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县位于安徽省东部,江淮地区东南部,长江下游西岸。行政区域介于北纬31°22′~32°03′与东经118°04′~118°29′之间。境内边界东西宽17.5~36.4公里,南北长75公里,面积1412平方公里,占全省总面积的1.01%。另境东北石杨乡内老姜、泉水黄、茅家3个自然村仍属江苏江浦县管辖。该县东与马鞍山市、当涂县、芜湖市隔江相望,南连无为县,西与含山县毗连,北与全椒县隔滁河为邻,东北与江苏江浦县交界。现全县设13个乡,8个镇。县人民政府驻历阳镇。
一、县名由来、县城、古治所及疆域变迁
〔县名由来〕
和县古名历阳县,改名和县源于北齐天保六年、梁承圣四年(555年)五月,北齐上党王奂与梁贞阳侯萧渊明会盟历阳(今和县历阳镇)协和,始改历阳为和州。后历陈和北周,或为和州,或为南豫州,隋定名和州(除隋炀帝和唐玄宗时改为历阳郡外)至清末基本不变。民国元年(1912年)4月,改和州为和县(仍治今历阳镇),至今基本不变。因此,县名源于州名。
〔历阳镇〕
为秦历阳县治所,旧称历阳城。楚汉相争时期,西楚霸王项羽因与谋士、亚父范增(今巢湖市亚父乡人)反目,改封范增为历阳侯,又称亚父城。历阳为县自秦王政二十四年(前223年)至明洪武二年(1369年)九月,升历阳县为直隶和州,历阳县并入和州,前后近16个世纪。这个为今县城名的古县,据《读史方舆纪要》说因“历阳县南有历水,县因以为名。”又有以位置在历山(今名鸡笼山的亭山或石印山)之阳而得名之说。古镇在历史上地位显赫,在东汉前期曾为一级政区扬州的治所,六朝期间,常为侨置的南豫州治所。自北齐天保六年(555年)五月改称和州后,一直为和州治所,南宋末年还兼过淮西路治。和州存在期间,直至民国元年(1912年)4月,改和州为和县,改为和县城,又称宣桂镇。民国38年2月,改为历阳镇,至今不变。此外,自西晋永兴元年(304年),今淮南郡的历阳、乌江(治今乌江镇)2个县新设历阳郡,至隋开皇三年(583年)四月始废,后于隋大业间及唐天宝间又短期改和州为历阳郡,为郡治也有3个世纪,故历史上又有上述政区名称为城的异名。建国后改称历阳镇,至今不变。
乌江镇:曾名乌江浦,以土多黑壤而名。秦为东城县的乌江亭地,是历史悠久的古聚落,尤其是汉初失败英雄项羽见大势已去,无颜再见江东父老,无力重整旗鼓而自刎乌江后,使乌江镇成为历史名镇。自西晋太康六年(285年)在此置乌江县后,至明洪武元年(1368年)才撤并入历阳县,不久,废历阳县,并入直隶和州,成为今和县境内的古镇。在乌江县存在的南北朝期间为郡治,并先后易名为临江、江都、临徐(滁)、临江(又有作“同江”、“齐江”等郡)、乌江等郡治,至隋开皇三年(583年)后才不为郡治。乌江自明废县为镇后,一直为和州(今为和县)境内的首镇。
〔疆域变迁〕
和县为秦汉古历阳县,包括今含山县。自西晋太康六年分置乌江县,六朝侨置郡、县隋初撤并,为和州(曾先后两次为历阳郡)及属县乌江县地(含今含山县)。唐武德六年(623年),分历阳县西部(故龙亢县地)置含山县,今县境属和州所属历阳、乌江县。明洪武元年,撤销乌江县,并入历阳县;二年九月,撤销历阳县,并入和州,今县界已奠定,为和州直辖区。民国元年(1912年)4月,改和州为和县,疆域不变。
