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合同法》颁布后,安徽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狠抓了经济合同管理干部和厂、矿企业及业务主管部门的合同法规培训工作。从1984年到1988年,省工商局举办了6期《经济合同法》培训班,好:1984年在合肥举办了为期15天的《经济合同法》培训班,同年12月又在全椒县举办了为期6天的经济合同仲裁培训班。1985年5月和9月,分别在含山县和九华山举办了模拟仲裁庭培训班,1987年在庐江县汤池举办了为期7天的书记员培训班。六期培训班,共培训合同管理人员352人次。除省工商局进行的培训外,各地、市、县工商局也相继举办了各种类型的《经济合同法》培训班,五年时间内,各地共举办培训班5144期,培训人员达463110人次。通过举办各种培训,使安徽省经济合同管理人员的业务能力和办案素质得了明显的提高。 |