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第六章 其他支出

第一节 民国时期其他支出


安徽省民国时期的其他支出如下:
安徽省民国时期其他支出表
(民国17年~37年)

(续)

债务费。民国初期,债务费在财务费内列支。民国17年(1928年),安徽始设立债务费科目。自民国17年至32年,安徽共支付债务费1943.6万元。其中支付最多的是民国30年,债务费支出计502.9万元。
信托管理。支出安徽省地方岁出中的信托管理支出,是依定章按照代征盐税及烟税的征收费,代办货物检查局及所属各检查处以及护商缉私队的经费等。
其他支出。凡无固定支出项目的临时经费,都属于其他支出。安徽省地方岁出中的其他支出,包括军事准备费、行政准备费、罚锾及没收货物变价提成,禁烟与款支出、损失费以及初期公务人员的生活补助费等。民国30年,其他支出386.9元,其中含军事准备费88万余元,省地方公务人员生活补助46万元。
下一篇:第二节 建国后其他支出
平台声明

平台收录的姓氏家族文化资料、名人介绍,各地方志文献,历史文献、农业科技、公共特产、旅游等相关文章信息、图片均来自历史文献资料、用户提供以及网络采集。如有侵权或争议,请将所属内容正确修改方案及版权归属证明等相关资料发送至平台邮箱zuxun100@163.com。平台客服在证实确切情况后第一时间修改、纠正或移除所争议的文章链接。

族讯首页

姓氏文化

家谱搜索

个人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