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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章 黄山市

第五节 休宁县

休宁县地处安徽省最南端。行政区域介于北纬29°24′~30°02′与东经117°39′~118°26′之间。总面积2125平方公里,占全省总面积的1.54%。该县东与歙县、屯溪区相邻,东南与浙江淳安县、开化县毗连,西南与江西婺源县交界,西北与祁门县、黟县相接,北窄南宽,呈三角形,东起白际乡结竹营村以东的营川河西岸,西至西部鹤城乡栗树尖,长达79公里;北起儒村乡里仁村东北的三县尖,南至岭南乡莲花峰,宽71公里。县人民政府驻海阳镇。现设9个镇,24个乡。
一、县名由来、疆域变迁和县城
〔县名由来〕
休宁县创建于东汉十三年(208年)。时孙吴大将贺齐在平山越之乱后,表分歙县西乡地置休阳(治灵鸟山,今休宁县城海阳镇西1公里凤凰山森林公园)、黎阳(治今屯溪区黎阳镇)2个县。吴太平三年(258年)十月,为避吴景帝孙休讳,改休阳为海阳县(迁治今休宁县城东4公里的万安镇)。咸宁六年(280年)三月晋灭吴,改海阳县为海宁县。刘宋大明八年(464年),撤销黎阳县,并入海宁县。梁承圣中,复置黎阳县。陈天嘉三年(562年)六月丙辰,撤销黎阳县,并入海宁县。隋开皇九年(589年)正月平陈,撤销歙、黝县,并入海宁县。十一年,复置2个县。十八年,改海宁县为休宁县(《太平寰宇记》说改治南当山水口上,今属渠口乡一带)。大业十二年(616年),汪华在万安山(又名古城岩、万岁山)治吴王宫。唐武德七年(624年),休宁县仍还治万安镇。天宝九载(750年),休宁县迁于松萝山南(今休宁县城海阳镇),至今不变。
休阳县:以县治位于今休宁县城西1公里的休山之阳(南)为名。休山,又名灵鸟山,今名凤凰山,下方顶平,今为凤凰山森林公园。休山的名源有两种解释:一是《尚书·大甲》“万世无疆之休”及《尔雅.释言》之“休,庆也”,是吉利语,含吉庆安宁之义。另一种解释是“休”即“鸺”字,“鸺”是一种不祥的鸟,为了吉利,改鸺为休,后改为灵鸟山,又改为凤凰山。因此,县名为“鸺”的谐音。
海阳县:为避孙休讳,改山为海,与五行说有关,系吉利语。
海宁县:为避孙休讳,表示四海安宁之意。
休宁县:系取休阳、海宁各一字合成的吉利语。休,据《尚书·大甲》:“万世无疆之休”,《尔雅·释言》谓:“休,庆也”;“宁”字据《易.乾卦》说是“万国咸宁”,含吉庆安宁的意思。
〔疆域变迁〕
休宁县建县后疆域变动较大。重大的变化并至今影响该县所辖计有两次:一是唐开元二十八年(740年),划休宁县的回玉乡和鄱阳县的怀金乡置婺源县;二是解放后,划屯溪镇及周边村镇设屯溪市,今为黄山市屯溪区,使休宁县面积再次大幅度减少。具体为:
吴于建安十三年(208年)分歙县西乡置休阳、黎阳县,后两县并为海宁县,后易名为休宁县。其范围是比较大的,包括今休宁县、屯溪区及婺源县的大部。隋开皇九年(589年),更将黝、歙2个县划入海宁,范围更大。十一年,复2个县,又将海宁县篁墩地区划入歙县。唐开元二十八年(740年),划走休宁县回玉乡入新设的婺源县。永泰二年(766年),划休宁、歙县交界山区置归德县。大历五年(770年),撤销归德县,并入休宁县。民国20年(1931年),休宁县龙田乡西坑源东岸划入浙江省开化县。38年4月30日,屯溪解放,决定在解放前屯溪镇(时名五乡镇)及郊区4个乡的基础上成立县级屯溪市,从休宁县划出,这是解放后最大的一次削减疆域。5月13日,屯溪市正式成立。10月,从婺源县划入浙东乡(今溪口区之板桥、花桥乡)。
