抗日战争爆发后,安徽大片产粮区相继沦陷。1939年日伪安徽省政府在蚌埠成立后,在沦陷区对粮食的采购、运销实行垄断、统制政策,掠夺粮油,除供给侵华日军和日伪机关人员外,还大批外运。 一、垄断贸易 1938至1945年,侵华日军在芜湖开设的三井、三菱、大丸、福记、横山、清水等大小洋行,都以搜刮粮食为主。在安庆建立“易粮场”(即野战仓库)和军备组合(又名谷肥组合),并组织日本洋行和私人粮商成立“中日协统委员会”,专门经营粮食,日本洋行参加的有永成、德田、亦松、山本、丸甲、吉长、三光等。协统会以外,还有日本的昭和、丰林、野野村、德麟、一字、荣丰、冈田、益大等洋行,也经营粮食。这些日本的洋行,不受米粮统制办法约束,采购和运销通行无阻。 日伪控制和掠夺粮食的主要办法,一是控制布匹,煤油、火柴和食盐等人民生活必需品,尤以食盐控制最严。在安庆,这些物资都由日军控制下的“中日协统会”和“野战仓库”掌握,按各粮行承购的“额子”(定购粮食分配数)分配,用以换取粮食和油料,以8~9斤食盐,换取1石粮食(每斤食盐换1.11~1.25斗米);二是通过“采办”人员和申帮“经纪人”从市场和农村抢购;三是新粮登场时,派军警下乡扫荡抢劫。据安庆市不完全统计,日军占领期间,每年从安庆市场掠夺粮食外运约达七八千万斤。 二、统制采运 日伪政权为了掠夺粮食和油料,实行封锁、禁运的政策。1943年颁布《苏浙皖三省和京(南京)沪两市米谷运销管理条例》,划3省两市为一统制区,在全国商业统制总会下面,分设米粮统制委员会采购米谷;粉产业专业委员会,收买小麦;油粮专业委员会,采办黄豆、芝麻。米粮统制委员会,在安徽划分芜湖、庐和两个管理区;设芜湖、裕溪口两个办事处。粮商必须缴纳保证金,申请登记,经米统会批准发给米谷采办证,持证到指定区域,按核定数量采办米谷。运出米谷须持“米谷采办证”。运出区外者,须凭“采办证”申领“米谷搬运护照”。无证照采运粮食或超过限量者,均由米统会封存。 在此之前,日伪政府设立粮食管理委员会,蚌埠设省管理委员会,分设皖北(蚌埠)、皖南(芜湖)区办事处,负责采办、运销、配给和粮食管理。并指定芜湖、当涂为省管会直接收买区域。所有商民的存米存谷除特许之外,统由皖南办事处封存,按限价收买。其他地方由核准领照的米商申请采办证,在限定区域内采办米谷,并向各办事处报告采办数字,听其调拨指挥。 三、高额征收 日伪统治区的田赋,原征现金,后因“中储卷”贬值,物价飞涨,从1944年下半年度起,改征实物。规定按全年产量10%征收,业佃各半负担。分上、中、下3则田地估产。上则480斤,中则320斤,下则160斤。各县因难以区分等级,统按中则田计征,每亩征收32斤,分上下两季缴纳,上季4成,收小麦;下季6成,收米。油菜籽及其他杂粮按定价折交米麦。 根据安徽省田粮机关统计资料,1944年每亩实际产量仅有200斤左右,按此实产计算,日伪实际的征收率达16%,各县区乡随征的附加还不在内。 四、分等配售 日伪对城市居民所需粮食,实行统配制。一般城市划分4类(南京划分8类)。一是日伪军警米,保证供给,每石收价(伪市)60元,最高450元;二是官邸用粮,专项供给;三是各机关公务人员,1943年6月以前按口配售,收价450元,1943年9月改为免费供给,但配额和时间不定,拨来多少发多少,何时拨来何时发;四是市民和其他劳动者,也无固定配额和时间,1943年定价每石720元。 1943年9月2日,伪安徽省补给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决定,配发省府及所属机关团队员役7月份免费米707.04石,领米者20147人,人均3.29斗。 日伪省政府机关报1942年元月15刊登“平米公卖处一瞥”文章中记述蚌埠市民买粮情况:“当午饭吃了半饱的时候,那晚餐米还没有着落。......在杯水车薪,僧多粥少的情形之下,公卖处小窗口还没有开时,外面的穷人,已浩浩荡荡,围得密密层层,淘米箩、面粉袋,高高地在那黑压压的人群头上不停地骚动着,一个个期待小窗门拉开的人们,拼命地施展着那万夫莫挡之勇,横冲直撞,谁都想买到自家所需的食米......”。足见一般市民在日伪统治下生活之艰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