今县境变化最大要数中国共产党在抗日战争期间创建的皖中,后称皖江根据地的皖中、皖江行署。皖中行署(1942年5月13日至1945年初)在今境有关建制为和含行政办事处下辖的和县、江和全、含巢办事处等边区县级政权。皖江行署(1945年初至10月)在今县境及边区所建和含专区辖和县、含巢等县,这些政权至民国34年10月初,随新四军主力北撤,该境成为国统区,和县恢复旧疆界。再次变化要数解放战争后期,新建和县及临江等边区县分割该县部分地区。38年4月15日,作为改属皖北人民行政公署巢湖专区属县时,已基本恢复旧疆界。
建国后,和县疆域的主要变化是:1957年12月,将和县裕溪口镇划入芜湖市。1958年10月22日,和县、含山2个县改属马鞍山市。1959年3月23日,2个县改属芜湖专区,撤销和县、含山县,组并建和含县(驻历阳镇),县境包括今含山县。1961年12月15日,撤销和含县,恢复和县、含山县,这次疆域的最大变动仅保持不足33个月,后又恢复原状。其它比较小的变动有1961年7月3日,将原属和县濮集公社的江中洲小黄洲大队15平方公里划入马鞍山市郊区人民公社等。
二、历史沿革
〔先秦时期〕
和县地区历史悠久。1980年1~6月、11月4日,在今历阳镇西北陶店乡汪家山北坡龙潭洞发掘出“和县猿人”又名“和县直立人”化石,说明距今三四十万年前这里已是人类的活动场所,也说明长江流域是人类古文明的发祥地之一。新石器时期的遗址更多,并有高度的物质文明。远古时期,为蛮夷的活动场所。夏、商、周三代,属古巢国,以地处夏、商控制区南疆而名南巢。西周,为巢伯国地(系巢湖岸滨游牧国,常都古巢邑,今巢湖市区东北五里墩)。春秋时期,巢国先后附吴、楚国。这里是两国交战地之一。鲁昭公十七年(前525年)冬,吴、楚就交战于长岸(今西梁山)。昭公二十四年(前518年),吴灭巢,为吴国巢邑,又称巢门,先后为吴、楚城邑。吴亡,先后属越、楚。
〔秦朝〕
秦王政二十四年(前223年)灭楚,改设九江郡,治寿春邑(今寿县城关镇),在今县境内设历阳县(治今历阳镇)。
〔西汉〕
汉王元年(前206年)四月,历阳县(仍治今历阳镇)改属英布九江国(都六,今六安市北城北乡白沙城)九江郡(治寿春邑,今寿县城关镇)。三年,项羽封范增为历阳侯,为侯国,建历阳城,又名“亚父城”,旋因增亡仍为县。高祖五年(前202年),改属英布淮南国(仍都六)九江郡。十一年七月,九江郡属汉。十月庚午,九江郡改属刘长淮南国(改都寿春邑)。文帝七年(前173年),九江郡归汉。十二年,改属刘喜淮南国(仍都寿春邑)。十六年四月丙寅,改九江郡为淮南国(仍都寿春邑)。元狩元年(前122年),淮南国除为九江郡(仍治寿春邑)。元封五年(前106年)四月,九江郡改属扬州刺史部。
〔附王莽新朝〕
王莽篡汉,改九江郡为延平郡,改历阳县为明义县。
〔东汉〕
复名历阳县(仍治今历阳镇),属扬州(治历阳)九江郡(治寿春,今寿县城关镇)。汉末,今县境属吴侯父子,为重镇,因战乱,江淮士民渡江,废县,至吴末,境内没有设置,属吴国扬州域(治建业,今南京市)。
〔西晋〕
太康元年(280年),扬州改治建业(今南京市),恢复历阳县(仍治今历阳镇),改属扬州淮南郡(仍治寿春,今寿县城关镇)。六年(285年),新置乌江县(治今乌江镇),属之。十年十一月甲申,淮南郡改为司马允淮南国(仍都寿春)。永泰元年(300年)八月,淮南国除为郡(仍治寿春)。永兴元年(304年),分淮南郡的历阳、乌江2个县置历阳郡(治历阳),属扬州(治今南京市)。惠帝末年,扬州改治寿春。
〔东晋〕