1952年10月,将屯溪市所辖高阳乡的傍霞、两源、雁塘,隆新乡的双源、徐村、奕棋、博村,阳湖乡的衮山乡、芳口、枧东10个行政村和孝敬、上资2个自然村划入休宁县。1956年3月,决定将傍霞、衮山渠2个村从休宁县划入屯溪郊区;将休宁县白际乡结竹营自然村划入歙县。9月31日,正式将休宁县的商山乡傍霞自然村、榆村乡衮山渠自然村划入屯溪市。同时,将歙县旃田乡的湖架自然村划入休宁县的榆村乡。1957年3月5日,国务院批准,将休宁县临溪区的扎源乡划入浙江省遂安县(今属淳安县)。8月20日,屯溪市划归芜湖专区和休宁县双重领导。1959年1月13日,屯溪市改由休宁县领导。2月,休宁县迁驻屯溪,与屯溪市合署办公。5月16日,屯溪市正式回归休宁县,改由休宁县领导。12月13日,撤销屯溪市,改为休宁县屯溪镇,兼县城。1961年1月25日,国务院正式批准,撤销屯溪市,改为休宁县屯溪镇。2月,休宁县迁海阳镇。8月16日,恢复屯溪市,又从休宁县划出。1963年5月20日,国务院批准,复撤屯溪市,以市区改为屯溪镇,将原属郊区的8个人民公社改属休宁县,设屯光区。1964年12月,将屯溪镇升为专区直接领导的县级镇,再次脱离休宁县,并将屯光区属黎阳公社划入屯溪镇。次年1月1日正式执行。1973年3月6日,将休宁县屯光区所属7个人民公社(原属屯溪市)划入屯溪镇,并将已划入歙县篁墩人民公社的草市大队划入屯光人民公社。6月27日,撤销海阳公社,改设海阳镇。1987年11月27日,国务院批准,将休宁县梅林乡划入屯溪区,至今休宁县境内无变化。
〔海阳镇〕
自唐天宝九年(750年)为休宁县城,自此常为县治,已有1246年的历史。宋筑城后称休宁县城。民国28年(1939年),以旧县名命名海阳镇。1950年4月,撤海阳镇,改设城厢区,为城厢地区。1952年12月,复建海阳镇,仍属城厢区。1953年,改城厢区为万安区,海阳镇属之。1958年9月,改设海阳公社。1973年6月27日,撤销海阳公社,组建海阳镇,至今不变。海阳镇位松萝山南,取名海阳镇系沿用旧县名。松罗山位镇东北7公里余,方圆近8公里。《读史方舆纪要》说:“山半石悬空,峰峦攒簇,松萝交映,蜿蜒数里,如列屏障”,因名。
休宁县故城:该县最早的县治是休阳县城,位今县城海阳镇西北部的凤凰山,又名灵鸟山,古称鸺山,隔夹源水与海阳镇相望。1984年,休宁县人民政府在此建凤凰山森林公园。自东汉建安十三年(208年)至吴太平三年(258年)三月迁往古城岩,此处为县治50年,今已遗址不存。
古城岩:休宁县的第二个遗址,位今县城海阳镇东4公里古城岩,又名万寿山、寿山、万岁山北麓的古城村。此处自吴太平三年三月至唐天宝九载(750年)为县治近500年。尤其是自隋末唐初,这里曾是歙州治并为江南歙、宣、杭、婺、饶六州的政治中心,盛况空前。当年城市旧址已无踪迹可考,今“东门充”、“西门充”等地名是昔日县邑州治的遗存。因此处地处横江盆地,为县城通往州府治所的要道,很快形成并成为休宁县的首镇万安镇。
万安镇:休宁县第二次迁治万安镇,古名海宁城。汪华据有6个州后,在此治吴王宫,后称古城岩。朱元璋入徽州,首先驻跸于此,改称万岁山,又称万寿山,后易名为万安山,山下由古县治形成的比县城都大的商业集镇,因之改名为万安镇。
二、历史沿革
〔先秦时期〕
远古时期,这里是蛮夷中的一支叫句吴族的先民,史书常称作“山越”民族。春秋时期,先后属吴、越、楚国。战国时期,属楚国。
〔秦朝〕
秦王政二十四年(前223年),灭楚国。次年,平息江南楚旧贵族的反抗后,置歙县,属会稽郡(治吴县,今苏州市),今境属歙县西乡。秦末及楚汉相争期间,歙县属鄣郡(治鄣县,又称故鄣,位今浙江安吉西北)。
〔西汉〕
汉王元年(前206年)四月,鄣郡属西楚国(都彭城,今徐州市)。高祖五年(前202年)正月,改属韩信的楚国(都下邳,今江苏睢宁县古邳镇)。六年正月,改属刘贾的荆国(都吴,今苏州市)。十二年初,鄣郡直属汉廷。十月辛丑,改属刘濞吴国(都广陵,今扬州市)。景帝三年(前154年)六月,鄣郡直属汉廷。不久,改属刘非的江都国(仍都广陵)。元狩元年(前122年),鄣郡归汉。二年,废鄣郡,歙县改属丹阳郡(治宛陵,今宣州市区)。元封二年(前109年),歙县兼丹阳郡都尉治。五年四月,丹阳郡属扬州刺史部,余仍之。
