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止1995年底,安徽省16个地、市均建立了旅游工作机构。除黄山市、滁州市、芜湖市旅游局单设外,其他行署、市的旅游局均与当地外事、文化相关部门合署办公,下设旅游科,几块牌子,一套班子。全省30多个县(含县级市、区)设置了旅游局,另有一些县正在筹建旅游局或将旅游工作归属有关部门管理。县级旅游局与其他单位合署办公情况更为突出。设置旅游局,机构单列,是今后几年建立健全全省旅游行政管理机构的重要工作。 行署、市、县旅游局由当地行政公署或人民政府行文批准,报省旅游局备案,并接受省旅游局的行业管理和业务指导。其职责主要是开发各地区的旅游资源,进行设施建设,制定旅游业发展规划,搞好各地区的行业管理,完成上级部门下达的旅游接待任务,发展各地区的旅游业。 安徽省各地市县旅游管理机构设置情况见表7—1—2。 安徽省各行署、市、县旅游管理机构一览表 表7—1—2(1995年)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