初,历阳(仍治今历阳镇)、乌江(仍治今乌江镇)2个县仍属扬州(治寿春,今寿县城关镇)历阳郡(治历阳)。永和九年(353年)、咸安元年(371年)、太元十二年(387年),豫州三治历阳,尤其自义熙九年(413年)“土断”后,扬州正式退出江淮地区,历阳郡改属豫州(随着战乱的发展多次改治,因与此节关系不大,不罗列,下同)。咸康二年(336年),在今和县、含山县境侨置颍川郡(治今和县新唐乡后唐一带),设邵陵、临颍、曲阳3个侨县。还有汝阳郡,领武津、汝阳2个县,均属豫州。此外,县北还侨置过谷熟县。
〔南朝·宋〕
元熙二年(420年)六月丁卯,宋代晋,历阳(仍治今历阳镇)、乌江(仍治今乌江镇)2个县属历阳郡(治历阳),侨置颍川、汝阳郡仍位今和县、含山县交界处,均属豫州,余仍之。永初三年(422年)二月丁丑,3个郡改属南豫州(治历阳)。元嘉七年(430年)十月甲寅,改属豫州(治睢阳,今寿县城关镇)。十六年闰月戊戌,复属南豫州(仍治睢阳)。二十二年,改属豫州(仍治睢阳)。大明三年(459年)七月丙戌,改属南豫州(仍治历阳)。五年,乌江县改属临江郡(治乌江)。泰始二年(466年)九月,汝阳、颍川、历阳郡改属东豫州(仍治历阳);南谯郡属西豫州(仍治睢阳)。三年五月辛酉,3个郡均属豫州(治睢阳)。永光元年(465年),撤临江郡,乌江县改属历阳郡。五年,历阳郡改属南豫州(治宣城,今宣州市);颍川、汝阳等郡改属豫州(治睢阳)。旋,历阳郡改属豫州。七年,历阳郡改属南豫州(治历阳);颍川、汝阳郡仍属豫州(治睢阳)。其中,历阳郡(治历阳,领5个县)在今县境设历阳、乌江(仍治今乌江镇)2个县及元嘉八年(431年)撤销的雍丘(东晋侨置,属南兖州秦郡,治今雍家桥,又名雍镇)改属本郡。大明三年(459年),一说大明七年,升历阳郡乌江县置临江郡(治乌江,今乌江镇。永光五年撤销,领2个县,在境内仅设乌江1个县。位于今和县、含山县边界地区的颍川郡领邵陵、临颍、曲阳3个县;汝阳郡领武津、汝阳2个县。还有东晋孝武帝侨置的谷熟县(位今县西北。《宋书·州郡志》作“孰”,误,应为“熟”),属南梁郡。
〔南朝·齐〕
升明三年(479年)四月,齐代宋,今境历阳、临江2个郡属南豫州(治历阳,今和县历阳镇),而侨置于今和县、含山县境的颍川、汝阳郡属西豫州(治睢阳,今寿县城关镇)。建元二年(480年),历阳、临江2个郡改属豫州(治睢阳)。永明二年(484年),历阳、临江2个郡改属豫州(治于湖,今芜湖县王

乡王

)。四年,颍川、汝阳郡改属南豫州。其中在今县境设县的历阳郡(治历阳,领3个县)设历阳、雍丘(仍治今雍镇)2个县;临江郡(治乌江,今乌江镇,领3个县)设乌江1个县;颍川郡为邵陵、临颍、曲阳、南许昌4个县;汝阳郡仍为武津、汝阳2个县。还有今县境西北的谷熟县改属新昌郡(治新昌,今滁州市区)。
〔南朝·梁〕
中兴二年(502年)四月,梁代齐,今县境有关的汝阳、颍川郡改属豫州(改治晋熙,今潜山县梅城镇);历阳、临江郡仍属南豫州(治历阳,今历阳镇)。天监二年(502年),南豫州改治姑孰(今当涂县城关镇)。中大通二年(530年),南豫州改治汝阴(今合肥市)。太清元年(547年)六月,历阳郡改属扬州(治建康,今南京市)。太清二年八月,侯景乱,不久,地入东魏。其中,在今县境设县的有历阳郡(治历阳)设历阳1个县;颍川郡初设邵陵、临颍、曲阳等县,后撤并,仅设邵陵1个县,改属南谯郡(治蕲县,今巢湖市区东北);汝阳郡初设武津、汝阳2个县,后撤销;临江郡(治乌江,今乌江镇,领3个县)仅设乌江1个县。天监二年,改临江郡为江都郡,改属南兖州(治广陵,今扬州市)。