〔东汉〕
歙县仍属扬州(先后治历阳、寿春)丹阳郡(仍治宛陵)。建安十三年(208年)十二月,孙吴将贺齐表分歙县西乡建休阳(治鸺山,又名灵鸟山,今休宁县城海阳镇西北郊的凤凰山森林公园)、黎阳县(治今屯溪区黎阳镇),属新置的扬州(十七年改治建业,今南京市)新都郡(治始新,后为浙江淳安县威平镇,今已没入千岛湖)。今休宁县分属休阳、黎阳2个县,主属休阳县。
〔三国·吴国〕
地属扬州(治建业)新都郡(治始新)休阳、黎阳县地。太平三年(258年)戊寅(十月),避吴主孙休讳,改休阳县为海阳县,迁治今万安镇东古城岩,仍属扬州新都郡海阳、黎阳县,主属海阳县。
〔西晋〕
咸宁六年(280年)三月,晋灭吴,改元太康,改新都郡为新安郡(治雉山,由始新改),改海阳为海宁县(仍治古城岩),海阳、黎阳县属扬州(仍治建业,西晋末为避愍帝司马邺讳改为建康,今南京市)新安郡。
〔东晋〕
海阳、黎阳2个县仍属扬州(仍治都城建康)新安郡(仍治雉山)。
〔南朝·宋〕
元熙二年(420年)六月,地入刘宋,仍之。孝建元年(454年),新安郡改属东扬州(治会稽郡,今绍兴市)。大明三年(459年),东扬州易名扬州(仍治今绍兴市),余仍之。八年,复名东扬州,撤销黎阳县,并入海宁县(含今休宁县、屯溪区),仍属扬州新安郡。永光元年(465年),新安郡改属扬州(仍治建康)。
〔南朝·齐〕
升明三年(479年)四月,地入萧齐,海宁县仍属扬州(仍治建康,今南京市)新安郡(仍治于今浙江淳安县威平镇,已没入千岛湖)。
〔南朝·梁〕
中兴二年(502年)四月,地入萧梁,海宁县属扬州(治建康)新安郡(仍治雉山)。天监二年(503年。一说承圣二年即553年)置新宁郡,治海宁,今古城岩,属扬州新宁郡。普通五年(524年)三月甲戌,复分扬州、江州置东扬州(治山阴,今绍兴市),海宁县属东扬州新宁郡。承圣中(一说承圣二年即553年),分海宁、黟、歙3个县地重置黎阳县(仍治今屯溪区黎阳镇),2个县仍属东扬州新宁郡。太平元年(556年),新宁郡改属扬州(仍治建康),余仍之。
〔南朝·陈〕
太平二年十月,地入陈朝,海宁、黎阳2个县仍属扬州(仍治建康)新宁郡(仍治海宁)。永定二年(558年),改新宁郡为海宁郡(仍治海宁,今古城岩),2个县仍属扬州(仍治建康)海宁郡(仍治海宁)。后以郡、县重名,复改海宁郡为新宁郡,仍之。天嘉三年(562年)六月丙辰,新宁郡属东扬州(仍治山阴)。不久,撤销黎阳县,并入海宁县,撤销新宁郡,并入新安郡(仍治威平镇),海宁县属扬州(仍治建康)新安郡。六年,新安郡改为新安王国,余仍之。
〔隋朝〕
开皇九年(589年)正月平陈,废扬州、新安郡,撤销歙、黝县,并入海宁县(仍治古城岩),改属婺州(治今金华市)。十一年,复黟县(仍治今黟县龙江乡古城村)、歙县(仍故治,今歙县徽城镇),置歙州(治黟县),海宁县属之,包括今休宁县、屯溪区及婺源县一部分。十八年,改海宁县为休宁县(改治南当山水口上,今渠口乡一带),迁歙州治海宁故城(今古城岩)。大业三年(607年)四月,改歙州为新安郡(仍治休宁古城岩),休宁县属扬州刺史部新安郡。十二年,歙人(今属绩溪县汪村)汪华占领新安郡,在郡治万安镇东古城岩建吴王宫,改郡为州,领歙、宣、杭、睦、婺、饶六州地盘。义宁元年(617年),迁歙州治歙县(今徽城镇),休宁县属吴王歙州。
〔唐朝〕
