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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商贸、物资计划

第一节 国民经济恢复时期(1949~1952 年)



一、建国初期的商贸概况
解放初期,安徽商业以私营为主,城乡市场物资交流均不畅通,人民购买力低下。针对这种状况,中国共产党各级党委和人民政权,十分重视国营商业的创建和发展,民国38年(1949年)4月,皖北区成立了区国营贸易总公司,6月4日,中共皖北区委发出《关于加强对贸易工作领导、建立统一机构及收购物资的决定》,明确该公司的任务是加强和统一全区贸易工作。皖南全境解放后,也建立了皖南国营贸易总公司和相应的专业公司及分支机构。国营商业贸易机构成立后,迅速承担了支援解放军渡江和解放上海的粮秣副食品供应任务,以及较大的生产救灾工作;并组织收购山区长期出售不了的茶叶、木竹、桐油等土特产品;与此同时,还击败了不法商人对市场的扰乱。上海解放后,安徽市场先后出现了几次物价大波动,安徽省内一些资本家同苏南、上海等地投机商人遥相呼应,收集游资、囤积居奇。1949年6月、7月、10月,掀起了以粮食、纱布、银元为领先的物价上涨风,扰乱市场,牟取暴利。皖北、皖南区各级党委和政府,领导商业、金融机构,按照中央统一部署,开展了打击投机资本家的斗争,通过从外地调运粮食、棉纱、棉布等主要物资及时在市场抛售,稳住了物价;并积极加强市场管理,制止投机活动,使多次物价波动都在较短时间内得到平抑。1949年,安徽省社会商品零售总额5.31亿元,主要是消费品,为5.03亿元,占94.7%。在社会商品零售额中,个体经营4.65亿元,占到87.6%;其次是农民对非农业居民的零售额,有0.66亿元;国营和集体所有制商业虽有发展,但零售额很少,只有几十万元。
二、商贸、物资计划编制和主要成就
〔计划编制开始起步〕
根据1951年华东区财经计划统计会议精神,安徽省财政经济委员会在布置1952年皖南、皖北区国民经济计划中,组织编制了贸易合作计划。这一计划比较粗糙,存在产、供、销的不平衡现象,如棉花收购,1952年国营收购额只能达0.85万吨,而贸易合作计划反映上级控制数高达1.32万吨,相差甚多。当时对主要物资实行直接的计划管理,1952年省管的统配物资已有55种。
〔主要成就〕
在国民经济恢复时期,安徽省根据共同纲领规定的“保护一切合法的公私贸易,......在国家统一的经济计划内实行国内贸易的自由,但对于扰乱市场的投机商业,必须严格取缔,国营贸易机关应负调济供求、稳定物价和扶植人民合作事业的责任......”的方针进行了商业贸易和物资交流等方面的工作,取得了很大成就。
国营贸易机构:1950年上半年,皖南、皖北人民行政公署在原皖南、皖北贸易总公司的基础上,正式组织国营专业公司,设置网点,严格执行商业部核定的调拨计划,市场控制权开始为国营经济所掌握;1952年安徽省成立后,省人民政府设立了商业厅,统一管理全省内外贸易和市场,到1952年底,全省已有粮食、花纱布、百货、油脂、茶叶、盐业、土产、畜产、食品、专卖、煤业建材、五交化、文化用品、医药、烟麻、石油等10多个省级专业公司及其下属分(支)公司和县公司。当年全省各种商业管理、经营等机构共达11.3万个,从业人员39.5万人,其中国营商业机构占5.1%,人员占13.3%。在收购供应上,完成了国家下达的计划。对私营商业也进行了适当的改组,凡有利于国计民生的商业,均已恢复并有发展,全省私营工商业户数有所增加,总营业额也有上升。由于各级政府在财政、贸易、金融上采取了有力的措施,新建立的国营商业以其高度集中的管理体制,迅速果断地抛售重要物资,使市场物价于1950年6月得到了控制。1952年10月,全省8个主要市场的33种主要商品批发价格指数平均较上年12月下跌3.22%,物价全面稳定,保障了城乡人民经济生活的安定。
广泛组织了城乡物资交流:1951年5月,皖南、皖北行署分别在芜湖、合肥市召开全区性土特产物资展览交流大会,会上,皖南区成交额453万元,皖北区成交额627万元;1952年,城乡物资交流规模更加扩大,全省召开物资交流会议200多次,购销总额达1.8亿多元,参加的代表4万余人,参加的群众450多万人;同时,又组织了公私贸易代表,参加全国各地的交流会议,在交流过程中,经过银行贷款及调整差价、改善市场管理等工作,给私商以大力扶助和指导。这一活动的开展,使全省的城乡物资交流畅通,推动了经济进一步活跃,工农业生产得到恢复和发展。
合作事业:3年来,全省先后建立了供销、消费、以及手工业生产合作社1200余个,社员640余万人,合作干部2万多人;业务亦在逐步扩大,并接受国营贸易的委托,进行代购代销,增进了国营经济和个体经济的联系;这些合作社又与个体农民,特别是互助组,社员小组,农业生产合作社采取“赊销预购”、“信用预购”、“结合合同”,以及集体收购等方式,加强了生产经营的计划性。
社会商品零售总额增长:到1952年,达到8.86亿元,其中消费品8.38亿元,占94.6%;农业生产资料0.48亿元,占5.4%。在社会商品零售总额中,个体经营的为6.03亿元;占到68.1%;集体所有制1.23亿元,占13.9%,全民所有制0.97亿元,占10.9%。与1949年相比,社会商品零售总额增长66.9%,其中个体经营的增长29.7%;全民、集体所有制的增长数百倍。
建设了一批商贸设施:1950~1952年,商贸、粮食系统基本建设投资407万元,主要建设了通用商品库3.3万平方米,职工宿舍和商业、饮食服务网点2.9万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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