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1年毛泽东主席发出了“一定要把淮河修好”的号召,在中央和地方人民政府的领导下,开展了对淮河水系的大规模治理工程。当年,中央预算投资1.3亿元,指定蚌埠市人民银行代理基本建设拨款与管理。 1952年7月,交通银行蚌埠支行成立,其主要任务是:办理治淮水利基本建设拨款,并会同安徽省境内有关行、处对治淮水利工程进度、拨款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协助建设单位清仓查库;在联行之间灵活调拨资金,保证资金供应。 1953年4月,交通银行蚌埠支行升格为专业分行,统筹管理治淮基建拨款业务。当年,召开第一次治淮拨款专业会议,确定蚌埠专业分行“抓住中游、联接两头、综合情况、统一步骤”的工作原则,对淮河上、中、下游的水利基建拨款进行综合与指导。同年7月,召开第二次治淮拨款专业会议,确定在机构设置上,“紧随工程,面向工地”的原则,以适应治淮工地线长、点多的需要;在拨款管理上,注重器材拨款的管理。治淮工程投资中器材费用占60%以上,以3材(钢材、水泥、木材)为重点,搞好柜面监督,加强现场检查和器材采购计划的审查,动员内部资源,防止积压和浪费。掌握不同工程的特点,保让资金供应和合理使用。 1954年,蚌埠专业分行在开展增产节约运动中主要抓以下几项工作:1、加强重点工程管理。把当年占中游治淮基建投资82.2%的佛子岭水库、梅山水库、泊岗引河、濉河除涝、北淝河排涝、茨泥黑河整理等6项工程作为重点,在工地成立了支行或办事处,把拨款与监督工作从施工准备到工程竣工自始至终地管起来。2、协助建设单位充分动员内部资源。水利工地物资储备占用资金较多,而且存放分散,为防止积压浪费,协助单位清仓利库,清理债权债务。在审查单位财务计划中确定动员抵充当年财政拨款数。仅淮河中游的梅山、北淝河等10个建设单位共动员内部资源82.9万元,超额完成中国人民建设银行下达的动员任务。3、审查工程预算。淮河中游各行处审查8份工程预算,其金额占年度基建投资的92.9%,核减金额187万元。4、审查物资供应计划。蚌埠专业分行要求各行处有重点地审查器材供应计划,并督促处理积压器材,以防止浪费、减少积压。大部分行处对经办单位的物资供应计划进行了审查,6个行处共核减136亿元(旧人民币),占总计划的15.2%。 1955年,蚌埠专业分行在治淮拨款中主要工作是:1、核实预付备料款额度。治淮各经办行按照不同工程的用料需要,对31个施工单位分别核实了预付款额度,2个水库为23.22%,9个涵闸为25.78%,19个河道工程(包括民工的粮煤储备)为78.75%。2、推行按工程进度付款。凡是出包工程和核拨预付款的自营工程,按照“完成多少工程给多少钱”的原则,在按月结算之前,协同建设单位到工地现场检测完成工程量,据此办理工程款的拨付。3、普遍开展审查工程预算。为搞好工程预算审查,蚌埠专业分行会同治淮委员会和江苏省水利指挥部下达了《会同审查工程预算的联合通知》。各经办行在建设单位的配合下,全年共审查工程预算53份,金额2.11亿元,占收到预算的93.5%;审查核减2177万元,占预算金额的10.3%。4、监督动员内部资源。当年各经办行监督建设单位实现动员内部资源649万元,占动员计划的101%,既保证器材供应,又减少了预算支出。 1956年,蚌埠专业分行随同中国人民建设银行参加水利部对响洪甸、磨子潭两水库工程概算的审查,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1957年2月,蚌埠专业分行召开了支行长会议,全面贯彻增产节约和保证重点建设的措施:1、组织开展社会主义劳动竞赛,发动群众提合理化建议,加强费用预算审查,促进单位制定节约计划。据10个河道项目的经办行统计,所提合理化建议可为国家节约59.16万元。对9个项目事业费预算进行了审查,共核减经费262.4万元,占预算额的12%。2、检查投资、拨款计划完成情况。通过检查,加强监督,促进了资金合理使用,减少、避免了损失和浪费。同时,还为审查工程预算、核实投资、柜面审核等提供数据和资料,使内外勤工作紧密结合起来。3、开展投资调查与研究。为掌握水利基本建设规律,做好投资拨款工作,确定专题先后组织阜阳建行进行审查土方工程预算依据问题的研究、水库工程经办行进行大型临时设施回收问题的研究、五河办事处进行块石护坡工程材料平衡工作以及防止器材积压等划分节约与结余问题的研究。这些研究对加强拨款管理工作都有一定的作用。 1951~1957年,全省银行共办理淮河中游(安徽地区)治淮基本建设拨款7.72亿元,完成水利建设投资6.63亿元,通过审查工程预算、物资供应计划、动员内部资源、促进降低成本等共节约资金7198万元。 1958年,治淮委员会同蚌埠专业分行相继撤销,蚌埠专业分行业务并入省建设银行,有关治淮的中、小型水利工程拨款划交各地、市、县建设银行(财政部门)办理。至此,在拨款中不再反映“治淮水利”专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