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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粮油市场管理及粮管员制度

第二节 粮管员制度



1955年在全省粮食“三定”工作结束以后,按照中央指示,各地开始配备乡粮食管理员。行政上受乡政府领导,业务上受粮站领导,专职办理一个乡的粮食工作。1956年初,全省3789个乡配粮管员3290人。
1964年全省3149个公社,每社都配了一名粮管员。1966年1月,省粮食厅在寿县召开全省粮管员工作会议,参加会议的公社粮管员代表300多人。会上明确乡粮管员的任务和职责,要求粮管员面向农村,面向生产,扎根于群众,落实在基层,下一番苦功夫,了解生产变化情况,做好粮食购销的基础工作,协助社队和农户收好、管好、用好粮食。
1980年元月,省粮食厅根据粮食部颁发的《农村粮食管理员工作试行条例》,发出了对粮管员的配备、培训、福利待遇的规定。
1982年以后,改革农村行政机构,恢复乡的建制。到1985年,全省3313个乡,配粮管员3250人。1985年、在全省开展优秀粮管员评选活动。省推荐4位同志参加全国“优秀粮管员”表彰大会,进一步推动了粮管工作的开展。
为了及时掌握农村粮食产购销情况,省选择有代表性的粮(油)产区、山区、棉区共133个乡,作为省、地、市、县粮食局的联系点。由于粮管员分布全省各地,人数众多,加之联系点定期汇报情况,构成了全省粮油产、购、销信息网,为各级领导和粮食主管部门了解情况、研究政策,指导工作,提供了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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