议计帆字691号 各厅、局、委员会,各专员公署,各市、县人民委员会: 省人委同意省计划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调整工业企业的报告”和“1963年进一步调整工业企业方案”。现将省计委的这个报告批转给你们,具体调整方案由省计委另行下达,请按照办理。 在调整企业时,要认真地对干部、职工进行思想教育,做好关闭、合并、停产企业的财产处理工作和精减人员的处理安置工作。在关闭、合并、停产企业的财产、人员未妥善处理之前,有关的领导、财会、人事干部不得调离;同时对所有财产要妥加保管,防止盗窃和破坏。 今年的工业企业调整工作,全省要在六月底以前结束,各地区、各单位应抓紧进行。在执行中如有个别需要变动企业调整性质和隶属关系以及其他问题,望随时与省计委联系。 安徽省人民委员会 一九六三年五月八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