普通七年(526年),改江都郡为临徐(应为“滁”字)郡,改属南谯州(治新昌,今滁州市区)。大同二年(536年),南谯郡(仍治蕲县)改属谯州(治蕲县),仅设邵陵1个县(按《太平寰宇记》作南谯州,治桑根山,今全椒县襄河镇北。南谯郡在今境不领县,只有蕲县领今含山县北部地区)。太清元年(547年)七月甲子,南谯郡(治蕲县)改属合州(治汝阴,今合肥市)。三年七月后,今县境全入东魏。武定八年(550年)五月,改属北齐。承圣元年(552年)九月,北齐归还历阳郡。天保六年(555年)冬,升历阳郡为和州(治历阳郡),仍领历阳郡(治历阳,领2个县)仅设历阳1个县;乌江县则属南谯州临滁郡。还有今县境西北的谷熟县,至梁末废,先后为县长达1.5个世纪。
〔北朝·东魏〕
武定七年七月,入东魏,今县境乌江县(治今乌江镇)属谯州(改治新昌,今滁州市区)临滁郡(治葛城,今江苏江浦县东葛镇);历阳县(仍治历阳)属南豫州历阳郡(均治历阳)。
〔北朝·北齐〕
武定八年五月,北齐代东魏,今县境入北齐,仍设历阳县(仍治今历阳镇),属和州历阳郡(均治历阳);乌江县(仍治今乌江镇)属南谯州(治顿丘,今滁州市区)临滁郡(治葛城,今属江苏江浦县东葛镇)。承圣元年九月,历阳郡还梁,改属南豫州。绍泰元年(555年)五月,改称和州,属梁朝。天保七年,复属北齐。
〔南朝·陈〕
太建五年(573年)五月,伐北齐。五月辛巳,南豫州改治历阳(今历阳镇),废和州,领历阳、临江2个郡,仍设历阳县,属历阳郡(治历阳);乌江县(仍治乌江镇)属临江郡(治乌江)。
〔北朝·北周〕
太建十一年十一月,今县境属北周,设历阳县(仍治今历阳镇),属历阳郡(治历阳);乌江县(治今乌江镇)属乌江郡(太建十二年秋八月庚午,入陈。九月癸未,入北周,改临江郡为乌江郡,仍治乌江),2个郡均属和州(治历阳)。
〔隋朝〕
大定元年(581年)二月,隋代北周,今县境仍属和州(治历阳,今历阳镇),设历阳县,属历阳郡(治历阳);乌江县(治今乌江镇)属乌江郡(治乌江)。开皇三年(583年),废郡,2个县直属和州。大业三年(607年)四月,改和州为历阳郡(治历阳),属扬州刺史部。
〔唐朝〕
大业十四年(618年)五月,唐朝代隋,改郡为州。武德三年(620年)六月,杜伏威降唐,封吴王,改历阳郡为和州(仍治历阳,今历阳镇),仍设历阳、乌江(仍治今乌江镇)2个县。贞观元年(627年),和州属淮南道地理区域。开元二十一年(733年),淮南道正式为一级政区(治扬州,今为市)。天宝元年(742年),和州改为历阳郡(仍治历阳)。至德元载(756年)十二月,历阳郡改属淮南节镇(治扬州)。二载十二月,历阳郡复名和州。
〔五代十国·吴国〕
天四年(907年)四月唐亡,今县境属吴国和州(治历阳,今为镇),仍设历阳、乌江(治今乌江镇)2个县。武义二年(920年),和州改属德胜军(治合肥,今为市)。
〔五代十国·南唐〕
天祚三年(937年)十月,南唐代吴国,今县境仍为德胜军(治合肥,今为市)和州(治历阳,今为镇)历阳、乌江(治今乌江镇)2个县分领。
〔五代·后周〕
显德五年(958年)二月,后周克淮南14个州与南唐划江为界,南唐改置新和州于江南当涂县(今县城)。三月壬寅,改德胜军为保信军(治合肥,今为市),今县境历阳(治今历阳镇)、乌江(治今乌江镇)2个县属保信军和州(仍治历阳)。
〔北宋〕
显德七年正月,北宋代后周,今县境历阳(仍治今历阳镇)、乌江(仍治今乌江镇)2个县属淮南道和州(治历阳)。至道三年(997年),改淮南道为路(治扬州,今为市)。熙宁五年(1072年),和州改属淮南西路(治扬州)。
