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朝宣德年间,安徽亳县城区即有布街、纸坊街、竹货街、姜麻街、干鱼市、羊市、大驴市、菜市、油篓市、猪市巷等集市。 1949年,安徽全境解放。是年,全省有自发形成的集市1150个,多以路为集,以街为市,就街旁、路边摆摊设点进行交易,交易时间短、成交量小、规模小。建国初期,各级人民政府十分重视人民群众生活,逐步恢复和发展传统的集市贸易。1953~1954年,国家先后对粮食、食用植物油脂油料、棉花实行统购统销,取消粮油棉的自由市场。是年,集贸市场有1251个。1956年,在社会主义改造的高潮中,限制集市贸易,集市贸易发展缓慢,给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带来许多困难。与此同时,各地对牲畜市场和交易人员进行了接管和改造,组织牲畜交易服务部1103处,取代91%的自由市场,接管安排交易人员5698人,占原交易人员的93%。加之,农业社对牲畜进行严格管理,致使牲畜交易数量下降,交易人员收入减少,生活发生困难。不久,根据国务院有关恢复农村集市贸易的指示,曾一度开放了国家领导下的自由市场。1958年,受“左”的错误影响,否定商品生产和商品交换,取消社员的自留地和家庭副业,集市贸易基本关闭,次年,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指示精神,采取“活而不乱,管而不死”的原则,组织农村集市贸易。60年代初,根据中共中央《关于农村人民公社当前政策问题的紧急指示信》、《农村人民公社工作条例(六十条)》的精神,农村集市贸易才得以恢复,并逐步发展,凡国家不进行统购、派购的农副产品,可以去集市上进行交易。供销合作社积极参加集市贸易,开展自营业务。通过购销活动,吞吐商品,平抑物价。至1962年,全省开放农村集市贸易市场共2241个,已建立集市管理机构的有1393个,配备管理人员880人。在此期间,随着农村集市贸易的恢复,城市也出现了一些集市贸易市场和自发的商贩市场,对补充城市农副产品供应起了一定的积极作用。同时,城乡集市贸易均出现了程度不同的混乱现象,无证商贩急增,套购和倒卖统购派购的农副产品和计划分配的工业品、奖售商品及金银票证等。根据1963年3月3日、1964年4月13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严格管理大中城市集市贸易和坚决打击投机倒把的指示》和《关于进一步开展代替私商工作的批示》,采取“加强管理,缩小范围,逐步代替、区别对待、因地制宜”的方针,城乡集市贸易的范围显著缩小。至1965年末,农村集市贸易市场减少到1420个。 “文化大革命”期间,集市贸易又一次遭到严重破坏。1968年1月18日,中共中央、国务院通过决定:农村人民公社、生产大队、生产队和社员,一律不准经营商业。1970年2月5日,中共中央又重申:除了国营商业、合作商业和有证商贩以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一律不准从事商业活动。在“左”的错误影响下,一些地方视集市贸易为资本主义尾巴,强行取消集市贸易。限制多种经营和家庭副业,取消社员的自留地,禁止私人加工编制品出售,以致使生产下降,商品匮乏。一些保留下来的集贸市场,也一直处于萧条状态。1976年5月9日《人民日报》头版头条发表了辽宁省彰武县哈尔套公社赶“社会主义大集”的消息后,在安徽造成极坏影响。宿县推广了这个所谓“社会主义大集”的哈尔套经验,妄以国营商业取代集市贸易,或以行政命令规定,以数天为一集,只准上集交易若干种产品。萧县也搞了个所谓“商业革命”的典型,派出人民武装部、公安局、民兵指挥部的武装人员联合“围剿”集市,仅在20天内就把全县的集市强行关闭。全省大部分农村出现卖难买难的局面,为数众多的群众,按照习俗,不得不躲在集外成交,使流通渠道处于混乱状态。在此期间,对城市集市贸易采取“严格限制,逐步代替”的错误政策,使城市农副产品市场减少,成交额锐减。1976~1978年集市贸易开始有所恢复。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制定了一系列放宽集市贸易和农副产品的购销政策,农村实行家庭联产承包经营责任制,极大地调动了广大群众发展农副业生产的积极性,促进了集市贸易的迅速发展,集市规模越来越大。