武德四年(621年),汪华归唐,改封为越国公,仍驻歙州,置歙州总管府(治歙州),仅领歙、睦、衢3个州,持节总管歙、宣、杭、睦、婺、饶六州事。休宁县属歙州总管府(后改为都督府)歙州。七年,休宁县复治古城岩。贞观元年(627年),撤销歙州都督府,休宁县改属江南道(地理区域)歙州。开元二十一年(733年),休宁县改属江南东道(治苏州,今苏州市区)歙州(治歙县)。二十八年正月初九日,分休宁县西乡和鄱阳县怀金乡置婺源县(民国后期划入江西),仍属歙州,休宁县仅辖今休宁县及屯溪区地。天宝元年(742年),改歙州为新安郡(仍治歙县),休宁县属江南东道新安郡(仍治歙县)。九载(750年),休宁县改治松萝山南麓(今海阳镇)。乾元元年(758年),复改郡为州,仍之。二年,歙州改属浙江道观察使辖(治昇州,今南京市区)。永泰二年(766年),分歙、休宁2个县交界的山区置归德县,2个县属宣歙池观察使(治宣州,今宣州市区)辖的歙州(仍治歙县)。大历四年(769年),废归德县,并入歙、休宁2个县,休宁县仍属宣歙池观察使辖歙州。贞元三年(787年),休宁县属宣歙道(仍治宣州)歙州。十二年十二月乙亥,歙州改属宣歙池都团练观察处置使辖。大顺二年(891年),歙州改属宁国军节度(仍治宣城,今宣州市区)。天复三年(903年),废宁国军节度使,改为都团练观察使(又称宣歙道)控制区,余仍之。
〔五代十国·吴国〕
唐天四年(907年)四月唐亡,地属吴国,休宁县属宁国军节度(治宣城)辖歙州。为吴越与吴国争夺地,曾为吴越国占领。
〔五代十国·南唐〕
吴天祚三年(937年)十月,地入南唐,休宁县仍属宁国军节度使辖歙州。
〔北宋〕
开宝八年(975年)十一月地入北宋,休宁县属江南道(地理区)歙州(仍治歙县)。太平兴国元年(976年),休宁县属江南东路(治昇州,今南京市)歙州(仍治歙县)。至道三年(998年),休宁县改属江南路(仍治昇州,仁宗时改为江宁府)歙州。天禧二年(1018年,又有天禧四年即1020年、天圣八年即1030年两说),改属江南东路(治江宁府)歙州(仍治歙县)。宣和三年(1121年)五月甲辰,改歙州为徽州(仍治歙县),休宁县属江南东路徽州。
〔南宋〕
休宁县仍属江东路徽州。建炎四年(1130年),休宁县属江南路建康府路安抚使辖徽州。绍兴元年(1131年),徽州改属江南东路(仍治江宁府)。
〔元朝〕
至元十三(1276年)正月地入元,改属江淮行省(治扬州,今为市区)。十四年,升徽州为徽州路(仍治歙县)。二十一年,徽州路改属江浙等处行中书省(治杭州路,今为市区)。二十四年,复名江淮行省,仍之。二十六年,改治杭州路。二十八年,改为江浙行省(仍治杭州路),徽州路属江浙行省江南御史台江东建康道(均治建康路,今南京市区)。天历二年(1329年),改为集庆路。至正十一年(1351年)春四月、十一月,红巾军徐寿辉部进入徽州路,2次攻入休宁县城海阳镇。十七年四月,朱元璋部取徽州路,先前一个月攻下休宁县。七月,改徽州路为兴安府(仍治歙县),属江南行省(治应天府今南京市区)。吴元年(1367年),改兴安府为徽州府(仍治歙县),休宁县属江南行省徽州府。
〔明朝〕
明洪武元年(1368年)正月,休宁县分属江南行省徽州路。八月,罢江南行省,休宁县属中书省徽州府。十三年正月,徽州府直隶六部。永乐元年(1403年),徽州府直隶南京,又称南直隶,或称直隶南京,余仍之。
〔附南明〕
崇祯十七年三月十九日(1644年4月25日)明亡,为明宗室福王(后为南明弘光帝)控制区,休宁县仍属南直隶徽州府。
〔清朝〕
顺治二年(1645年)六月,地入清,休宁县仍属南直隶徽州府。顺治二年六月乙巳(1645年8月19日),徽州府改属江南省(治江宁,今南京市区)。清代休宁县仍直属徽州府(仍治歙县)。十八年,徽州府改属江南省左布政使(驻江宁)辖。康熙六年六月甲寅(1667年8月30日),徽州府改属安徽省(治安庆府,今为市区)。九年四月丁亥(1670年5月19日),徽州府改属安徽省徽宁道(治歙县)。二十一年十月乙亥(1682年10月31日),裁徽宁道,徽州府改属清初就设的专业道——江安十府粮储道(治歙县)。雍正十一年十二月癸亥(1734年1月20日),徽州府改属安徽宁池太广道(治安庆府)。