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调拨制度 1949年10月,皖南、皖北行署根据华东财委粮食会议,分别部署区内粮食统一调度工作。规定“公粮收入,除地方附加部分归地方支配外,其余全由华东财委粮食局负责调度”,1950年2月,皖北、皖南粮食局先后印发《各级粮食调运指挥部组织条例》,要求在各级政府领导下,成立调粮机构,统筹安排区内粮食调度工作。1952年12月,省粮食局决定从1953年1月1日起,实行月度粮食调拨汇编,统一计划,调整流向,减少倒运、对流,提高运输效率,节约人力物力。1954年12月,省粮食厅转发粮食部《关于集中编制月度调运计划规定(草案)》,在全省范围内实行逐级汇编粮食调运、费用计划制度。从此,全省商品粮食的统一调拨管理体制正式形成。1955年4月,油脂公司归省粮食厅领导,全省商品油脂、油料的调拨与粮食统一管理。 1954年7月,省粮食厅、农业厅联合发文,明确规定农业部门负责提出需要种子的品种、产地、数量及技术检验工作,粮食部门负责包装、调运、及到达后供应前的保管工作。直到1979年,粮油种子,不论省内省外,均由粮食部门统一调拨,并负担费用。农业部门只经营少量繁殖的良种。 粮油调拨计划分年度、季度和月度3种。在服从全国统一调拨的前提下,由地(市)、县分级编制,经省粮食厅平衡后组织调运,以实现粮油从生产到消费的流通。 〔平衡调拨〕省辖市、工矿区、山区、经济作物区、灾区每年需要调进粮食约250万吨左右。1954年大水灾,调拨数量达320万吨。在调拨中坚持统一计划,正确处理局部与全局、地方与中央的关系,对中央下达的调出计划予以优先安排。 〔品种调剂〕某些粮食品种,在不同地区往往有余有缺,需要在地区之间组织品种调剂。全省品种调剂量每年约25万吨。 〔季节调剂〕由于粮食丰欠不平衡和库存不平衡等原因,在一个年度内的不同季节,从一个地方先调出后调入,另一个地方先调入后调出,这是在不得已的情况下而采取的办法。如1960年,为保证城市、工矿区和部分灾区的供应,不得不先把淮北的麦子调往江南,秋季又把江南的大米运往淮北。这种季节性的调剂,过去每年都有发生。从1979年以后,由于农业生产发展,国家粮食库存增多,季节性的往返搬运逐步减少。 二、调拨实绩 1951至1952年,省内粮食调拨,除保证军政供应外,还要给治淮和灾区调拨大量粮食,治淮调粮即达25万吨。调往省外粮食一部分是支援前线的,大部分是调往上海等大城市。1952年5月,皖南、皖北粮食局曾派出工作组进驻芜湖各米厂,督促加工,调往东北,支援抗美援朝。 1954年安徽大水灾,全省派出13个调粮工作组,分赴晋、陕、川、鲁、辽、吉等省,组织调进粮食53.05万吨,供应灾区,帮助灾区渡过灾荒,恢复生产。从这一年起,省领导确定粮食部门担负起备荒种子、优良种子的调拨和调剂,支持农业生产。1956、1963、1969、1978年几个大灾年份,种子调运任务都很大。1956年,从四川、浙江、湖北等8个省调进各类种子15万吨。省内备荒种籽调拨、晚秋绿豆、荞麦种子抢运,每年约2万多吨。 粮食调拨最困难的时期是从1957年“高调拨”开始的。到1960年,全省期末库存粮仅13.2万吨,不足一个月销量,库存越小,调拨平衡工作越紧张。从1979年起,粮食库存大量增加,由过去的紧张调拨平衡,变为大量调出,要求早调多调,甚至登门求调。1985年度调出量达220万吨。 油脂调拨,1953至1978年每年调出省外5000吨至10000吨,年度调拨量最多时达到3.05万吨。1979年起,油料产量大幅度增长,省内外油脂调拨量猛增。1983年净调出油脂15.35万吨。 省内粮食调拨,阜阳、宿县地区变化最大。1953至1964年阜阳地区3年调入,9年调出。调出数量最多的1958年达35.5万吨,调入最多的1956年达38.5万吨。宿县地区5年调入,7年调出,调出最多的1959年达12万吨,调入最多的1963年达37.5万吨。按这12年统算,阜阳地区的调出量基本相等于宿县地区的调入量。从1964年起,这两个地区农业生产不断发展,成为较为稳定的余粮区。调出品种过去主要是薯干,调出大豆也是为了调进一部分大米或作品种调剂和兑换。1979年以后,外调量越来越大,调出品种变为以小麦为主。六安、巢湖、宣城、安庆、滁县等地区是较为稳定的余粮区,除遇特大灾情以外,每年都有大米外调。1979年后,各地区外调都有所增加,以滁县、六安、巢湖三地区增长幅度最大,每年调出的余粮约占全省余粮的53%。徽州地区由于耕地少,基本上依靠调入来平衡收支。1978年以后,为了支持山区发展茶林经济,适当增加了粮食定销指标,相应的增加粮食调拨,1978至1982年,年平均调入粮食10.2万吨。 安徽省粮油平议价调往省外实绩 表3—2—1(1953—1985年) ![]() 说明:+为调进数。 安徽省粮油议价调往和销往省外实绩 表3—2—2(1978—1985年)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