〔南宋〕
金天会五年(1127年)二月,北宋亡,仍旧制。五月一日,今县境历阳(仍治今历阳镇)、乌江(仍治今乌江镇)2个县改属南宋淮南西路(仍治扬州,今为市)和州(治历阳)。建炎三年(1129年),淮南西路改治合肥(今为市)。十月、十一月,金兵犯和州,入金。四年九月,收复。三十一年十一月,取得采石大捷,和州仍之。绍兴初,淮南西路改治巢县(仍巢湖市区)。乾道二年(1166年),淮西路置司和州。五年,还治合肥。淳熙二年(1175年),和州兼管内安抚。
〔元朝〕
德元年(1275年)二月戊辰,和州降元,后改镇宋万户府。至元十三年(1276年)七月,和州镇宋万户府(仍治历阳,今历阳镇)改属江淮等处行省(治扬州,今为市)淮西江北道(后定治合肥,今为市)。十四年,和州改立安抚司。十五年正月,朱元璋取和州,六月一日下江南。当年元朝升和州为路(仍治历阳)。二十八年正月,降和州路为州,改属庐州路(治合肥),仍设历阳(治今历阳镇)、含山(治今乌江镇)2个县。十二月,庐州路改属河南江北等处行省(改治汴梁路,今开封市)淮西江北道(治庐州路)。至正十二年(1352年),庐州路改属淮南江北等处行省(治扬州路,今为市)。龙凤十年(1364年)七月,吴王朱元璋部攻克庐州,升为庐州府(仍治合肥),改属江淮行省(治庐州府)。不久,废江淮行省,改属江南行省(治应天府,今南京市)。
〔明朝〕
吴二年(1368年)正月,改元明洪武,今县境属江南行省(治应天府,今南京市)庐州府(仍治合肥,今为市)和州(仍治历阳,今为镇),设历阳(今历阳镇)、乌江(治今乌江镇)2个县。八月,废江南行省,庐州府直隶中书省。不久,撤销乌江县,并入历阳县,撤和州,历阳县改属庐州府。二年九月,复立和州,撤销历阳县入州,升为直隶州,直隶中书省。七年,降和州为散州,改属中立府(治中立县,今凤阳县临淮镇)。八月,改属凤阳府(治临淮县,由中立县改)。不久,升和州为中书省直隶和州。十三年正月,撤中书省,直隶和州直隶六部。永乐元年(1403年),直隶和州直隶南京,后改称南直隶,又称直隶南京(治今南京市)。
〔附南明〕
崇祯十七年三月十九日(1644年4月25日)明亡,仍旧制。五月,改属南明弘光政权滁和镇(驻庐州府)。
〔清朝〕
顺治二年(1645年)五月,入清,仍为南直隶和州直隶州。顺治二年闰六月乙巳(1645年8月19日),仍为直隶和州(治今历阳镇),属江南省(治江宁,今南京市)。康熙元年十二月甲子(1663年2月2日),直隶和州改属江南省安池太道(治池州府,今贵池市区)。六年七月甲寅(1667年8月30日),改属安徽省(治安庆府,今为市)。二十一年十月乙亥(1682年10月31日),直隶和州改属江安十府储粮道(治歙县,今徽城镇)专业道。雍正十一年十二月癸亥(1734年1月20日),直隶和州改属庐凤道(治凤阳县,今府城镇)。十三年七月十三日(1735年8月29日),改属庐凤颍道(仍治今府城镇)。同治四年六月甲午(1865年7月23日),直隶和州改属安庐滁和道(治安庆府)。光绪三十四年五月甲午(1908年6月8日),改属皖北道(仍治今府城镇)。
〔附太平天国〕
早在咸丰三年(1853年),太平军石达开部驻城东“石营”。建政后,和州(仍治今历阳镇)属安徽省(治安庆郡,今为市)庐州郡(治合肥,今为市)。
〔中华民国·北京政府〕
