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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

《关于省商业厅改革商业体制报告的批复》



皖政〔1984〕74号
(1984年7月14日)
省商业厅《关于改革商业体制的报告》悉。经研究,原则同意报告中所提出的改革方案,望认真组织实施。
商业体制改革是城市改革的重点之一。当前,商业体制不适应商品经济发展的矛盾越来越突出,必须积极而又稳妥的进行改革。要从发展生产、服务人民的目的出发,建立以国营商业为主导的多种经济成分、多种经营方式、多种流通渠道的商品流通体制,实行以城市为中心的开放式、多渠道、少环节的批发体系,逐步形成城乡畅通、地区交流、纵横交错、四通八达的流通网络,以适应商品生产发展和人民生活的需要。
商业体制改革,政策性强,涉及面广,要注意维护消费者的利益,同完善企业内部的经济责任制结合起来,调动地方、企业和职工等各方面的积极性,努力提高商业工作的服务质量和经济效益。各级政府要切实加强对改革工作的领导,各有关部门要积极配合和大力支持,商业主管部门要认真与地、市商定交接原则,做好干部、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保证工作,生产正常进行。有关财政财务划转要与省财政厅共同研究办理。在交接中要严肃纪律。严格财务制度,不准私分公物、公款,不准滥发奖金、补贴,不准突击花钱。要十分注意研究改革中的新情况,及时解决出现的新问题,以保证各项改革的顺利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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