至1983年,全省城乡集市贸易市场发展到2866万个,成交额占社会商品零售20%以上。上市品种由1979年的124种增加到1100多种。凤台、怀远、利辛、太和等地建立起农机具、砖瓦、尼龙绳等专业市场。合肥、安庆、铜陵、蚌埠等建立了13个农副产品批发市场。农村专业户和重点户提供的商品越来越多。以合肥市坝上街农副产品批发市场为例,成交总额中“两户”提供商品所占比重,1980年为32%,1981年为61%,1982年为76.6%,1983年为82%。 随着农村第三产业的兴起,一部分农民从土地上分离出来,进入集镇,离土不离乡,从事各种经营活动。一批农村集镇已经由定期逢集转化为固定市场和贸易中心。1984年,蚌埠市首次提出个体饮食业实行群体经营,投资51万元,建立饮食经营棚房6500平方米,设立31个饮食点,安排分散的个体饮食户1100家,进入群体经营。之后,安庆市、合肥市、芜湖市也相继建立起独具特色的饮食市场。1985年全省城乡集贸市场进一步发展,成交额占社会商品零售额的25.41%。上市品种增加到5300种。是年,全省各地为扩大集市贸易,促进商品生产和流通,共举办各种展销会、交易会、山会、庙会968次随着商品生产社会化、专业化的发展,专业市场发展迅速,是年,全省建有专业市场553个,专业市场的建立,繁荣了当地经济。以无为县刘渡镇木材专业市场为例,日成交木材400立方米,交易范围扩展至福建、江苏、浙江、江西等8个省,38个县。萧县青龙集皮张羽毛专业市场,日上市人数达万人,日上市皮张5~6万张,成交1万余张。专业市场的建立,也促进了当地养殖业和第三产业的发展,集上有经营百货,日杂、饮食服务行业200多户。由于商品购销政策逐步放宽,个体贩运活动日趋活跃,全省从事长途贩运户达29.9万户,65.5万人,拥有各种汽车12865辆、拖拉机20316台、船5701艘其它贩运工具55376辆,贩运商品总数占集市成交额的29%。 1986年,批发市场、专业市场有所发展。全省批发市场增至48个,各类专业市场793个,对促进商品生产、疏通商品流通渠道,安排人员就业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以巢湖市槐林镇鱼网专业市场为例,该镇周围农民有编织鱼网的手艺,过去鱼网无处出售,建立鱼网专业市场后,全区2万户农民有7000户从事鱼网生产,年产鱼网700万条。产品畅销全国23个省市。据不完全统计,全省有50万名城镇待业人员和农民在各类专业市场从事经营活动。是年,市场建设的重点由城市转向农村中心集镇和山区,由建设大型市场转向中小型市场。据省工商部门统计,一年来共投入资金4763万元,建设市场295个,建设面积64.1万平方米。合肥城隍庙市场总投资2000万元,是年元月投入使用,全年成交额1.02亿元,向国家上交税、费298.2万元。宿松县城关、霍邱县叶集、滁州市、丰乐等市场建设、扩建工程相继完成,并投入使用。 1987年,集市贸易市场继续增多,规模进一步扩大。全省日上市万人以上的集市发展到156个。霍邱叶集、宿县时村集贸市场日上市人数达7万人次。集市贸易成交额猛增至33亿多元。干鲜果品集市成交量相当于国营、集体商业零售量的13.87倍,蔬菜为4.6倍,水产品为3.79倍,猪肉为1.52倍,鸡、鸭、鹅为1.73倍,鲜蛋为4.19倍,羊肉为1.96倍。次年,全省设有集贸市场4093个,成交额83.08亿元,占社会商品零售额的27%以上。集贸市场已发展成为城乡一条重要的商品流通渠道。随着集市贸易的发展,市场设施日趋完善。据省工商部门统计,自1980年起,共筹集资金2.3亿元,新建、扩建市场面积377万平方米,其中棚顶市场122.5万平方米,室内市场81.12万平方米。 1976~1988年安徽省城乡集贸市场基本情况详见表12—2—5。 1976~1988年安徽省城乡集贸市场基本情况统计表 表12—2—5单位:个 ![]() 注:集市总数中包括:1.农副产品批发市场。2.专业市场,1980年22个、1981年35个、1982年44个、1983年130个、1985年553个、1986年793个、1987年806个、1988年793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