营为主,实行“自建、自用、自维、自负盈亏”的方针,邮电局在业务技术和经营管理方面给予指导帮助,商请县委、县政府在财政上扶持社办电话的建设和发展。自1980年至1983年,省财政给予农村电话的各项补贴和工程投资达931万元,邮电部门和地方每年用于农话建设的投资平均在500万元左右,超过1979年以前投资额一倍以上。改善了农话机械设备,提高了农话服务水平和通信质量,为实现“以话养话”的方针打下基础。
至1985年末,全省农村电话交换点计有2040处,其中邮电局的1045处,乡镇经营的932处,联营和私营的63处。电话交换机有2243部,总容量93180门,其中邮电局经营的60240门,乡镇经营的30560门,联营、私营的2200门。电话机总数达33259部,已通电话的乡镇占全省乡镇的92.7%。农话载波电路终端机有1584部,其中3路载波机207部,12路以上载波机7部,环路载波机17部,分机131部。另有特高频发信机32套。农话杆路总长31892公里,其中邮电局经营的23624公里,乡镇经营的7940公里,联营和私营的328公里。电缆(主要是塑料电缆)2947.7皮长公里。明线线条60796对公里。其中邮电局经营的49392对公里,乡镇经营的10984对公里。
全省农村电话固定资产为4953万元。农村电话用户为22688户,通话1627.8万张。业务总量866.9万元,业务收入1265.89万元。全省农话职工3849人,人均业务收入3288.9元。
1951年至1985年安徽省农村电话机线设备发展情况,详见下表:
1951年—1985年安徽省农村电话主要设备一览表
表3—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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