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转存银行款 1952年安徽农村试办信用合作社,初建时贷款靠银行支持,组织存款不多。当年,全省信用社转存银行款余额仅0.3万元。 1954年,在农村合作化运动的带动下,全省信用合作事业有了很大的发展,存款日益增加,除自身发放贷款外,一部分信用社还有多余资金转存银行。年底,全省信用社转存银行款余额213万元。 1955年,全省各乡(镇)都有了信用社,加上农业社队集体和社员个人收入增加,信用社存款大幅度上升。1957年底,全省信用社向银行转存款余额达5265.9万元,占银行农村存款总额的66.83%。 1958年,农村实现了人民公社化,信用社并入公社改称信用部,生产大队设信用分部,办理存、贷款业务。此间,安徽各地信用部推广阜阳县发动群众集资的经验搞折实存款,虚存虚贷导致存款出现非正常增长。1960年在发生自然灾害的情况下,全省信用部转存银行款达11534.1万元,比1957年底增加6268.2万元,增幅119%。 1961年,公社信用部与银行营业所合并,银行开始清理存款“水份”,清除了虚假因素,信用部转存款大幅度下降。1962年底,全省信用社转存银行款余额6413.4万元,比1960年减少5120.7万元,下降44.4%。 1963年,农村经济形势逐渐好转,信用社转存款又呈上升趋势。至1965年末信用社转存银行款余额为10496.5万元,较1962年底增加4983.1万元,增长63.66%。 “文化大革命”期间,广大农民坚持生产,粮食和油料等主要农副产品的产量逐年上升,社队集体和个人收入增加,信用社存款逐年增长。1971年银行对农村信贷实行包干制,信用社转存款纳入农贷包干计划,统一使用。这个阶段银行对信用社资金实行控制投放,信用社当年放出贷款的回收率平均在95%以上,因而存款逐年上升。至1978年全省信用社转存银行款余额50412万元,较1965年增长3.8倍。 1980年以后,随着农村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入和商品生产的发展,社员收入显著增加。1982年信用社开始以恢复“三性”为主要内容的管理体制改革,经营自主权扩大,存款种类增加,服务网点增多,股金不断扩充,资金实力逐年增强,转存银行款余额也随之增多。至1984年底全省信用社转存银行款余额为73850万元,较1978年增长46.5%。1985年,由于过旺的农村信贷资金需求未得到有效控制,信用社转存银行款余额较上年下降17637.9万元,是80年代唯一的转存款下降年份。1986年,信用社改革进一步深化,经营规模扩大、业务量增加,年末全省信用社转存银行款增加3.9亿元,占银行各项存款增加总额的36.6%。1988年,由于物价上涨信用社存款一度滑坡,年末全省信用社转存银行款较上年仅增7640万元,增幅7.5%,是1986年后增幅最小的一年。 1980年国家规定乡镇企业贷款计划是零增长,农村过旺的信贷资金需求有了一定的限制和保值储蓄的开办,人们对物价上涨的心理承受能力增强,信用社存款增长速度加快,年末全省信用社转存银行款余额较上年增加29404万元。1990年又较1989年增加64479万元。 二、缴存准备金存款 对信用社实施缴存存款准备金制度始于1983年,原则上按信用社各项存款余额28%提取准备金,后缴存比例有多次变动。1986年,中国农业银行确定安徽省信用社存款准备金比例为25%,省农业银行结合全省情况按地、市分别确定了不同比例:六安地区20%;阜阳、安庆地区23%;宿县、滁县地区和芜湖市、合肥市、蚌埠市、淮南市、铜陵市、马鞍山市、安庆市均25%。在此之后,随着信用社管理体制改革的进行和宏观调控政策的需要,存款准备金缴存比例逐年下调,至1990年全省信用社均按各项存款余额的13%缴存准备金。 安徽省农村信用社转存银行存款及准备金存款余额表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