十二年十月庚戌(1734年11月3日),安徽宁池太广道迁治芜湖县(今为市区)。咸丰五年十月十三日(1855年11月22日),徽州府改属徽宁池太广道(治宁国府)。十年,道治徙于祁门县(今祁山镇)。同治四年(1865年),再迁芜湖县。光绪三十四年五月甲午(1908年6月8日),徽州府改属皖南道(仍治芜湖县)。太平天国期间,清廷将江南地区划给浙江巡抚代管。同治四年,复属安徽省徽宁池太道。清代的江南、安徽省先后属江南江西河南、江南、两江总督(驻江宁),后期兼南洋通商大臣,是清廷十大总督中最重要的封疆大吏之一。
〔附太平天国〕
太平军多次占领休宁县。咸丰五年三月二十三日,第一次攻入休宁城。咸丰十一年三月二十一日,撤离休宁县城。六月十九日,撤离休宁县。建政时,休宁县属安徽省(驻安庆郡,今市区)徽州郡(仍治歙县)。
〔中华民国·北京政府〕
民国元年(1912年)1月,废道、府,休宁县直属安徽省。3年6月2日,休宁县改属安徽省芜湖道(治芜湖县,今为市区)。
〔中华民国·南京政府〕
民国16年8月,休宁县属国民政府安徽省。17年8月废道,休宁县直属安徽省。21年4月2日,休宁县属安徽省第十区(首县为歙县)。10月10日,改属安徽省第十专区(专员驻休宁县)。27年4月15日,第十专区改属安徽省(临时省会驻金家寨,今已没入梅山水库)皖南行署(驻休宁县屯溪镇,今屯溪区)。28年,休宁县直属皖南行署。31年,恢复第十专区,改序号为第七专区(专员改驻屯溪镇)。34年11月,撤销皖南行署,休宁县属安徽省第七专区(仍驻屯溪镇)。37年12月,国民政府安徽省政府在宣城(今宣州市区)宣布重设皖南行署,休宁县属安徽省(临时省会驻安庆)皖南行署(旋迁屯溪镇)第七专区(仍驻屯溪镇)。38年3月,国民政府安徽省政府由安庆迁驻屯溪镇,余仍之。4月26日,国民党各级政要逃离屯溪镇。4月28日,休宁县城解放。4月30日,屯溪解放,休宁县全境解放。
〔中国共产党建政〕
民国38年3月15日,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婺休县人民政府在婺源县裔村成立。4月中旬,从婺休县分设休宁县人民政府。4月28日,休宁县人民政府迁驻休宁县城海阳镇。5月6日,休宁县人民政府正式成立。5月7日,休宁县改属皖南人民行政公署。5月13日,休宁县改属皖南人民行政公署徽州专区。7月12日,皖南行署迁驻芜湖市,徽州专区迁驻屯溪市。

〔中华人民共和国〕
1949年10月1日建国,休宁县仍属辖皖南行署徽州专区。
1956年1月12日,撤销徽州专区,休宁县改属安徽省芜湖专区。4月28日,休宁县人民政府改称休宁县人民委员会。
1958年8月20日,屯溪市划归芜湖专区和休宁县双重领导。
1959年1月13日,屯溪市改为休宁县领导。2月,休宁县迁驻屯溪市,与屯溪市合署办公。5月16日,屯溪市正式由休宁县领导。12月13日,撤销屯溪市,设休宁县屯溪镇。休宁县仍属安徽省芜湖专区。
1961年1月25日,经国务院批准,屯溪市改为休宁县屯溪镇。4月7日,恢复徽州专区(仍驻屯溪镇)。8月16日,恢复县级屯溪市。12月15日,休宁县迁回海阳镇,休宁县仍属安徽省徽州专区(驻屯溪市)。
1963年5月20日,撤销屯溪市,改设直属休宁县的屯溪镇,仍兼徽州专区的驻地。
1965年1月1日,屯溪镇改由徽州专区直接领导。
1968年5月17日,休宁县革命委员会成立,仍属徽州专区。
1980年4月30日,休宁县革命委员会改称休宁县人民政府。
1987年11月27日,休宁县改属省辖地级黄山市,至今未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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