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运输方式演变: 50年代,安徽交通条件很差,县城以下大都没有公路,粮食的入库和腾仓并库,除少数地区可以水运外,山区、丘陵地区主要靠人力挑运,淮北平原以畜力车和手推车运输为主。每年粮食入库,都要组织农民义务送粮。1950年1月,皖南粮食局按照国家规定:义务送粮入库里程为两天行程(往返120华里)超过的,每人每天补助大米3.5斤。1950年全省征收粮食67.1万吨。需要二次集运的数量很大,要动员数百万个劳动力投入运粮。山区交通困难,劳动力也很紧张,有的地方的粮食由于交通不便、缺乏运力,成为“死角粮”。1953年国家又统一规定,把农民义务送粮的里程改为往返60华里。山区义务送粮里程为往返50华里。1964年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指示精神,省定每人平均不超过200市斤,超过的数量和里程由国家付给运费。这一规定一直执行到1984年。 1953年以后,安徽省交通条件日渐改善,为大规模运输粮食创造了条件。1953年,全省完成粮食运输量180万吨,比1950年增加40万吨。 1959年粮食形势紧张。1960年9月,成立省粮食运输指挥部,交通部门、粮食部门集体办公,统一组织粮食运输。同年底,省粮食厅组建汽车大队,配合交通部门驻点运粮。由于全力组织粮食运输,1960至1963年,在全省粮食库存十分薄弱的情况下,基本上保证了城市、工矿区的粮食供应。1979年后,粮食入库量逐年增加,1982年,为了疏散产区库存,在商业部、铁道部的支持下,省粮食厅会同交通等有关部门,在滁县召开了3次粮运会议,研究解决调粮困难。这一年全省共调出粮食121.4万吨,其中滁县地区调出65万吨。1949年使用人力、畜力运输粮食的数量占粮食总运量的32%,水运占总运量的68%。1956年使用人、畜力运输粮食的数量占总运量的比例已减少到20%。水运占70%,铁路占3%,公路占7%。 二、合理运输 1954年,全省粮食系统开始逐级汇编月度粮食运输计划,接着粮食部又下达了粮油合理运输办法,使基层有章可循,逐步摸清了省、地市间及县间的粮油流转方向和规律。 1955年以前,主要是以行政区划组织粮食入库,哪里有仓就在哪里装粮,不考虑合理流向;还有一些地方先入库,后调剂余缺,造成入库后大量的二次搬运。1956年,提出了对征购入库的粮食实行合理摆布的办法,并在同年4月全省第一次粮油储运会议上通过试行。1957年,省人民委员会正式颁发了《安徽省粮食合理运输暂行办法》。至此,基层合理运输工作走上了制度化的轨道。1958年4月,省人民委员会再次发布《关于进一步做好粮油入库合理摆布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兼顾国家和集体利益,避免重复劳动,减少县内集运,节省劳力和费用。1957年,全省有68个县抓了粮食入库合理摆布工作,县内粮食运量比1956年减少43万多吨,节约运费280多万元,节省了大批劳力。在季节通航的地方,抓紧有水季节“抢水运输”,充分利用廉价的航运工具,节约费用。城市合理运输,主要采取两项做法:1957年后,合肥、蚌埠、淮南、芜湖等主要调入市,对调入原粮实行就厂、就仓、就码头拨付;1963年后,淮南、合肥、芜湖等市和周围产粮县开展划区定点,固定调拨,对口运输。 1959年初,省粮食厅组织力量对全省主要粮食品种流向进行了普查,并在普查的基础上拟定了小麦、面粉、稻谷、籼米、大豆5个主要粮食品种省内流向图。在全省粮食产销平衡的基础上,制订粮食分区产销平衡合理运输规划,并规定每种粮食产销区域及其流动范围。1960年8月,省人民委员会批转了安徽省粮食厅制定的《粮食合理运输流向图及实施办法》,要求各地遵照执行。 1965年,省粮食厅成立商改调查试点工作组,对寿县粮油商品流向和基层粮站网点设置,进行调查测算,并作出了四个方面的规划:(1)打破行政区划。全县按经济区域组织粮食入库,消除对流、倒流。(2)按经济区域组织粮食供应。这样既方便群众,也节省费用开支。(3)按经济区域调整调拨关系。规划前按行政区划毗邻寿县的淮南蔡家岗、八公山两个矿区所需的粮食按行政区划由淮南调进,规划后,按经济区域则改由寿县就近调给。(4)调整粮食加工厂和农村站点布局。规划前按行政区划设点,有的过密,浪费人力、物力。规划后对一些不合理的加工厂和粮点进行了必要的调整和撤并。寿县商改试点调查工作,经过8个月时间,由于“文化大革命”影响,其经验未能在全省推广,但是,各地,市、县都因地制宜参照这一经验安排调拨,取得显著效果。 