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国27年(1938年)春夏,新四军东进抗日的初期,属于全国陆军的战斗序列,军需供给由国民政府拨付,没有组成财税体系。但国民党政府对新四军的供给,总是百般刁难,经常用少发、迟发甚至停发的手段,企图达到其削弱甚至消灭新四军的阴谋。民国30年,新四军代军长陈毅在《皖南事变及新四军的态度》一文中指出:“本军待遇,全军经费仅8万元,以后屡经要求,仅增加每月13.5万元,全国抗战军所受虚待,无如本军者。今视全国抗战友军,每军不过万余人,其人数较本军为少,而每月经费常在20万至30万不等。本军以10万之众,月仅13.5万元,每人按月不过仅得1.30元而已,其欲置本军冻馁死地,盖昭然若揭矣。”(原载《新四军重建军部以后》,江苏人民出版社1983年12月第1版,第14页。)国民党政府不公正的待遇,使新四军“经济困难而不能自存,不能不借重敌后资财民力,以效命抗战。”(原载《新四军重建军部以后》,江苏人民出版社1983年12月第1版,第14页。)于是采取多种方式自行筹款,补充军费的不足。除了战争缴获和没收汉奸财产以外,安徽根据地还动员人民乐捐,向地主、富户借粮借款,没收卖国奸商的财产(名为“打资敌”),并利用统战关系筹集经费。 随着各根据地“三三制”抗日民主政权的建立,以及民国30年1月“皖南事变”后国民党政府取消新四军番号,全部停发经费,根据中共中央指示的原则,抗日民主政府决定建立根据地财政制度,自力更生,坚持抗战。 民国29年11月,中共中央发出《关于建立与巩固华中新根据地的指示》:“关于财政经济应注意开始作长期打算,节约人力物力,注意培养积蓄,认真爱护根据地。反对临时抓一把的办法。实行统收统支,实行统一的累进税制......禁止各部分随便募捐。对于各种负担,应按照有力出力、有钱出钱的原则,但根据地居民80%以上的人口,均应负担,不可将负担完全放在富有者身上。”同年12月2日,中原局《关于华中根据地内的财政经济工作建设对各地区的指示》规定:除赤贫者外,实行各阶层人民一律负担捐税义务的原则。在根据地尚未巩固或准备不充分的情况之下,不宜进行复杂的累进税制,只宜实行一律征粮征税百分之九(九与几字形近似,可能为百分之几而不是百分之九。)或极简单的累进税制。准备在明年(时间界限不清,可能是“明年夏收以前”或“明年秋收以前。”)以前以田赋、救国公粮合并征收,一律以粮食实物交纳田赋。......停止向富人征收特税特捐及借款(如借款必须有息的归还),停止以打汉奸为财政收入的政策。 根据地初创时期,没有建立正规的财税机构和正常的税收秩序,以致在“1940年1月以前,军部、四支队、三支队、一支队一团、铜繁游击队都有人下去收税,捉奸商,打汉奸,滥加捐取......1940年1、2月时,商人且举行过罢市。后来,地委与军部及一、三、四支队共同成立经济委员进行收税。”(《中共皖南特委工作报告》民国30年6月19日。)随之,各根据地先后成立财政机构,管理财粮收支。 民国31年2月,华中区党政军委员会颁布《财政经济政策草案》。根据地财政的基本任务是:“保证抗战经费,实行合理负担,废除苛捐杂税,改善人民生活。”财政收支系统的划分是:“......照各战略单位(指各军区、行政公署。)划分为财政单位。各财政单位均以统收统支为原则,如有特殊情形,可成立小单位。各财政单位均以自给自足为原则。全华中财经委员会在一定范围内,视各单位财政状况,调度其盈亏。”财政收入分为工商税收(包括进出口货物检查税、屠宰税、普通营业税、牙税、烟酒税)、契税、田赋、公粮、和公学款产及公营事业收入。但主要是公粮和进出口货物检查税收入,因此,根据地内常有“吃的靠公粮,用的靠货检”之说。经费的支出分配,“为了保证部队的给养,各区一般的军事费与行政费(包括文教社会事业等)的比例,应该是七与三之比。”并且规定建立严格的预决算制度、会计制度、审计制度和金库制度。 此后,安徽各根据地都遵照执行。但由于各地的经济和敌情状况不同,开征税种、开征时间和税率都不尽相同。财政状况,皖江根据地较好,大部分时间是自给有余;淮南次之,淮北较差,但淮南、淮北的津浦路东地区比路西地区又胜一筹,所以对路西地区财政,采取特殊的照顾政策。 民国34年10月,中共华中工委统一苏中苏北及淮南淮北的津浦路东地区财政收支,所有收支均归华中财政委员会统一管理。12月,苏皖边区政府统一收支程序。开征税种共有8项:公粮、田赋、契税,由各级财政部门征收;盐税,由两淮盐务管理局就场征收;进出口货物税、产销税、营业税、牙税、屠宰税,由税务机关征收。财税机构为边区政府设财政厅,厅长方毅,各专署设财粮处,县设财粮科;边区政府设货管总局,专署、县设货管局。 民国35年1月16日,苏皖边区政府颁布《地方机关学校供给标准》,“以前各部门各机关各种供给规定,超过本标准者一律作废。同时,各机关、学校、工厂,自4月份起,必须自给全部菜金或至少蔬菜部分。办公杂支等费,将来必须逐渐做到从生产盈余自给。日用品,从元月份起完全自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