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第二章 财政科学研究

第一节 财政税收科学研究机构


1979年9月,成立“财政厅科研室”,实有人员3名,至1983年底增加到10人。1983年10月“财政厅科研室”改建为“安徽省财政科学研究所”,定编30人(包括《安徽财会》编辑室),到1989年,实有29人。其中,有23人具有各类专业技术职称,其中高级职称3人、中级职称11人、初级职称9人。所内设立了第一研究室(现实研究)、第二研究室(战略研究)、《安徽财会》编辑室和办公室。
1984年3月,省编制委员会批准成立“安徽省税务政策研究室”,属于省税务局领导的县级事业单位,编制8人,负责税收政策、理论研究和刊物编辑等项工作。
1984年10月,财政厅通知各地、市财政局要建立科研室,作为局内的事业机构。人员编制:合肥、芜湖、蚌埠、淮南、安庆市各5人,淮北、马鞍山、铜陵市各3人,地区局各2人,由财政局报同级编委批准;并要求县(市)财政局在政秘股内确定专人负责财政科研工作,编制自行调剂解决。各地、市财政科研人员业务经费,列财政事业费开支。1986年12月,省财政厅通知要求:“各级财政部门领导应充分认识财政科研工作的重要性,切实把这项工作放到重要位置上。”“除合肥、蚌埠、铜陵、马鞍山、芜湖等市已建立了科研室外,其余各地、市必须尽快努力创造条件,把科研室建立起来。”1987年7月,省财政厅再次发出《关于加强财政科研工作的通知》,明确“省财政科研所要加强对地、市财政科研室的业务指导,互通信息,开展科研协作,组织成果交流。财政科研所与地、市财政科研室的关系,同省厅业务处与地、市财政局业务科的关系一样。”
上一篇:导言
下一篇:第二节 学术团体
平台声明

平台收录的姓氏家族文化资料、名人介绍,各地方志文献,历史文献、农业科技、公共特产、旅游等相关文章信息、图片均来自历史文献资料、用户提供以及网络采集。如有侵权或争议,请将所属内容正确修改方案及版权归属证明等相关资料发送至平台邮箱zuxun100@163.com。平台客服在证实确切情况后第一时间修改、纠正或移除所争议的文章链接。

族讯首页

姓氏文化

家谱搜索

个人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