宣统三年(1911年)11月12日,和州光复。民国元年(1912年)1月,废道、府;4月,改州为县,和县(仍治今历阳镇)属安徽省。3年6月2日,和县属安庆道(治怀宁,今安庆市)。
〔中华民国·南京政府〕
16年4月2日上午,北伐军占领和县。5月,成立和县政府。8月,和县属安徽省政府。17年8月,废道,和县直属安徽省。21年4月2日,和县改属安徽省第二区(首县为芜湖县,今为市)。10月10日,和县改属第五专区(专员驻滁县,今滁州市区)。27年2月,第五专区改驻含山县(今环峰镇)。4月4日,国民党和县政府迁治南义。4月27日,迁治善厚集。11月10日,第五专区改属安徽省皖北行署。12月,第五专区改驻全椒县古河镇。29年2月2日,撤销皖北行署。34年(1945年)9月,和县政府迁回和城(今历阳镇)。11月,和县改属第九专区(专员驻巢县,今巢湖市区),直至解放。
〔附日伪、汪伪和县〕
自民国26年12月27日拂晓,日军入侵和城。27年3月25日,在和城成立“维持会”。4月24日,日军再次沦陷和县城历阳镇后,先后成立日伪和县“维新政府”、汪伪“国民政府”等汉奸傀儡政权,初属日伪南京“中华民国维新政府安徽省维新政府”(驻蚌埠)。29年3月,改属南京汪伪“中华民国国民政府安徽省政府”(仍驻蚌埠)。32年7月25日,改属“安徽省第五专区”(日伪专员公署设巢县城,今巢湖市区)。34年8月15日,日本投降后解体。
〔中国共产党建政·抗日战争期间〕
境内自民国29年8月,新建和含巢各区办事处。30年5月1日,创建含和县抗日民主政府(边区县)。31年5月13日改属皖江行署(1942年5月13日至1945年初)和含行政办事处(曾驻今新塘乡南城村)。33年12月,改属和含专员公署,设和县抗日民主政府和江和全办事处(边区县级。另一县为含巢县)。34年初,仍为和县抗日民主政府,改属皖江行署(1945年初至10月)和含专区。10月初,随新四军主力北撤,成为国统区,恢复和县旧域。
〔中国共产党建政·解放战争期间〕
民国37年(1948年)7月,中国共产党建立和含县爱国民主政府,属皖西行署第四专区。38年元月15日,改和含爱国民主县政府为和县民主政府。15日,中国人民解放军解放和县城历阳镇。1月31日,宣布和县解放,并早在1月初内定改属江淮行署第五专区(13日正式成立,驻功剩桥)。4月15日,和县改属皖北人民行政公署巢湖专区。4月22日,和县民主政府由桃园拐迁进和城(今历阳镇)。5月24日,将原属江全、临江县管辖的香南、香北、西埠3个区张集、金埠、乌江3个乡划归和县。
〔中华人民共和国〕
1949年10月1日建国,和县仍属皖北人民行政公署巢湖专区。12月2日,中共中央华东局决定,将和县划归南京市。
1950年1月,和县改属皖北人民行政公署巢湖专区。
1952年3月28日,撤销巢湖专区,和县改属皖南人民行政公署芜湖专区。8月7日,改属安徽省芜湖专区。
1955年12月29日,和县人民政府改为和县人民委员会。
1958年10月22日,和县改属马鞍山市。
1959年3月23日,和县改属芜湖专区,撤销和县、含山县,改设和含县(驻今历阳镇),仍属芜湖专区。
1961年12月15日,撤销和含县,恢复和县、含山县,仍属芜湖专区。
1965年5月21日,和县改属巢湖专区。
1968年3月21日,和县革命委员会成立。
1981年12月中旬,和县革命委员会改称和县人民政府,属巢湖地区,至今未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