1966年5月,在粮食部主持下,河南、山东、安徽三省调整毗邻地区的对流,迂回等不合理运输。1976年10月,安徽与江西、浙江、江苏、上海等省市达成协议,调整部分流向。如将江苏高淳、宜兴的粮食调给安徽广德、郎溪缺粮区,而将安徽当涂的粮食转调给南京。徽州缺粮地区一部分从江西省的邻近县调进,把安徽沿江粮食运往上海,顶替江西省上调任务。 三、油脂散运 1979年,安徽省开始筹建油脂散运,当年有油灌汽车5辆,分配给肥东、巢县等县使用,经济效益明显。到年底,共散装运输油脂3045吨,节约搬运装卸费6万元,节省油桶16916只。此后,粮食部门每年都添置一些散装运输用的油罐汽车和油罐火车。到1985年底,全省已拥有油罐火车33节,油罐汽车72辆。开展油脂散装运输的有29个重点产油县(市),185个库点,其中火车散运9处,散运码头一处,初步形成了铁路、公路、航运相结合,罐、泵、车相配套的油脂散运网络。1979至1985年,全省共散运油脂33.87万吨,节约费用700万元,节省社会劳力17万个,减少油桶占用188万只。 四、安全运输 从50年代起,贯彻执行粮食部制定的有关安全运输的规定。1963至1983年,省粮食厅先后3次转发粮食部、商业部颁发的《粮油调运管理规则》,同时结合本省实际情况作了补充规定,把粮油安全运输作为主要内容。各地在实践中也因地制宜地制定了一些具体实施办法。如雨季调粮防水湿,高温季节调粮防霉变,工矿区调粮防污染,水运调粮防沉船等。还制定了粮食运输岗位责任制,做到人定岗,岗定责,定期检查,长防不怠。 粮油调运必须与交通部门配合,1953年8月,省粮食厅与交通厅签订了《运输联系合同》;1955年7月,省粮食厅与交通厅及蚌埠、南京铁路分局共同签发了《防止粮食运输事故暂行办法》;1973年5月,省粮食局与省交通局联合转发了商业部、交通部《关于加强粮食、油脂安全运输、严防污染、雨湿、霉变、丢失、撒漏的通知》。 1951年初,南陵具调镇江大米250吨,发生霉变,皖南粮食局为此发了通报。同年11月,皖北粮食局就六安县莲花庵渡口因超载沉船,淹死送粮群众30余人的严重事故发了通报,要求各地引以为戒。 五、装具调拨与管理 50年代初,粮油装具没有统一的规格、定量。1953年粮食统购统销以后,逐步使用标准包。1955年开始,油脂包装由原来的油篓、木桶逐步改为标准铁桶。粮油装具管理也成为粮油调运的一项重要工作。 〔装具调拨〕 1950年10月,皖南、皖北粮食局、粮食公司先后发出通知,要求各地认真执行中国粮食公司制订的《麻袋统一调拨及管理办法》。到1957年,装具管理逐步完善。1962年6月,省粮食厅在转发粮食部制订的《国家粮食机构麻袋管理试行办法》时,针对装具管理上存在的问题,作了补充规定,要求各级粮食部门设专人管理,建立装具登记簿,进出随时登记,建立和完善装具验质、验等、签收、修补、报废等制度。1963年4月,省粮食厅印发了《关于加工厂使用包装价拨问题的通知》,规定加工厂使用包装一律随粮油价拨,有偿占用,并要求各级管好装具,严禁乱拉乱用。1974年,对装具试行定额管理。 1979年6月,粮食系统进行财产大清查,全省共短少麻袋162万条,面粉袋38万条,油桶8600只。根据清查出来的问题,决定对装具试行实物、资金、费用“三定”管理,使装具管理和企业的经济效益挂钩。1984年,省粮油食品局制订了《粮油装具定额管理,有偿占用试行办法》,核定了各地市的装具定额,把粮油装具的管理纳入企业经营管理的轨道。 粮油装具的调拨主要采取两种方式:一是对口调拨;二是统一调拨。1979年以前,主要采取统一调拨形式,即按月统计省内外随粮油流通的装具调出调入数,统一平衡,安排调拨1979年后,粮油调拨量越来越大,为了加速装具流通,采取了对口调拨形式,即由各地根据随粮油调出数,直接与收粮方联系返还装具。 〔装具管理〕 麻袋:采购权一直属于省粮食厅(局),每年由省粮食厅(局)向省纺织工业部门申报需用量,由纺织部门安排生产,省粮食厅统一购置分配。 面粉袋:由省粮食厅每年向商业厅提出面袋布的购置计划,两厅联合下达供应指标,由面粉厂、仓库采购面袋布,缝制面袋。为使面袋规格化,1982年,粮食部门开始使用专用维棉布,指定由蚌埠、合肥、芜湖、淮南四市和阜阳、滁县两地定点生产,划片分配调拨。 油桶:由省粮食厅(局)统一购置分配,于每年午季菜籽登场前,将需要添置数向粮食部(商业部)申报,由部指定厂家统一生产供货。1980年,合肥粮食机械厂附设制桶车间,生产专用油桶,安徽油桶逐步自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