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79年,国家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优质产品奖励条例》,建立了国家级优质产品奖励制度。1981~1983年,国家经委又两次对优质产品的评定作了补充规定。根据国家规定的质量标准,优质产品分为三类:国家经委组织评选的优质产品;国务院直属各部评选的优质产品;各省、市、自治区评选的优质产品。为了促进和提高商办工业的产品质量和争创名优产品,从1980年开始,安徽省商业厅系统所属各行业如糖果糕点、调味酱菜、肉制品等相继制订了产品质量标准及鉴定评比办法,聘请有评审能力的技师和有实践经验的老师傅为评审委员,组成评审小组,负责对参加省优评选的产品进行预选,省公司根据评审小组的评审结果,提出优质产品预选名单,由省商业厅向省经委、商业部和国家经委推荐。安徽省商业系统商办工业第一个获省优产品奖的是1980年南陵县食品厂生产的大吉昌牌明心糖;第一个获部优产品奖的是1980年芜湖协兴昌变蛋厂生产的协字牌胡彩蛋,1984年,该产品再度获部优产品奖:第一个获国优产品奖的是1985年蚌埠肉联厂生产的珍珠牌397g午餐肉罐头。截止1985年,全省商业系统商办工业拥有获奖产品81个,其中国优奖1个;部优奖15个;省优奖65个。 安徽省商业系统商办工业获商业部优质产品奖表3—8—1 ![]() 安徽省商业系统商办工业获省优产品奖表3—8—2 ![]() 表3—8—2续 ![]() 表3—8—2续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